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IPO审核问询:是否参与或配合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文/梧桐晓编
近日,北交所公布对江苏快达农化(870536)IPO申请的首轮审核问询函。问询函“问题3.贸易业务开展背景及合规性”直接提到:“根据公开信息,公司存在涉嫌参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造假产业链的情况。” “结合公开舆情信息及广东浪奇事件的最新处理进展(涉及企业及人员的处罚、判决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参与或配合广东浪奇财务造假,是否存在被贸易业务参与方、上市公司投资者追偿或追索风险,是否存在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安机关等立案或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个申报IPO的公司若有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历史污迹,显然为其IPO之路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快达农化申报IPO于2023年6月30日获得受理,审核中心于7月26日公布了首轮审核问询函。问询函“问题3.贸易业务开展背景及合规性”揭示了公司涉嫌参与广州浪奇造假的基本事实为:2018-2020 年公司分别向奇化化工(系广州浪奇子公司)、琦衡国际采购化工原料后转售给客户中冶化工。相关货物不经快达农化,均由奇化化工、琦衡国际和中冶化工直接交割。其中琦衡国际、中冶化工均为王健控制的公司。2021 年 5 月,中冶化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于 2022 年末全额核销了对中冶化工的应收款项 1304.58 万元。
审核中心要求发行人:①结合王健的个人履历及其控制企业情况、与发行人及广东浪奇的关系等、广东浪奇及其控制企业情况,说明公司与广东浪奇、王健及其相关方开展贸易业务的背景、原因、具体业务流程、各期交易金额及占比、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相关资金流、货物流、单据流情况,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按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贸易业务是否为真实的购销交易,是否构成空转贸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截止目前该类业务是否继续发生,是否存在其他类似贸易业务。②结合公开舆情信息及广东浪奇事件的最新处理进展(涉及企业及人员的处罚、判决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参与或配合广东浪奇财务造假,是否存在被贸易业务参与方、上市公司投资者追偿或追索风险,是否存在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安机关等立案或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7月,广州浪奇收购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所持、王健控股的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25%,并先后与琦衡农化、王健签署了关于广州浪奇投资琦衡农化的《投资保障协议》、《投资补偿协议》。约定了琦衡农化在2014年-2018年度应分配给广州浪奇的股息。王健有义务就琦衡农化承诺数和广州浪奇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之间差额进行补偿。
从审核问询函问题3显示,王健是发行人涉嫌广州浪奇财务造假的重要中间人。王健与发行人、广州浪奇、中冶化工是什么关系?广州浪奇2014年12月13日的一则公告揭示了广州浪奇2013年7月参股王健控制的一家公司25%的股权,王健控股的公司对广州浪奇有5年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王健负有差额补偿责任。
琦衡农化5年业绩承诺期均未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5月、2018年5月,2017年5月、2016年5月、2015年4月,广州浪奇分别收到王健支付的业绩补偿款4481.53万元、2900.19万元、3169.58万元、2604.99万元、2058.05万元。
江苏快达农化作为一家综合性农药化工企业,从事农药原药、制剂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以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公司控股股东为利尔化学(002258)、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日挂牌新三板。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91亿元、9.10亿元、10.2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68亿元、0.84亿元、1.49亿元。
2020年、2021年、2022年,在主营业务收入中,贸易收入占比分别为16.37%、10.58%、7.92%。
期待着快达农化及保荐机构对这一尴尬问题的回答与解释!
郑重声明:本号“梧桐树下V”位于成都,旗下仅此一家公众号,和其他地域的梧桐树下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从未主动联系企业进行商务合作。一切以“梧桐树下”主动联系的,均非本公司所为。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