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连退3家香港上市整体协调人,反映港股IPO市场背后变化
自从港交所要求发行人调整整体协调人(overall coordinator)须发布公告后,退任或增聘都变得公开透明。
6月1日,第三次递表港交所的药师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药师帮”)宣布终止委任高盛作为整体协调人。至此,药师帮的整体协调人仅剩下中金香港一家投行。药师帮表示:“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同意终止委任高盛(亚洲)限责任公司为其整体协调人之一。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持续担任本公司的整体协调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近期港交所IPO项目中与高盛解除整体协调人合作的孤例。今年4月、5月,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第四范式”)和科笛集团先后与作为整体协调人的高盛解除合作。其中第四范式直接改聘中金香港作为整体协调人;而科笛集团在此之后就通过聆讯,计划6月12日上市。
更多市场人士认为,这或许与欧美投资者参与香港IPO项目热潮褪去有关,这也导致高盛或无法帮助发行人“卖出好价钱”。
有接近港交所人士向信风(ID:TradeWind01)提出预测,不排除未来会有更多港交所IPO项目与高盛解除整体协调人合作的可能。目前高盛还担任互联网医疗企业圆心科技、微创心律等多家港交所IPO项目的整体协调人。
01 详解高盛“3连退”
在港交所IPO项目中,发行人通常会聘任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这与A股颇为相似。
但不同的是,2022年8月港交所修改《上市规则》,除了前述中介机构外,发行人还必须聘请整体协调人,且港交所主板IPO项目必须在递交上市申请前不少于两个月委任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
根据港交所的定义,整体协调人主要操盘后期的全球发售工作,拥有向发行人作出分配建议和超额配股行使酌情权等权利。
有市场人士指出,港交所修改规则的初衷是为了平衡保荐人的风险与收益。“此前保荐人平均收费仅为包销定额收费的七分之一,而违规成本往往由保荐人承担,证监会认为保荐人收取的费用与其成本及职责不相称。倘若保荐人能同时担任全球协调人的包销商角色,其赚取的总费用可补偿出任保荐人时所需的额外资源及职责,因此设立整体协调人。”东高科技投研学院副院长杨波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在港交所新政后,发行人增设或退任整体协调人的信息披露变得公开透明。从整体情况来看,为了推进后期全球发售工作,拟登陆港交所的企业往往会聘请多家整体协调人。例如今年4月向港交所递表的哈萨克斯坦石油集团一共委任了越秀证券、中金香港等5家投行作为整体协调人。
但在众多港交所IPO企业选择聘任更多整体协调人的背景下,却有企业反其道而行之。而高盛成为了港交所新政后遭企业退任较多的外资投行之一。
据信风(ID:TradeWind01)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3家港交所IPO企业与高盛解除整体协调人合作。
今年4月24日,AI企业第四范式宣布终止委任高盛为整体协调人,改聘中金香港。但第四范式并未遵循新规发布退任公告,而是在改聘中金香港的整体协调人公告中合并公示。
02 缘何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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