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学:庇古的开拓性、系统性贡献(上)
庇古以心灵提出问题,用智慧去解决问题。他提出了福利经济学的概念,开创了福利经济学系统性研究的先河。他区分了经济福利和非经济福利,研究了如何从总体上提升人类福利,主张着力于穷人素质的提升。他认为要增加国民收入,就必须使生产要素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配置达到最适宜的程度;把富人的收入通过合理而科学的途径适当向穷人转移会增进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政府是公共资源和人民群众未来利益的受托者,应当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资源和未来利益。当我们建设和谐社会、追求幸福生活以及“共同富裕”的时候,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关于什么是福利、怎样才能使福利最大化的论述,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毕业于剑桥大学,长期在剑桥大学任教,是正统的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担任过英国皇家所得税委员会委员、通货汇兑管理委员会委员、国际金融学会名誉会长,1927年被选为英国科学院院士。庇古1912年出版了《财富与福利》一书,1920年又把它扩展为《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的概念从此流行起来。庇古也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推崇为“福利经济学之父”。
庇古旨在研究人类福利的均衡和提升,特别是穷人福利的提升,他的研究具有使命感。他说:“对于陋巷的污秽以及衰弱生命的苦痛进行反抗的社会热忱,才是经济科学的起点……智慧最为合适的唯一位置是作为社会同情心的仆人。”
庇古认为,福利可以分作两种,一种是非经济福利,一种是经济福利。按照他的逻辑,非社会福利是广义的福利,包括“自由”、“家庭幸福”、“精神愉快”、“友谊”……,它们是主观评价,是难以计量的。现在看来,庇古所讲的社会福利是一种感觉,近似于人们现在所讨论的幸福指数,包括我们常说的“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带给我们的快感,以及青山绿水的自然界赋予我们美好的心情。
庇古认为,影响社会福利的有两种因素。第一,社会福利易于被获得收入的方式所改变。例如兴趣与职业的结合。又如,当社会的一分子与他人的利益相同时,个人将有意无意地发展社会道德,诚信变得非常重要,并被个人组成的群体不断强化,对于群体的忠诚成为个人能力获得良好发展的基础。更如,在一般行业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中,非经济因素有其充分的重要性。团队精神及其对企业命运的关注,使得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起亲密的人际交往,并将给工人以鼓舞,除了导致生产的财富增加以外,其本身就是福利水平的提高。
第二,社会福利易于因收入支出的方式而发生变化。产生相同满意感的不同的消费行为,一种可能诱导堕落,一种可能刺激进取。例如,富人某些欲望的满意感,诸如赌博的刺激或者奢侈的肉欲的享受,这些对个人品格造成的影响低于基本特质需要的满意感所造成的影响。为了内心的宁静,如果将其所控制的资本和劳动转移给穷人,也许算是一种奉献。如果富人所购买的其他满意感造成的影响在道德上高于与基本需求相关的那些满意感所造成的影响,而且更高于沉湎于刺激所获得的满意感所造成的影响,就可以给予积极的评价。
我们应当充分地关注社会福利中的教育、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为它直接涉及到一个人的前途、能不能实现自己伟大的愿望、有没有空间和前进的方向。
庇古重点研究的是经济福利,他认为经济福利的大小取决于国民收入,是可以用货币计算的。他说:“经济福利与国民收入这两个概念,是如此的相互对应,以至于对于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内容的描述,也就是对另一个内容的相应的描述。”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要提升人民群众的福利,国家首先要富裕起来。国民收入增加,可以增加经济福利,即发展可以增加经济福利,发展才是硬道理。丰裕社会比贫穷的社会经济福利大,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
在那个时代,庇古已经注意到什么样的国民收入可以提升经济福利,他特别讨论了国民收入的内容、构成以及对经济福利的影响。庇古指出,如果一位农民在市场上出卖他农场的产品,然后买回他的家庭需要的食品,则相当数量的产品的收入将计人国民收入;反之,如果他不是从市场上购买,而是将自己养的猪和自己种的菜直接用于消费,则这部分产品不再计入国民收入。当妇女作为母亲或者妻子为自己的家庭而无偿工作时,则她们提供的劳务不再计入国民收入。
此外,有些可以使国民收入增加的行为,例如开采煤炭或黄金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的破坏,又例如形式粗俗的广告使得自然之美遭到破坏,所有这些对经济福利的贡献是负面的。可能在庇古的时代,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形成的国民收入,对人们经济福利的贡献是正面的多而负面的少,所以这一问题并非庇古讨论的重点。然而,当我们面对地方政府血拼GDP,面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时,面对严重的污染时,我们必须搞清楚什么样的GDP能够提升人们的经济福利。
庇古讨论了如何提升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概括起来大致有四点:
1.增加国民收入。庇古指出:“一国的经济福利与国民收入的大小密切相关,而且经济福利的大小随着收入大小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在正常的情况下,只有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坚持科学发展的情况下,国民收入增加,经济福利才能增加,没有发展就没有经济福利的改善。
这里涉及到消费问题。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规模扩大的再生产。企业家必须把利润相对大的部分作为追加资本,使生产在扩大的规模上重复进行。在市场经济下,消费不是市场主体的目的,“挣更多的钱”才是目的。马克思也指出了这一点。《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也曾经说,马克思视资本主义为“无限积累原则”。
2.要增加国民收入,必须使生产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配置达到最适宜的程度。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中有两个对应的非常重要的概念,一个是边际私人纯产品,一个是边际社会纯产品。
所谓边际私人纯产品,是指厂商每增加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增加的纯产品,用货币表现就是“边际私人纯产值”。所谓边际社会纯产品,就是社会因增加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得到的纯产值,分散的生产者在自己追求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纯产品,不论这些产品归谁,都叫做“边际社会纯产品”,用货币表示就是“边际社会纯产值”。二者不一定完全一致,如边际私人纯产值间接地给别人带来利益,则边际社会纯产值就小于边际私人纯产值。
庇古认为,只有使“边际私人纯产值”等于“边际社会纯产值”,才是生产资源最适宜的配置标准,从而也是国民收入达到最大量的标准和社会经济福利达到最大量的标准。庇古写道:“在任何用途中的边际社会净产量价值,是在该项用途中的边际增量所产生的满意感的货币量度。因此,每当资源的边际社会净产量价值在任何一种用途中的水平,低于在任何其他用途中的水平时,就可以通过将资源从边际社会净产值较低的用途中转移到较高的用途中,使满意感总量度增大。”
由此可以得出,根据假设条件,只有一种资源的安排,使得在用途中资源的边际社会净产量的价值彼此相等,这种安排就必然是使国民收入实现了在这里所定义的最大值的安排。他还说,如果资源的分配发生如此变化,使低于平均值的边际社会净产值的价值均增加,或者使高于平均值的边际社会净产量的价值均减小,则收入将一定会增加。
庇古所讲的资源在各产业之间的边际私人净产值等于边际社会净产值的安排,是国民收入最大化的标准,相当于马克思所讲的平均利润及其形成的机制。看来,只有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才是产业结构的最佳安排。此后的帕累托对庇古的这一见解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3.把富人的收入向穷人适度转移,会增进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庇古认为,合适的分配政策,都会增进经济福利。因此,适当缩小贫富差距,是使经济福利或效用总量最大化的可行之路。他认为,收入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货币收入愈多,货币的边际效用就愈小;反之则愈大。由是,当一单位货币从富人手中转移到穷人手中时,社会经济福利就增大了,因为这样就可以使穷人的福利大于富人所受的损失。据此,他主张应当由国家通过累进税的政策,把富人缴纳的税款用来举办社会福利事业,供低收入者享用。
对于上述观点,庇古有着生动的论述,他说:“在考虑这一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忘记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所享受的经济福利取决于他们的消费收入,而并非取决于他们所获得的收入。因此,一个人越是富有,他可能消费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就会越少……无论如何,非常明显的是,收入从相对富有者向相对贫穷者的任何转移,是以牺牲较不急迫的愿望为代价的,使得比较急迫的愿望得到了更多的满足,因此,它一定会使满意感的综合有所增加。这样,根据古老的‘效用递减规律’就可以毫无歧义地得出如下结论:任何使穷人手中的实际收入的绝对份额有所增加的因素,在任何角度看都未造成国民收入减少的情况下,一般来说都使国民福利增加。”
4.简单地提升穷人的工资,可能会导致失业。虽然庇古主张把富人的收入适当地向穷人转移,但庇古对简单地提升穷人的工资却有所保留,他指出,简单地提高工资可能会造成穷人的失业,从而减少穷人的福利。他说,存在着一个基本的事实,即越容易找到替代品的物品,需求弹性就越大。
这一事实相对于劳工与机器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维多利亚时代的制革工业,自从建立工资委员会制度,工人就大量地被机器设备所代替。劳动需求的弹性大,客观上源于这一事实,即存在着容易获得的“与劳动的服务呈现竞争关系的替代品”。庇古的结论是,如果某行业执行了不经济的高工资,从而造成大量劳工的长期失业,国家将不得不帮助他们。在他看来,提高穷人的工资是一柄双刃剑,一定要慎而为之。
三、着力于穷人素质的提升
在论及如何提高社会总体的经济福利时,庇古提出要向穷人转移支出。然而庇古并没有停留在这个层次,他认为仅仅向穷人转移支出是不够的,还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穷人的素质。他借助梅赛·普林格尔和杰克逊的报告指出,正是在没有技能并最缺少教育的这一部分人口中,酗酒继续占据着它的市场;当工作阶层中的这一部分人获得更加正常的就业和较高的工资时,人们将提高责任心和素质。整个国家的工资提高,饮酒账单减少,这是我们最为期盼的进步现象之一。
庇古说:“问题的本质是,在现存的条件下,就穷人的智力结构而言,收入的增加纵然在短期没有带来什么利益,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更具体地说,如果时间长到允许新一代人成长起来的话——则拥有这笔收入,就有可能使他们通过教育或其他方式,开发出适应享有增大了的收入的能力和本领。”
庇古的上述论述极具现实意义,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靠资源一夜暴富的人很不适应富裕的生活,更不知道突然富了后钱如何使用。二是扶贫不能仅仅是物质的,应当在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上下工夫,应当授人以“渔”而不是“鱼”。
在“从富人那里向穷人转移的事实对国民收入的影响”中,庇古进一步论述了向穷人素质的投资以及投资的途径。他指出,“有理由使人们相信如果将适量的资源由富人转移给穷人,并且仅仅是出于提高穷人效率这一目的面对穷人进行投资的话,那么由于穷人能力的提高,这些资源所产生的以增量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收益率,将远远高于投资于机器和厂房的资本的利息率。”这就是说,投资穷人的素质是最有效的投资。后来,西奥多·W.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同样提出要提高人的素质,要投资教育。
庇古对投资穷人的具体路径进行了分析。首先是以行业培训的形式对从成年人、健全的工人中筛选出来的人员进行培训。其次,可以考虑以医学护理和治疗的形式对遭受短期疾病困难的人进行救助。延误的救助相对来说是无效的,其健康状况很可能永久地恶化。再次,以培训式养育子女的形式对穷人进行教育、培训和健康的投资,是授人以“渔”的投资,是效用最大的投资,我们应当倾力而为。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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