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办公室超过这个温度可直接“回家”,酷暑天气如何“维权”?
巴黎7月15日(王琴明)根据法国国家劳动安全研究院(INRS)的规定,办公室工作时环境超过30℃,体力工作时工作环境温度超过28℃,就可能对雇员的健康构成风险。
本周法国再次迎来高温天气。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雇员的健康和安全,酷暑天气,员工有哪些权利,何种条件下可直接行使“撤离”权呢?我们将在文中为您一一揭晓。
在炎热天气时,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足够的新鲜饮用水,工作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如果有通风装置则必须可以正常运作。
此外,雇主应当定期监测办公室的温度,如果室内温度超过34°C,就必须疏散员工。雇主也有义务向雇员普及中暑的风险、预防手段以及中暑的前兆和症状。
在户外工作的员工(尤其是建筑业)特别容易受到高温的影响,雇主必须每天向他们提供至少三升的饮用水。
如果法国气象局发表红色高温警报,每个雇主必须按照温度的变化、工作类型、雇员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等方面每天进行评估。如果无法保证雇员的安全和健康,必须暂停工作。也可以临时把全工改为半工,损失的工时可以在天气情况转好后追回。在建筑行业,受影响的公司可能有机会获得“恶劣天气”临时失业补贴,这意味着员工损失的工时也将收到经济补偿。
此外公司可以调整工作时间,比如把上班时间提前,以便避开炎热的中午,雇主可以强行规定某个工作日为了避开炎热天气提前开始工作,雇员这种情况下无法拒绝"。
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远程的工作,也可以改为进行远程工作的方式。据劳动律师介绍,远程工作必须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达成协议。
雇主无法强制员工进行远程工作,因为这是对员工个人生活的侵犯。如果雇员在家中无法保持安全的温度,则可以拒绝公司远程办公的安排。
当公司所在地区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公司必须对正在远程的员工名单进行检查,特别关注孕妇、患有慢性病或残疾的特殊员工。
如果雇员在炎热天气期间发现缺乏保护措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员工代表或公司的健康、安全和工作条件委员会(CHSCT)反映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L4131-1条的规定,在高温天气对自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雇员也可以行使他或她的“撤离权”。《劳动法》规定,在雇员有合理理由认为工作环境中存在对其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和紧迫威胁,并且缺乏足够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就可以行使“撤离权”。律师建议,在决定行使撤离权之前,应向雇主报告这种危险,并向监察部门和职业健康服务部门报告。
尽管《劳动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法国国家劳动安全研究院(INRS)的规定,办公室工作时环境超过30℃,体力工作时工作环境温度超过28℃,就可能对雇员的健康构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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