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鸡求偶,你也会说“鸡你太美”
你见过鸡求偶吗?会跳舞那种。真的“鸡”,没说别的。
跳的可能比人还好看的华美极乐鸟
雉类家族的“雄鸡”,往往都身披锦绣,雍容华贵。这些看似夸张、甚至有些累赘的行头,在求偶过程中是制胜的要素。当然,仅仅穿上盛装是不够的,还必须配合夸张变形的表演,以及曼妙的求婚舞蹈才能赢得真爱。它们在繁殖季里的盛装婚舞,堪称大自然最闪亮的瞬间。
本文内容,有人在听故事有人在照镜子
不同的鸡跳不同的舞
繁殖期里,为延续自己的基因,各种“雄鸡”在舞蹈表演方面下足了功夫,无所不用其极。婚舞主要有两种类型:侧面型和正面型。采用哪种,取决于哪个角度更能将雄鸟婚羽展示得淋漓尽致。
侧面婚舞
通常,具有侧扁或者细长尾羽的种类,倾向于跳“侧面型”婚舞。雄鸟身体侧对雌鸟,背部也向雌鸟方向倾斜,低着头围绕雌鸟转圈,同时展开这一侧的翅膀和身上其他的配饰,围绕雌鸟旋转跳舞。如果雌鸟走到另一侧,那舞者也要跟着转换身姿。
环颈雉:360度向您展示我的美
正面婚舞
具有平扁型尾羽的种类,婚舞则多属于“正面型”。雄性正面朝向雌性,将身体最华丽的部分,尤其是尾屏充分展开,同时双翅不同程度地打开并持续振动,配合脚步追逐雌性,始终让自己正面朝着对方。
雄性棕尾虹雉的婚舞就属于“正面型”:它会面向雌鸟,双翅张开,尾巴高高举起并尽力展开成扇形,同时还会围着雌鸟做“蛙跳”。图源:prydfugler.no
介绍完主要两种“婚舞”,我们就来看看不同的鸡如何展示自己不同的帅气!
锦鸡:我的围脖好看,给你看看
在“鸡”家族众多的“侧面型”婚舞中,锦鸡的表演独领风骚。无论是西红柿炒鸡蛋风格的红腹锦鸡还是金属银饰打扮的白腹锦鸡,雄鸟都佩戴了一条华丽的围脖。
这二位确实本身颜值就不错
这条围领平时披在颈后,当撩妹时,便将对着妹子这一侧的围领全部展开,覆盖住头颈,只露出眼睛。同时锦鸡还会把瞳孔缩小如针孔状,如同西班牙女郎羽扇半遮面,多情的眼神就更能夺人心魄。
咋还害羞掩面了
锦鸡用华丽围脖烘托这种带有“挑逗”感的眼神,再配合上灵活轻巧的舞步贴身环绕,简直让对方无法抗拒。
你看哥帅吗!你看哥帅吗!
图源:纪录片《未至之境》
榛鸡:翘臀胸肌一个不少
松鸡支系的雄鸟大都喜欢跳正面舞。它们的羽色往往不够鲜艳绚丽,但求偶时身体变形的程度十分夸张。其中北美的艾草榛鸡雄鸟,发情时会挺起胸部,鼓起胸前两个硕大的气囊,利用气囊的扩音效果,不知疲倦地唱着它独有的情歌。平时并拢在一起的尖细尾羽,这时如折扇(只剩扇骨)般展开。
你快看我的胸!大!肌!
图源:YouTube
而大草原榛鸡,则会低头伏身面向雌鸟,将耳后的长羽向前竖起,同时鼓起颈侧的橙黄色气囊,看起来像只滑稽又古怪的兔子。
正常👆🏻
求偶👇🏻
据说人类是变成淋雨的小狗,我试试变成兔子
黑琴鸡:比武招亲谁怕谁
一些鸟类进入繁殖期后,会聚集到一块公共竞技场。雌鸟观望,雄鸟们则集体载歌载舞,炫耀比拼,也会展开激烈搏斗,以赢取雌性的青睐。包括前文提到的榛鸡在内,松鸡支系的成员大都有此习性,其中黑琴鸡集体竞婚的壮观场面,比较容易见到。
繁殖季,雄性黑琴鸡便会自动聚集到求偶场,通常是一块多年连续使用的林间空地。然后它们打开翅膀,展开并翘起尾羽,一起跳转圈集体舞、互相追逐。随着“赛事”升温,“文斗”也会升级为“武斗”。
雌鸡还没来,假打装装样子~
而雌鸡则在求偶场周围当观众,一边欣赏歌舞表演和搏击比赛,一边根据雄鸡的表现挑选中意的对象。
图源:纪录片《看春天2》
角雉:我为爱情举大旗
角雉属的雄鸟,求偶时会首先在雌鸟面前蹲伏,并不断地点头。随着点头动作,头上的肉角逐渐挺起,喉部的肉裾也缓缓展开垂到胸前,上面点缀了黄蓝组合或红蓝组合的耀眼色斑,上下摆动像摇旗招亲。
除了能看出颈椎好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图源:纪录片《美丽中国》
随后雄鸟展开双翅,大幅度振动,鲜艳的肉裾进一步展开并发出“嗤嗤”的声音。最后,雄鸟突然抬头起身,高高挺立,双翅紧紧夹在体侧,竖立起头顶肉角,为这一套夺目的展示画上圆满句号。下图为黄腹角雉,头顶肉角为蓝色,喉部肉裾为红蓝组合。
最后一步!展示身高!完毕!
图源:YouTube
孔雀:颜值这块没输过
说到“鸡”家族求婚炫舞的巅峰,非孔雀和大眼斑雉莫属。
无论是驯养几乎遍及全球的蓝孔雀,还是稀有的绿孔雀,雄性那超长的大“尾巴”都缀有百余枚虹彩眼斑,求偶开屏时的场景实为动物界的奇观。
遇见过孔雀开屏的说出来让我羡慕羡慕
图源:综艺《极限挑战》
东南亚的大眼斑雉除了长长的尾羽,还配备了夸张的飞羽,上面点缀有硕大的眼斑。婚舞时,雄鸟会将翼展近两米的翅膀全部打开,犹如一个巨大的团扇,同时抖动起那超长的尾羽翩翩起舞。那种视觉上的冲击,真是妙不可言。
我宣布这是全场最佳
图源:flickriver.com
以上鸡的行为不建议人类全盘模仿,不然你可能更像下面这只👇🏻
撰文 | 徐亮
翻译 | 赵之遇
部分图片 | 图虫创意
微信编辑 | 赵之遇
本文原载于《博物》杂志2017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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