今天刷新闻,刷到一条我特别关注的话题,那就是深圳立法了,要求医院“不要做无谓抢救”,尊重病人不抢救的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的时光。深圳也因此成为了全国首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不愧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在尊重人性、对人的终极关怀方面,又再一次开创了全国的先河。我为什么特别赞同深圳的这一做法呢?一方面,我觉得“无谓的抢救”,真的给病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其实生命真到了那一刻,死了真得比活着好受。
你想啊,当一个人被全身插满了管子,每天往身体里打不知道多少的药水,吃又不能吃,睡又不能睡,全身不能动,但又有意识,这得多痛苦啊。很多病人,这时候如果有力气,宁愿把自己的管子都拔了。其实,我就见过这样的一个例子,身边的一个邻居,得了癌症,治了很久都没治好,化疗把她折磨得不成人形了都,最后跳井自杀了,一开始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干,现在想来,这何尝不是解脱,对自己,对家人,都是好事。最近啊,看了一本讲终极关怀的书,叫《最好的告别》,美国的一个资深的医生写的,特别好。作者呢,就通过接触许多的病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当一个人当一个人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或者已经病入膏肓的时候,他需要的不会受尽折磨、不是承受痛苦的活着,而是想过一段宁静的、有尊严的、有质量的生活,能够在亲人的身边安详的失去。
现在可能很多人会迫于世俗、法律的压力,会不惜一切代价地对亲人进行抢救,这样就能让自己心安理得一些。但这个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最需要的是什么?他最想要的可能不是给他身上插管子,不是无止境地给他灌药,而是希望有尊严的走完生命的最后时光,能在生命的最后与亲人说说话,交代交代后事。事实上,现实中很多病人都因为这种“无谓抢救”而死在了手术台,结果连与亲人见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作者特别反对这种无效治疗,他认为,人生最好的告别就是快乐的生和坦然的死。医学的最终目的也不只是把人救活,而是应该让人更好地、更有质量、更有尊严地活着。人的最终的目的不是要好死,而是要好好地活着。而这个好好的活着其实就是一个有尊严、有质量,有亲人陪伴的活着。这也是作者认为的,在人生的旅程中的最好的告别。当然,也要看到,生前预嘱的完善和普及,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生前预嘱涉及诸多法律和医学专业概念,患者理解有难度,签署生前预嘱前,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包括创伤性抢救是否值得实施、损害与收益如何评估等,也要完善操作规范,使之有章可循。此外,生前预嘱入法,也要避免被恶意利用,比如临终抢救的医疗开支很大,要谨防健康商业保险夸大生前预嘱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