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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哈里·G·法兰克福 | 论真实:不扯淡的智慧

悼念哈里·G·法兰克福 | 论真实:不扯淡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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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丽泽哲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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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园鸣谢


编者按:

哈里·G·法兰克福 (Harry·G·Frankfurt) (1929-2023) ,美国著名哲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荣休教授,于2023年7月16日去世,享年94岁。


法兰克福在哲学上涉猎广泛,他提出的“法兰克福案例”挑战了传统上许多哲学家对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问题的理解。他有多本著作已被翻译成中文,包括《论扯淡》(On Bullshit)、《事关己者》(Taking Ourselves Seriously & Getting It Right)、《爱之理由》(The Reasons of Love)、《论真实》(On Truth)等。


本文选自法兰克福的著作《论真实》,谨为悼念。

 引 言


不久以前,我出版了一本名为《论扯淡》的书。在那本书里,我对扯淡做了概念上的粗浅剖析:我指明了正确应用这一概念的充分和必要的条件。我认为:扯淡者,尽管声称自己的目的不过在于传递信息,但其实根本不是。相反,他们通过言辞来作假和作伪,达到操纵听众的想法和态度。因此,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所说的能否有效地达到操纵别人的目的,至于所说的内容的真实与否,他们是无所谓的。

 

在那本小书中,我也触及了一些其他的问题。我探索了扯淡和谎言之间的区别,这一区别非常重要,然而很少有人对此认真检视过。对于如何解释我们的文化中无处不在、经久不衰的扯淡现象,我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观点,同时还指出相比谎言,扯淡对于文明生活的威胁更具隐蔽,更具有欺骗性。

 

在那时我曾以为这些论述已经足够了,过后我才意识到,我在《论扯淡》中忽略了对一个问题的讨论,而要认真讨论“扯淡”就必须涉及这个问题。我当时做了一个重要的假设,并想当然的以为大多数读者都会认同这一假设,那就是,对真实的漠视是一种不被欢迎,甚至是惹人憎恶的态度,因此扯淡是人们理应尽力避免和予以谴责的。但是我完全忽略了给出任何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证明为什么真实对于我们是重要的,以及我们为什么要在乎何为真实,实际上,我并未给出任何解释。

 

换言之,我没能解释为什么对于真实的冷漠,即扯淡产生的根源,是一件坏事。当然,大多数人们认识到,多多少少也乐于承认,真实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可是又很少有人能够确切地解释真实何以如此重要。

 

大家都知道,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大量的扯淡、谎言,及各式各样有意的和无心的误导和欺骗,但是我们的文明并没有因之而陷于瘫痪。也许有人会自得地认为,真实对于我们其实并不那么重要,我们似乎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在我看来,这真是一个令人痛心的错误。因此,我将致力于探讨真实在实际中和理论上的重要性,并把它作为《论扯淡》的续集或自成篇章的导言。

 

我的编辑(卓越和不可或缺的乔治·安德烈乌)向我指出了一个充满悖论的情况:尽管人们都明白生活里的扯淡和废话层出不穷,但还是有相当多的人拒不承认(即便在理论上)有所谓“真实”的东西存在。然而,在我的讨论中,我不会试图平息,至少不以任何直接对抗的辩驳或分析来平息两种人之间的分歧和种种辩论,前一种人承认真伪之间有实质区别乃是客观现实,后一种人则顽强争辩,拒绝承认真伪区别是站得住脚的或客观实在的。因为两者之间的辩论看起来不可能会有结果,多半也不值得搅和其中。

 

无论如何,即使是那些声称自己不承认真伪之间的确有区别的人,也会毫无愧色地坚持他们真的认为真伪之间不存在区别。他们坚持拒绝承认真伪之间存在区别,确确实实是他们的真实信念而非虚假的表述。这个显然的自相矛盾恰恰使人难以解释他们试图拒绝的到底是什么。而且,也足以使我们怀疑是否值得认真对待他们关于真伪之间不存在任何意义的和有价值的区别这一论点。

 

我也将回避对真实和虚假给出定义,如果真想要这样做的话,我将不得不面对一些令人生畏的复杂问题,而这将会又是一件令人沮丧和徒劳无功的事。为此,我将会采用对这些观念的广为人们接受的常识性理解,举例来说,如果有人让我们真实地说出那些我们熟知的东西,比如自己的名字和地址等,是什么意思。同样也清楚,让我们编造这些东西又意味着什么,以及什么叫撒谎。

 

因此,我将假定读者们按常情常理就能了解真伪之间的差别,这没有什么玄妙。读者们也许不能给出这些观念的无懈可击和严格准确的定义,但我想他们足够聪明和踏实,能理解这些观念。

 

此外,我的讨论将集中在真实的价值和重要性上,而全然不涉及我们对真实的求索或寻找真实的经验。认识到关于某一观点的论据已是结论性的,从此再也无须质疑其真实性,常会给人一种伴随彻底完工而来的满足感,甚至是兴奋感。缜密的论证将这个观点的真实性的所有疑点一扫而空,再也不存在接受这种观点的任何阻碍,令人顿如拨云见雾,精神为之一振。我们不必再疑虑,也不再担心会无所适从,因而得享宁静,从容而自信。

 

学者和科学家们或多或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许多非学术界人士在日常事务中也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很多人在高中的几何课上,在一些欧几里得定律得到完美的证明时就体验到,并确切地理解到定律已被决定性地证明了。

 

尽管这类经验相对普遍,无疑也有其价值,我并不打算对此做更深的讨论。正如前文所述,我所有的关注将会集中在真实对于我们的价值和重要性上。我不会关心我们确定或试图发现真实的经验。我的课题不是求索的过程或者求得的时刻,我的课题是目标本身。

 

做出了这些初步的界定之后,让我们现在就开始吧。真实是不是我们特别关心和应该特别关心的事物?或者,对于真实的热爱(正如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和作家声称的那样)也是一种无稽之谈?


一 


当我试图论述真实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时,一个想法就跃入脑海,这个看似俗套但极为相关的想法就是真实的实用性极为重要。任何社会,只要还在发挥些微功能,无不需要对真实的各种实用性有切实的认识。毕竟,要是对真伪都漠然处之的话,一个社会又怎么能够对它的公共事务做出清晰的判断和健全的决策呢?如果对相关的事实都不甚了了,它又怎么能够审慎有效地解决问题?这样的社群不要说实现宏图大略了,就连生存都不可能。

 

显而易见,越是发达的文明社会,就越重视陈述事实的诚实性和清晰性,对它们的尊重就越自觉,对何为事实的准确界定就越执着。缺少了这种尊重和执着,它绝不可能取得长足的发展,无论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公共事务处理中,无论对实用艺术或纯艺术,都是如此。

 

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有教养的人认为真实并不值得尊重。众所周知,在公众人物和政客的圈子里对真实普遍有着不屑一顾的态度,谎言和扯淡四处蔓延,各种虚伪和欺骗也层出不穷,而人们对此也早已司空见惯。

 

可是近来,这种态度更是变本加厉,它在那些平素受到公众信赖的群体中弥漫开来,在畅销书和获奖作者、主要报刊的撰稿人、受人尊敬的历史学家、传记家、回忆录作者、文学理论家、小说家当中,出现了对于真实的重要性(或者对于严格抵制抄袭的重要性)的不加掩饰的质疑和形形色色的虚无论调,甚至在一般被认为更深邃的哲学家中也是如此,令人为之骇然。

 

以一小撮自称为“后现代主义者”的人群为代表,这些不加掩饰的否定常识的论调标榜拒绝承认真实具有任何真正客观的实际意义,进而拒绝承认真实值得受到任何尊敬。他们尤其对负责任的询问和思考进行釜底抽薪,以看似不痛不痒的假设,拒斥探究“事实是什么”的重要性,或起码是一个有意义的知性观念。这些后现代主义者通常对事实和真实的敬意统统不屑一顾,他们主张,这不过是“个人如何看待事物”而已。

 

自然,所有的人都会常常有意识或自信地认为某些主张是真的,另一些则是假的,而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即使对这样被普遍认同的实践也不以为然。令人更加吃惊的是,他们甚至对于这些实践往往有益的结果也不认同。后现代论者之所以顽固不化地如此坚持,乃因为依他们的逻辑,真实和虚假之间的区分最终乃以个人的观点,而非以任何更客观或者权威的东西为准。这一逻辑的另一变种认为:真假之别甚至不是基于个人观点,而是由加诸在人们身上的限制定出的,这些限制来自经济和政治的约束,或有强力诱导作用的社会习惯和约定。后现代主义者所凭恃的无非是这样一个观点:某一事物被某人认为是真实的,乃属于个人观点;或是在各种复杂的、无法摆脱的社会压力驱使之下,才得出的结论。

 

在我看来,这种观点不仅甚为花哨,而且极其愚钝。例如,工程师和建筑师们就必须努力达到(而且有时确实能够达到)真正的客观性,不论后现代主义者或者其他任何人的见解如何。许多工程和建筑人员能够娴熟地评估他们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及解决它们所需要的资源,而且往往具有相当可靠的准确性。很难设想,那些对于设计和建造至关重要的精密测评是由随意的个人观点左右的,或受制于社会纪律或禁忌之类的要求。工程人员的测评显然需要精准,还须是稳定的,独立于某个限制条件或观点。也就是,它们必须是正确的。

 

假设一座桥梁在正常压力之下坍塌了,这说明了什么?这至少说明那些设计或者建造桥梁的人犯了相当糟糕的错误。显然,在解决问题时他们的设计方案中至少犯了某些致命的错误。

 

在医药上同样如此。医生对于如何诊治疾病和创伤必须努力做出可靠的判断。为此,他们需要知道哪些药物及治疗过程可以有把握地帮助病人,而另外一些可能无效甚至有害。

 

心智正常的人断不会信赖一个无视真实的建筑师或庸医。即使是作家、艺术家和音乐家之类也必须以各自的方式懂得如何把事做对,至少能够避免错得离谱。在创造性活动中,他们总会遇到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关于技巧和风格的处理,解决之道中有一些显然更为高明。虽说也许没有哪种方式是无可挑剔或唯一正确的,不过有一些方式确实是明显错误的。

 

所有这些表明,行事正确或错误差别明显,因而在真实和谬误之间确有清晰的界限。确如人们经常指出的,在历史分析和社会评论等领域情况有所不同,尤其在涉及对人和政策的评价时。支持这种观点的论据通常为:评价往往受个人所处环境和人们的态度的显著影响,因而不能期望历史或者社会评鉴能够保持严格的客观公正。

 

无可否认,在这些问题上的主观性难以避免。不过,承认这类主观性也是有限制条件的,比如,大家期待严肃的历史学家在诠释事实时应有裁量范围。对于事实的一些层面,即使是最粗率或最懒惰的历史学家,其主观裁量也不是任意的。乔治·克莱门梭(Georges Clemenceau)的名言指明它的精义,当被问及未来的历史学家如何评价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答道:“他们总不能说是比利时侵略了德国吧。”



二 

然而,还是有很多人设法使自己相信(有时还相当自以为是地相信)那些评价性的判断不能当真。他们认为这类判断本非事实性的,不能断定其非对即错。他们相信,这类判断不过表达了个人的感受和态度,严格来说,本无所谓真伪。

 

但是,就算承认这一点,接受或拒绝一个评价性的判断显然必须依赖于其他不带任何评价性的对事实的陈述,这一点是很明白的。比如,我们没有依据判断某人道德不良,除非有事实能证明他或她的某些行为可以提供具体证据,并且,这些有关此人行为的事实性陈述必须是真实的,得出评价性判断的推理必须是有效的。否则,这些陈述和逻辑就不能有效支持结论的正当性,就不能成为价值判断的合理基础。

 

因此,即便对评价性判断本身不作正谬之别,这种区别对于它们的评估仍是密切相关的。如果认为这样做是明智的话,不妨承认我们所做的评价本无所谓真伪,但是,我们不得不定出事实性陈述及其推理的真伪,因为我们的价值判断必须以它们为依据。

 

同理,事实陈述对于解释和证明我们选择和追求的目标是不可或缺的。除了那些工具性的中间目标,它们之所以被选择是为了实现更终极的目标之外,许多劳心者拒绝承认能够证明被选择的目标具有合理性。相反,这些人坚持说我们选择这些目标仅仅因为我们一时兴起。

 

显然,在大部分时候我们选择自己渴求的、喜爱的、对其有承担的东西,是因为相信它们能够增进我们的财富、健康,或其他的什么利益。唯其如此,我们赖以解释或证明目标选择是否正确的那些事实性陈述的真伪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的态度和选择是否明智,除非我们确知事实性判断是可靠的,否则我们无法知道自己的感受和选择的意义何在。

 

基于这些理由,没有任何社会能够漠视或者无视真实。但一个社会仅在观念上承认区别真伪的正当性和重要性还是不够的。除此之外,社会也不能忽视鼓励和支持那些有能力专注于发掘和运用重要真理的人。而且尽管扯淡或能得逞,社会不应当容忍任何随意混淆真假的人或事,更不可纵容那些自圆其说地谎称“服从自己”比服从真理更重要之类的托词。没有哪种观点比它们与严谨有序的社会生活更为背道而驰。

 

对上述倾向漫无节制地纵容的社会必将衰落,至少毫无文化建树,碌碌无为,甚至没有什么执着而健朗的理想。如果没有大量可靠的真实信息,社会文明将无法健康地发展。困于错误的信念,社会也无法取得进步。为了建立和保持先进文化,我们必须避免被错误或无知拖向衰败。我们需要而且必须知道如何有效地利用大量的真实信息。

 

这一点不仅对于社会是重要的,对于我们个人也是重要的。凭借事实的引导,人们才能应付人生必将面临的种种危险和机遇。他们得知道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该穿什么(基于气候条件的知识),在哪里居住(有关地震带、雪崩发生地带、商店的远近、工作机会和学校的信息),以及关于如何做好生计所系的工作,如何养育孩子,如何看待周围的人,在什么领域里发挥才干,以及其他无数琐细但却重要的事情。

 

我们从事的任何工作的成效,甚而整个人生的成败,取决于我们是受真实的导引呢,还是盲目或全凭错误的认识来行事。我们的成败也取决于我们对待真实的态度,无视真实的话,无疑将未战先输。

 

离开真实我们将无以生存。我们需要真实,不仅是为了知道如何活得出色,也是因为此乃生存所系。因此显而易见,必须了解真实对我们是生死攸关的。同时,我们必须明白,真实不是一种我们可以漠然置之的事物的属性,漫不经心的态度将会是致命的。我们既然认识到真实的至关重要性,就应该努力求索并掌握关于各种真实的情况。



 三



但是,有人或许会问:从什么时候起理性对我们变得重要起来了?众所周知,人类经常显示出这样一种秉赋,那就是忽视和规避理智的要求。既然如此,我们又怎么能够尊重和认同作为理性的必然要求——真实是必须被严肃对待的呢?

 

各位可以不必急于自暴自弃,让我来介绍一些相关的(并希望是有益的)思想,它们由十七世纪卓越的荷兰裔葡萄牙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提出的。斯宾诺莎坚持认为不论我们是否喜好和珍视,这里所讨论的理性是先天加诸给我们的。事实上不论是爱是恨,你都不得不臣服于它。他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受着爱的驱使。

 

对爱,斯宾诺莎是如此解释的:“爱不外乎是伴随某个外部理由的喜悦。”(《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13的注释部分)至于喜悦,他则定义为“把(个体)提升至更完美境界的激情体验”(《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13的注释部分)。

 

很多读者对这些晦涩的断言会有不知所云之感,它们的确看似难以捉摸。即使人们在运用斯宾诺莎的思想方面没有障碍,他们也有理由质疑,首先,他是否有资格对爱做出权威的诠释,毕竟,他没有结过婚,没有孩子,一生中甚至没有一个固定的女友。

 

当然,有关斯宾诺莎私人生活的细节或许可用来质疑他在浪漫的爱、夫妻之爱和父母之爱上的权威性,仅此而已。而斯宾诺莎在评述爱的时候所关注的却不是这些方面,实际上他所关注的不是任何以某个人为对象的爱。让我来试着解释一下他的本意是什么。

 

斯宾诺莎确信每个人都有一个本质属性,这个属性是他倾一生之力为之奋斗、实现、维护的。换言之,他相信每个个体中都有一种内在的冲动,去实现和维持着他的本质。他所谓“把(个体)提升至更完美境界的激情体验”,指的是一种由身外的理由所引发的(因而是一种“激情”,也是一种非由个体自身的行为产生的,个体被动接受的变化)能力的增强,使该个体得以存活并实现其本质属性。实现目标的能力得到增强时,随之而来的是生命力充溢的感觉。个体意识到自己有更充沛、更延展的能力来实现和延续其本质。他因此感受到一个更为丰满的自我,而更加充分地体验到自己的活力。

 

斯宾诺莎假设(我认为这足以令人信服),活力更充沛的体验,以及对于更有能力实现和延续其本原的意识,是令人振奋的。这种振奋类似人在运动时常常会有的愉悦感,它产生于体力上的舒展,比如心肺和肌肉的力量较之平常得到了拉伸。人们在锻炼时,经常会感到更加活力焕发,这是他们没运动时所无法体验的。我相信这就是斯宾诺莎的“喜悦”所指。我以为,这种喜悦是人们能遵照自己的本性持续生活时那种活力充溢的感觉。

 

斯宾诺莎相信,如果某人在体验到喜悦后意识到它有某种身外的理由,即此人认定某人或某物为自己快乐的依托,那么,他就爱上了这个身外的对象。斯宾诺莎所谓的爱,就是我们在认识到某对象给我们带来喜悦时的反应。按照他的说法,人们不由自主地会爱上他们认定会给自己带来喜悦的根源,那些帮助自己继续存在和更充分实现自我的事物。在我看来,斯宾诺莎至少在方向上是正确的。许多爱的典型实例在不同程度上直接展现了他定义的模式:人们的确倾向于喜爱那些他们感到帮助他们“找到自己”,发现“真我”,和帮助他们保持自身本性而能成功面对人生的事物。

 

斯宾诺莎在评述爱的本质时,又给出一个对爱的贴切观点:“有所爱者,必尽力把所爱留在身边,尽力让它存在得更久。”(《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13的注释部分)一个人必然珍惜他爱的事物。既然他的生命以及他达到和持续享受真实的自我都依赖于他所珍爱的事物,他自然会用心去保护和争取它们。

 

斯宾诺莎由此相信,人们一定会珍爱真实。他认为人们这样做是不由自主的,因为他们必会认识到真实对于他们生存、自知和充分按照自己的本性去生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如果缺少途径了解关于他们自身本质、他们的能力和需要,以及生存所需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应用方法的真实情况,人们的生活将变得极其艰难。他们将无法为自己设定适当的目标,更不用说有效地达成目标了。实际上,他们甚至会寸步难行。

 

因此,斯宾诺莎认为,一个鄙视或漠视真实的人对自己的生命也必然持同样的态度,而敌视或者漠视自己的态度是极其罕见的,也不能持久。斯宾诺莎于是推论,几乎每个人,每一个珍视自己生命的人,都热爱真实,无论他们意识到与否。在我看来他所说的完全正确。我们所有人实际上都热爱真实,不论有意无意。并且,就有效应付生活中种种问题所及,我们都不由自主地热爱真实。





到现在为止,在关于真实的讨论中我所谈的一切,基本上都是出于实用的考虑,而且把真实作为事物的附加属性而不看作是独立存在的、带有神秘意味的实体。这种考虑是符合真实,具有能够帮助社会或者个人成功设计和实现他们的目标和行动的许多有用性质的,而有用性之所以存在全在于它们是真实的。效用是真实易于理解、难以忽视的一个特征,任何稍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否认这一点。这也是人们关心真实——事物的真实性的最鲜明和最基础的原因。

 

我们再深入一步。当我们开始思考真实的显而易见的实用性时,我们总会自然而然考虑到这样一些问题:真实是怎样具有这种实用性的?如何解释真实之为真和它具有实际效用这两个事实之间的关系?甚至要问,为什么真实是有用的?

 

这一问题不难回答。至少,给出它的初步答案并不困难。当我们积极投入生活,或者试图计划和管理各种实际事务时,我们是在应对现实(其中部分是由我们自己造成的,但大部分不是)。我们努力的结果,和这些结果对我们的价值,至少部分取决于我们应付的这些现实事物和事件的属性。它们将其相关属性而言对我们的行为做何反应。

 

真实之所以具有工具性价值,乃因为它们把握和传达了实际情况的本质。真实的实际效用是因为它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我们需要应对的现实对象和事件的属性(尤其包括了因果的和潜在的力量)。

 

唯有掌握了足够的相关知识,我们才能满怀信心同时又期望合理地行动。我们得充分了解自己在做什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机遇。充分掌握足够的事实,即实际的知识,与我们的目标和利益密切相关。换言之,我们需要尽可能多地掌握真实的实际情况,因其是我们明智地制订和达成目标所必需的。

 

当我们掌握了真实情况,也就是说,认识到何为真实时,我们方能了解现实世界与我们的一些具体利益是怎样关联的,从而能预计我们会面临怎样的可能性、怎样的危险和风险,以及合理的期望应当是怎样的。换言之,这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我们能够明智行事。

 

这些相关的事实存在不以我们相信与否为转移,也不以我们的希望为转移。的确,现实性是事实的本质属性:现实世界及其属性的真实存在,独立于我们意志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我们无法改变事实,同样也不能凭借判断或欲念冲动改变事实的真实性。

 

只有了解真实,我们的行动才会受到现实的真实本质的支配。事实,也就是现实世界的真实本质,是我们探求的不可动摇的最终源泉。它们否决所有的不确定性和疑虑,决定和支持我们最终的裁定。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常为大人试图强加于我的纷杂的观念深感困扰。我记得自己崇仰真实是因为一旦我掌握了真实,那种畅快淋漓的坚定信念不再被任何人(包括我自己)的猜测、预感或希冀所扰动。

 

一旦掌握了需要知道的真实,就能够对于我们希望发生的事情和不同行动会产生的结果做出理智的判断。因为我们多少了解面对的事物,了解它们对我们所采取的行动会如何反应。因此我们能在人世间从容不迫、应付自如,我们了解所处环境的要素,捕捉这些要素,并且能游刃有余地运用它们。在此环境里,我们得以逐渐展现自我。

 

需要指出的是,环境本身不一定很理想,甚至可能困难重重、布满陷阱,而面对的现实往往也是丑恶的。面对这一切我们可能信心不足,对能否顺利克服艰险,有时甚至对能否生存下去都感到惶恐困惑。

 

有人会因此建议,既然现实是如此凶险、令人沮丧,我们不去知道这些现实可能更好。然而我的判断是,直面必须对付的现实总是比回避它们更有益。毕竟,不敢面对现实并不能降低危险和威胁,而若能直面现实的话,几乎总能增加成功的几率。

 

我相信,这同样适用于人们自身的心性趋向和性格的真实。我们需要认识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什么会给我们带来满足感,以及什么样的焦虑将阻止我们采取想要的行动。真实地了解自己无疑是困难的,而且关于自身的认识也可能会令人沮丧。然而要想在人生获得成功,敢于面对关于自己的那些令人不安的事实可能比切实了解外部世界的挑战要更重要。

 

如果没有真实,我们对于实际情况将莫衷一是,或不知道自己的观点的对错。不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不了解自己身处何种环境,不知道外部世界或者我们自身正在发生什么变化。如果对这些事情没有切实的了解,我们就会产生误解;如果认识错误的话,我们当然也无法有效地面对实际。也许我们可以在短期内处于这样的状态,因无知而快活或因受蒙蔽而感到幸福,对重重困难茫然不觉而不感到烦恼,但是到头来,这样的无知和盲信大概只会使我们的处境更加艰难。

 

无知和错误的害处在于,它们使我们置身黑暗之中。缺少了所需要的真实,我们除了瞎猜、想入非非,以及他人不着边际和不可靠的建议之外别无依傍。在规划自己的行动时,我们只是靠胡猜去赌博,希望能够撞对了。我们漂浮不定,不知置身何处,只在摸索前行而已。

 

这样的摸索短时期内或许还能凑合,然而它最终会把我们引向困境。我们不知道如何避免或者克服注定会遇到的障碍和危险,即便发现它们也为时过晚,在意识到它们的时候,败局已定。



五 






自古以来,人类就被定义为有理性的动物。理性是人类最为突出的特征,它使我们区别于其他所有物种,并且我们倾向于认为理性使我们高于其他的物种。人们坚信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无论如何,这是我们人类始终一贯和最引以为荣的特性。

 

但是如果不承认真伪之间存在差别,我们就无法认为自己在功能上是理性的。在本质上,理性意味着能够对理由做出适当的反应。理由是由事实构成的:比如,下雨这一事实构成了一个理由(虽然不一定是结论性的理由),促使当地不愿淋雨的人们出门带伞。任何明白雨是什么和伞的功能的理性人都会认识到这一点。换个说法就是:某一地区在下雨这一事实意味着该地区的人有出门带伞的理由,如果他们不想被淋湿的话。

 

只有在当地下雨这件事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只有在“该地区在下雨”是真实表述的情况下,这一事实及其表述才成为任何人带伞的理由。错误的表述不能给任何行动提供理性的支持;它们不能有效地成为理由为任何人服务。当然,某个人可以通过抽引(或推导)出错误表述的含义(也就是表达假如这些错误的表述是正确的话,它们意味着什么)来展现自己的智力。展示这类演绎推理的弹性和机变或许能够给他人带来娱乐,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偶尔也可以使尝试做这类展示的人满足其虚荣心,然而在通常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没有多大意义。

 

要使理性的运用具有实质性价值,我们就不能没有真实和事实的观念,即使只为界定理性本身,它们也是不可或缺的。缺少了这些观念,理性的定义就失去了意义,而理性本身(在残缺之下已不成其为理性)几乎丧失用处。我们认为人类因理性赋予的显著优势而比其他生物优越的理由就缺乏理论依据。实际上,除非我们认识到事实以及关于事实的正确表述对于我们相信(或不相信)不同的事物或者采取(或不采取)不同行动是不可或缺的,我们甚至不能认为自己是理性的生物。如果我们无视真假之间的区别,就等于与人类无比珍爱的“理性”已经分道扬镳了。





显而易见,在真实和事实这两个观念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任何事实都有与之相关的陈述,而任何真实的陈述都是与事实相关的。同时,真实的观念与信任以及自信等观念之间也存在着紧密的关系。而英文中的“真实”(truth)和古英语中的“承诺”(troth)显然是出自同源。

 

尽管“troth”这个词现在不再使用了,但是我们通常都知道在婚礼的仪式上,男女要交换承诺(troth)。交换承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彼此承诺要对对方真实。两个人相互约定要实现道义上和习俗上界定的种种期望和要求。每个人向对方保证他或她在真实这一层面上,至少是在那些特定的要求和期望上,是可以被信任的。

 

当然,并不仅仅在订婚与结婚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才是重要的。社会和社区的种种关系尽管形式各异,往往以相信他人总体上是可靠的为前提,才是有效率和和谐的。假如人们不诚实,不值得信任,那么社会生活很难是平和而有效的。

 

因其如此,一些哲学家强烈地坚持认为,谎言无疑会损坏人类社会的凝聚力。比如,康德宣称“缺少真实,社会交往和对话将失去它们的意义”(《道德讲座》)。他进一步指出,谎言的确对社会构成威胁,“谎言往往伤害他人;即使不是损害某个具体的个人,也会伤害人类整体”。蒙田也有类似的主张:“我们的交往完全靠言辞进行,撒谎的人是社会的叛徒。”(《论撒谎》)“撒谎是该受诅咒的恶行,”蒙田宣称,接着更强烈地批评,“既然认识到了[谎言的]丑恶和严重性,比起其他罪行来,我们更该用火刑来惩罚谎言。”(《论撒谎者》)也就是说,撒谎者因罪孽深重,更值得以火刑来惩罚他们。

 

蒙田和康德当然有其道理,不过他们有夸大其词之嫌。有效的社会交往并不如其声称的那样,严格地依存于人们互相说真话(如同没有氧气就根本无法呼吸那样绝对);也不能说当人们撒谎时,对话就完全失去了价值。(一些真实的信息仍然能够传达,而对话的娱乐性价值甚至会有所增强。)毕竟,世界充斥着各种谎言和虚假信息(扯淡和废话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然而社会生活仍在继续着。人们经常撒谎和欺诈这个事实恰恰说明,容忍假话或与不说真话的人交往并非一无是处,只是我们不得不小心行事。

 

只要我们有一定的能力,能够辨别人们是试图蒙骗还是坦诚对待我们,我们是可以在谬误和欺骗的环境中知所进退的。因此,只要我们合理地保有一定程度的自信,那就不必以“他人皆可信”为必要前提。

 

诚然,我们常会上当,我们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人们并不容易获得并保有对我们识别欺骗的辨别力的信心。罔顾真理的态度也因此肆意弥漫,社会交往活动备受其累。然而,我们关心真实的最重要的原因并非为了使社会免遭这类压力。

 

当遇到对我们撒谎的人,或以其他方式罔顾真实的人时,我们往往会感到愤怒或者不满。但是我们不满的原因,并不如蒙田和康德所说,是担心此类遭遇会威胁或者阻碍社会秩序。我们的主要着眼点显然不是公民的顾虑。我们对撒谎者即刻的反应不是出于公共精神,而是一种更个人的东西。一般来说,除非是有人在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上说谎,我们更关心说谎者对我们自己而非对公共福祉的危害。我们对虚假行为的厌恶,不论它们是否背叛了整个人类,总是由于它对我们自己构成了伤害



 七


谎言是怎样对我们构成伤害的呢?众所周知,在不少场合谎言实际上对我们完全无害甚至是有益的。比如,谎言可能避免使我们知道某些即使知道了也无能为力却会徒然焦虑的事情,或者谎言会使我们避免采取一些有害无益的行动。很明显,我们有时不得不承认,权衡利弊之下,有时听到一些谎言实际上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似乎应该感谢谎言了,但我们还是常常会感到说谎者的所为有点不对劲。不论谎言最终是否给我们带来好处,我们从心底里相信,如果坚持真理不用说谎也能得到这些好处的话,结果则会更棒。

 

谎言最糟糕的地方在于,它们妨碍了我们了解真相的自然需要。谎言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阻止我们接触到正在发生的实际情况。说谎者企图误导我们相信一些虚假的情况。他希望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我们,诱使我们以为这些编造的故事是真实世界的准确描述。

 

谎言如果得逞,那么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就来源于说谎者的想象,而非直接和牢靠地建立在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如果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由谎言构成的,那么我们只是生活在想象的世界当中。也许现实世界不如想象世界那么美妙,但是我们无法长久地生活在想象的世界之中。

 

谎言旨在损害我们把握现实世界,实际上它们的意图使我们疯狂。我们相信谎言到什么程度,我们的思想就被说谎者捏造的故事、奇想和幻觉占据到什么程度。要是我们接受真实世界不过是一个其他人无法直接观察、触摸或体验的世界,那么轻信谎言的人就受着谎言的束缚,而生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是其他人无法进入的,甚至连说谎者本人也不生活在其中的世界。谎言的受害者因而被剥夺了真实被拒之于共同经验的世界之外,被隔离在一个他人无法进入和跟随的幻觉世界中。

 

因此,我们对于真实的关切远远超出了世俗的实际利益计较。当代的一位诗人阿德里安娜·里奇(Adrienne Rich)曾经这样描述说谎对说谎者本人(谎言的对象之外)的负面影响。以诗人的精确观察,她注意到“说谎者生活在难以言表的孤独之中”。(《女人与光荣:说谎笔记》,出自阿德里安娜·里奇著《谎言、秘密与科学》,纽约,1979年出版,第191页)孤独难以言表是因为说谎者不能透露他自己是孤独的,否则他说谎的事实就暴露出来了,其实他编造的世界是一片不毛之地。他隐藏自己的思想,假装相信自己不信的东西,他人因而无法与之真正接触,无法根据其本来面目做出回应,甚至不知道到底该做什么。

 

由于说了谎,说谎者拒绝让他人了解自己,这对于他的谎言受害者来说是一种侮辱。这将挫伤他们的自尊,因为他们无法与说谎者建立最起码的深入关系,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这种最基本的深入关系意味着了解对方内心怎样,在想什么。

 

里奇注意到,有时谎言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破坏。她说:“明白自己在人际关系上受欺骗令人非常抓狂。”(《谎言、秘密与科学》)她的这一观察十分贴切。当我们对待几乎不认识的人时,我们需要仔细评估此人是否可靠,以确信他告诉我们的就是他自己相信的事情;而这一评估通常只用来判断此人某些特定的论断。而对于我们亲近的朋友,我们通常不再评估他们是否可靠,但他们的可靠性对我们的影响却大得多。人们假定朋友对自己是诚实的,而且对这一点深信不疑。我们倾向于相信友人所说的一切,这样做不是建立在对所说的事情仔细推敲的基础上,而是因为我们信任他们。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那样:“我们就知道他们是不会骗我们的。”

 

由于是朋友,我们很自然地希望能够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建立起亲密关系。这同样也不是出于精心盘算,而是出于我们的感觉。也就是说,是出于我们的主观体验,而不是任何建立在相关客观数据基础上的任何评估。信赖朋友的倾向是我们的天性,这说法也许有些夸张,但如我们有时所说的,信赖朋友已经成为了人类的“第二天性”。

 

里奇观察到,这就是为什么在发现朋友对我们说谎时我们会不知所措。我们就此发现了自己的一面,这比考虑不周或判断失误更令我们不安。我们发现自己的本性(或第二天性)并不可靠,它令我们误信了不该相信的人,它表明我们去伪存真的能力并不可靠。欺骗朋友而得手当然是欺骗者的过错,但也说明受害者自身也有缺陷。他被说谎者骗了,同时也被自己的感觉蒙蔽了。

 

自我背叛和发疯类似,同样凸显出非理性。理性的核心在于一贯性,表明行动和思想上至少不自相矛盾。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一个主体总在“中庸”(在过度和不及之间)上活动,那么他的行为就是理性的。假设某人以健康的名义饮食过多或过少,那么这种饮食方式不仅不能有益反而有害他的健康。亚里士多德强调偏离中庸的非理性行为是同自己过不去,是对自身利益的背叛。

 

同样,理性活动也会因为逻辑不能保持一贯而受损。当某个思路得出了自相矛盾的结果时,它的进一步发展就受到阻碍。不论思想向什么方向发展,都会碰壁而返;它将陷入矛盾:承认已经被自己否定的,或否定已被自己承认的东西。于是,就同令自己进取心受挫的行为一样,自相矛盾的想法因为自我否定,也是非理性的。

 

当某人发现自己一向信任的人对他说了谎话时,他就不再能依赖自己原先的信任感了。他意识到自己虽然依照天性尽力去识别哪些人值得信赖,却遭到了背叛,大有追寻真实反入歧途之感。以为凭着自己本心就能得到可靠的指引,是一种注定行不通的、非理性的假设。当明白了自己为本性所惑反而离真实更远时,他不禁惶惑起来。





不论里奇对人际关系中撒谎的思考看来有多么透彻,和几乎所有的事情一样,这种思考却不能只从单一角度来审视。莎士比亚就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下面是莎士比亚的一首动人而又极煽情的十四行诗:

 

当爱人发誓自己纯真无比

明知是谎言我却装着相信

她会以为我轻信不谙世情

对世间种种奥妙不解其详

乃妄以为她当我仍青春年少

尽管她知我年华久已远逝

我仍然赞赏她的令言巧舌

这样彼此可遮掩简单事实

至于我何不明说她不真实

而她又为何不明说我已年耄

噢,爱之意境在看似信任

若要爱得长久须默契不言

我对她扯淡她也对我装假

将错就错彼此以谎言相慰

 

社会普遍认为爱人须彼此信任,莎士比亚对此却表示怀疑。诗中他明说爱情最好的境界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信任,“看似信任”至少一样管用,有些情况下甚至更合适。

 

莎翁诗中的女子自称是十足的真实,然而她假装相信情人的年龄比实际的小,他虽知道她实际上是知道实情,却仍决定接受她所说的是真诚的,这样他就能假想她确实轻信了他说自己年龄比实际的要轻的谎言。

 

女子在自己是否诚实,是否相信男子在年龄上撒了谎。男子则在自己的年龄,以及自己是否相信她是完全诚实上也撒了谎。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在说谎,并且知道对方也不相信自己的谎言。同时彼此却又假装相信对方的诚实无可指摘。两个“貌似真实”结合在一起的情人相信自吹自擂的谎言已被对方的谎言所接受,在彼此的谎言之中他们能更快乐地共同生活。

 

我在前文曾提到说谎的错误部分在于说谎者由于拒绝承认真实而使人难以与其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莎士比亚所描述的情况显然并非如此。他诗中的爱人不仅知道彼此心里的想法,而且明白双方都了解这一情况:彼此都骗了对方,但哪方也没被愚弄。

 

诗中的男女双方其实都未能从说谎这件事中得到什么好处,因为彼此都明了谎言种种的把戏,真相再清楚不过了,然而彼此又都知道各自的谎言并不损害彼此间的爱情。即便他们说了并听到了对方的如此谎言,彼此心里也都明白真相,他们之间的爱仍能完整如初。

 

我猜想,从男女双方认识到彼此的谎言,并且知道对方并没受骗的事实看来,他们分享的亲密确实是深刻而欢悦的,他们之间达到的这种亲密伸展到了他们尽力遮掩的角落。而同时明白彼此都已看透,想要隐藏之处也早已显露。这种彼此占据心灵,通过谎言引致真爱,真是美妙隽永。

 

我通常不建议人们说谎,也不容忍说谎。在大多数情况下,我是全心全意探求真实的。不过,如果你相信自己的谎话是在莎翁十四行诗所勾画的情况下说的,那么我的建议则是:尽管放胆去说吧!



 九 


当我们把真实看作是个别的事实时,真实是有其工具性价值的。举例来说,真实的实用价值体现在工程师对于材料的抗张强度和弹性等的报告里,在医生关于白细胞水平的测量中,在天体物理学家关于天体运行轨道的描述上,等等。

 

但是这些探求和应用真实的人们都未必关心真实的本质。他们最关心的是独立的事实,以及这些事实可以支持的推论。他们不需要关心现实性或者真实这类的抽象概念。他们对于属于某个特定领域的相关事实的真实性孜孜以求,而当他们得到了关于某些课题的一些被认为是真实的信息以及推导出的实用观点时,好奇心就到此为止。

 

但是,真实自身的价值与个别事实的现实价值有何不同呢?让我们首先来搞清楚,当我们问真实的价值是什么,或者为什么要关心真实本身这种问题时,我们关切的是什么。而在此之前,我们确实还需要搞清楚重视和关心真实有什么具体和实际的意义。有别于对特定事实的探求和利用,关心真实本身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首先,一位关心真实的人自然会关心增强和扩展我们对于特定事实的掌握,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趣和有价值的事实。关心真实也会带来以下其他一些结果:从认识和理解以前不清楚的重要真实中得到满足,获得如莎翁诗中情人那般独特的欢乐;热切地守护我们对于已经拥有的真实的热爱,使其不受歪曲和贬损;并且,坚定地向公众倡导真实的信念,摒弃无知、谬误、怀疑和误导。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些献身于探求特定领域中的真实的人们都会有这样的雄心壮志。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同意这种志向是值得追求的。

 

然而,关心真实本身在我们的生活和文化中的作用与关心个体真实的累积是相当不同的。关心真实本身具有更深刻和更广泛的重要意义,它为我们探索事实和认识探求事业的重要意义提供了基础和动力。因为只有我们认识到了真实对我们的重要性,我们才更努力地积累真知。

 

我必须承认,上面的种种说法只不过是重申我前文中关于真实的实用性的说法。但是,除了这些与我们的实际需要和利益有关的方面外,关心事实还有更深层的哲学意义。

 

我们了解,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是卓然不群的。在通过克服困难和实现目标方面,或者克服阻力去实现意志方面,由此,我们有别于其他物种。我们一旦觉察到某些东西不听命于我们的意愿,它们不依不饶甚至与我们的利益敌对,就意识到它们不属于我们,不受我们直接控制,而是独立于我们的。现实这一观念就肇始于此。实质上,现实即是对我们的限制,而这类局限是我们无法通过意志的活动改变或加以控制的。

 

一旦更具体地了解怎样受到局限,以及限制条件的边界,我们就能界定自己的框架。我们知道能做些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为了成就那些我们可以做到的事情必须怎样付出努力。我们了解自己的力量和弱点。这不仅使我们能获得更强有力的独立意志,而且使我们能够更清晰地定义自己的本质。

 

因此,我们对自己本体的认知产生于和整体上依赖于我们对独立于我们自身之外的现实的理解。换句话说,它产生和依存于我们承认世上有我们无法直接控制的事实和真实存在。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实和真实,如果这个世界无分轩轾地全盘顺从于我们的意志,我们就不能把我们和我们之外的事物分开,也就无从知道我们究竟为何。只有认识到那些顽固地独立于我们之外的现实、事实和真实,我们才能够认识到自己是有别于其他事物的存在,才能阐述我们本体的特定本质。

 

既如此,我们怎能忽视现实和实在的重要性呢?又怎能不关心真实呢?

 

我们不能。



来源:哈里·G·法兰克福 著,《论真实:不扯淡的智慧》,孙涤、郑荣清 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1月,第27-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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