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思维方式与语言有着怎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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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文学
来自新近好书的试读章节,由小鸟文学编辑部从近期出版物中挑选而来。祝阅读愉快。
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三十二卷,为免费内容。
——《自然》杂志
日语中有一个词同时表示绿色和蓝色;俄语中对深蓝色和浅蓝色用不同的基础词来表示。这是否意味着俄罗斯人对这些颜色的感知比日本人更敏锐?语言是否控制和限制了我们的思维方式?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认为我们所说的语言塑造了我们感知世界的方式。语言学家约翰·麦克沃特认为,虽然这一观点令人着迷,但显然是错误的。事实上,即便某种语言只用一个词来同时表示吃、喝和抽烟,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语言使用者分不清食物和饮料,而那些用同一个词来表示蓝色和绿色的人,对这两种不同颜色的感知和说其他语言的人一样生动。
我们渴望通过承认那些与我们思维方式不同的族群的智慧,来庆祝人类族群的多样性。尽管我们的初衷是好的,但我们的想法存在着对其他族群语言与思维方式的误解,约翰·麦克沃特所著的《语言迷宫》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更好的理解语言的方式,来看待所有不同种族人类的智慧。经出版社授权,我们摘选了第三章《文化的空白》分享给读者。
发现语言结构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那么微弱会令人惊奇。读者至此也许会名正言顺地觉得我的论点暗示了语言与文化没有关系,或至少不是什么重要或有趣的关系。
没有比这个更歪曲事实的了,在我继续之前必须说明,我所指的完全只是有关语言与文化的一个特殊论点,而不是全盘否定语言人类学。
沃尔夫主义与词
我们语言中的单词和词组可以是文化的,这一点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都是特别直观的。比如读者也许会问:“他怎么可以说 Insha’Allah(如真主之意)不是穆斯林表达自己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的回答是:是的,这些是文化在语言学里的表达。文化由人类生活而来;而人类又有语言;所以语言中会有单词和词组来表达文化的特征。如果语言和文化从未相交的话,我们的任务就变成了探索为什么它们在世界上——为什么它们在世界上从未相交过。
文化甚至可以直接明了地要求通过语法及单词来表达。地理是常用的例子。如我们所知,一个出现在平地上的文化意味着库库几米特人会说“在我北面”,而不是“在我前面”;而一个出现在山区里的文化像泽尔塔人则会说“坡上”,而不是“左边”。
好在我的问题并不是语言和文化是否相交。它们是可以相交的(虽然只是可以:同样住在山区环境里的泽契尔人还是说“左边”,就跟住在底特律的人一样。)但是我的兴趣是在沃尔夫主义里,与用来表达“前面”和“中间”的词很不一样的东西,诸如物体、概念和地形。沃尔夫主义的主张不只是关于语言里是否有词指代说话者想到的东西和环境。
沃尔夫主义提出语言使其使用者以某种方式思考——语言不仅是给文化中的特定东西和概念贴上标签,而且还让人们以某种总体模式去思考,比如上下而不是横向地处理时间,或者把感觉和吃、喝都归为同类行为。我的问题就像沃尔夫主义一样,是关于语言的问题,而不止是给人、地方、事物、行为加标签的基本水平。我所关注的是语言的语法如何运作,沃尔夫主义词汇中那些任意的细节(比如深蓝、浅蓝之分);碰巧没有将来时;或者有冠词 the 和 a,使有的人,比如俄罗斯人(俄语里没有 the 和 a)很难学英语。
也就是说,与那些他们没有理由需要了解很多的语言相比,沃尔夫主义并不是关于说话者会立刻认为属于他们语言中很特别的东西——比如“我们说如真主之意(Insha’Allah)”,“我们住在山边”——而是他们不屑一顾但结果又很不寻常的东西。那正是沃尔夫理论的创新之处且使沃尔夫理论在几十年后依然得到很多关注。举个例子,涂尤卡人也许会问:“是否有人不用说出后缀来表明他们是如何知道所提及之事的?”
是不是这些——即沃尔夫的“错综复杂的系统化”——就意味着讲一门语言的人以独特的方式看世界?当一个穆斯林人说 Insha’Allah 时,这当然是对她的文化的一种表达,是信仰伊斯兰教必不可少的标签——但问题在于,从整体意义上说,除了给简单的事物和概念以标签外,阿拉伯语作为一个语法或词汇体系究竟是否有任何与穆斯林的灵魂相合之处。我向任何掌握阿拉伯语的人致敬。但是那些他们花了很多精力去掌握的,比如动词结尾、性别、定冠词、喉音——有多少这样的东西,而不只是 Insha’Allah 那样的词句——是在琢磨穆斯林人是怎么想的?
基本上没有。他们掌握的语法混合体恰恰就是它原本的样子——是世界语言主题的六千种变体中的一种语言。
词啊词
然而,语言和文化的交叉比起语言用词代表其使用者认为重要的东西这种很普通的事实更为深刻。比如前面提起过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更广泛、更不明显,因而更引人入胜的语言特征:经常被称为民族语义学。民族语义学探讨的是语言中一个词或一组词如何使用,表面上看似对不论哪里的人都意思相同,却根据说话者的世界观而改变。
那么中国人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更频繁地使用代词“你”的正式体“您”,这一定是与某种文化因素相关的。同样的,汉语里哥哥和弟弟(或姐姐和妹妹)有完全不同的词,没有什么人会认为这与中国有着千年传统的伦理文化不相干。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沃尔夫主义看成是试图将民族语义学的观点扩展到超出直观的和立即可以证明的情况,比如这些汉语的例子,而我的宣言就是要对这种扩展提出疑问。把正式的“你”字用法的增加归因为对形式礼节的日益推崇是一回事,而把代表蓝色的词的缺失归因为看到的天空没有说英语的人看到的那样蓝就是另一回事了——虽然提出这种说法的人并没有时机去考虑——就好像是把不知名的族群没有不同的表示吃、喝的词归因为他们不像我们那样对美食乐此不疲。
沃尔夫主义主张把民族语义学的观点运用在不止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上面。而我却恰恰相反,认为它就应该用在基本直觉所指的地方,但不能过了。然而这绝非否认实际民族语义学研究的博大丰富。
脱口秀喜剧怎么了?
还有一种语言与文化交叉的方式,是我认为在系统地对待人类差异时特别说明问题的,这种方式被称为交际民族志学。所有的人类族群中都有一套语言运用的基本特征。
如果抽象地去描述,它们看上去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乏味。例如:语言的运用可能涉及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或更多的人;语言可以运用在布道时、婚礼上或随意的交谈中;语言可能为了不同的目的:讨价还价、某种娱乐、争论、引诱;语言可能涉及陈述、提问或引用;语言亦庄亦谐;语言可能是一长段连着来的,也可能出现在长的停顿之间,或是冲着你劈头盖脸地说的;语言的表达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其他方式的。
是的,这些本身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真知灼见。但是当我们依照这套参考工具(上面所述的各种替代可能性都有特定的术语名称,有些选择还更多)来审视人类语言时,那些世界上看似“怪异”的做法就变得完完全全地、多样化地正常了。
认为重要的东西这种很普通的事实更为深刻。
比如巴拿马的库拿人(Kuna)每隔一天要听他们的首领做一个两小时的演讲,他会讨论政治、宗教或历史。一名被指定的回应者会在演讲的每句行文结尾时说“是这样的”。演讲的形式高度正规且引经据典,随后会有一位发言人用更明白的词语为观众做解释。首领则会突然放低声音以示演讲结束了。
这个我们听起来像一种“仪式”。恕我直言,我们可能会默认这似乎有点过头了或者至少是专断的。拿我们来说,我们不会经常听两个小时的“应该怎样”的演讲。但是美国人差不多一直这样做,一直到 19 世纪——像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只是一个附带节目,当时真正的焦点是演讲家爱德华·艾弗瑞特(Edward Everett),他侃侃而谈两小时基本就是讲关于“应该怎样”的。美国人很像那时的库拿人,虽然他们不会这样去想。
但更重要的是,即使今天美国人和库拿人在说到那个讲道的区别时也仅是说传播工具的不同(交际民族志学里的术语)。库拿人经常听到的是口头传达的评论,而我们很多人每天都会从广播、电视或互联网上获取至少一个小时的“应该怎样”的评论。区别就在媒体、传播工具,而不是内容实质。
库拿人的首领用故作高雅的语体风格讲话——但我们很多人在接受宗教教义时也是这样,只不过是写在纸上了——所以还是属于不同的传播工具。首领的演讲风格不同于普通库拿人,就好像钦定版《圣经》里的英语与现代口语的英语不一样。文化的不同在于它们如何定位高级语言(相对于随意的讲话)——交际民族志学研究里用了一个相当模糊的术语叫不同的“信息形式及内容”—— 而不是在于它们是否有高级语言。
库拿人有他们的代言者来解释语言。这会让我们许多人想到周日教会学校,不过这也适用于主日礼拜本身的功能,或者说这个活动也是在关于“应该怎样”的意义上,学校老师或大学教授会把学者们的发现解释清楚。还有,是不是很奇怪库拿人的首领放低声音以示演讲结束了——但当一场足球比赛变得很精彩时,运动解说员会拉高声调去说每一句话,并以怪怪地拉长的元音来结束(“比赛正在进行中……阿灵顿上来了,只见他越过佩特逊,动作如此飞快,完了,阿灵顿触地得分了,今天的比——赛到此为止,最后得分 21 比 7……”)。想想看——解说员的声音那么热情但他自己并没有参加比赛,麦克风的技术也使他一点也没有必要提高音量或拉长元音,爱德华·艾弗瑞特才需要那样。但是如果一个解说员在面试时只是安静地描述他所看到的,他绝对拿不到这个工作:从表演意义上说,一个运动解说员必须掌握某种方式(交际民族志学的术语),就像库拿首领必须掌握的一样。
至于那个库拿回应者不断地重复插话说“是这样的”,这和爱德·麦克马洪比起来又有多怪呢?这个深夜电视脱口秀的“演出搭档”和库拿“回应者”的不同之处只是在于他所工作的“事件”(按交际民族志学的术语)——是广播表演而不是演讲。真的,他们没有多大区别。
对库拿人来说,美国人的脱口秀喜剧形式才是完全的“仪式化”,一个人拿了钱然后在一众人前站着,给他们背诵精心创作的评论,好让他们膈膜发痒笑上二十分钟,接着感谢他们的笑声,然后走下台去。这个就和我们在探索频道上看到的任何部落的做法一样奇怪而隐秘,而且它是基于一种对讲话风格、反应和表演性交织起来的期待。
我们觉得脱口秀喜剧再平常不过,这当然是语言与文化的一个很有意思的交集,用交际民族志学的模式可以理解。你会发现一个类似的方法叫作符号功能主义,这又是一种我们永远无法理解的为何语言可以不被当作文化变异来使用的方式。
文化决定语法:恰有其事
文化甚至是可以和语言的结构形态相关的,而不是和语言如何运用相关。小的土著群落讲的语言一般比大范围群落讲的语言语法更复杂,也更可能有那些难发的怪音,就像南非科伊桑族(Khoi-San)的狩猎采集者们所说的语言里有名的咔嗒声。很多人对此感到惊奇。因为人们可能会料想“先进的”文明里复杂的语法才更为典型。人类学家和带有社会学倾向的语言学家经常会说,他们认为关系亲密的团体对性别和复杂的动词时态等所表示的精确性的需求较少,因为共同的语境可以弥补城市生活的碎片化和非人格化。
讲的人较少的语言更复杂不是因为复杂性在某种意义上适合其说话者,而是因为一门语言如果有众多的人说,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有非母语者使用这种语言,出于人人都知道的事实即成年以后很难再真正学会一门语言,它只能破罐子破摔,变得不那么复杂。
也就是说,复杂类的语言是常规——几乎地球上的每一种语言在经过无数个千年“杂乱”的积累后都变成了这样。先是来了一个女性性别标记,然后有了一个虚拟语气,接着是一些示证词,再后来语言有了声调——你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总是有什么会发生,然后又有些别的。过了一段时间你就有了那很棒的一团糟,那就是语言。唯一干扰这一常规的是人们在成人期而不是孩提时学习语言的非正常状况——这多数发生在最近的千年里,因为技术使大规模的、快速的人口迁移变成了可能。
因此更精简的语言才是偏离常规。英语里没有西班牙语的语法性别(比如帽子 el sombrero/月亮 la luna 之类),它的动词变化也很弱(基本上就是零散的 -s 和 -ed 词尾),这些都并非偶然。当斯堪的纳维亚的海盗 8 世纪开始侵略英国时,他们学到了旧式英语,一种比现代英语复杂得多的语言,就好像一个典型的美国人学习法语或西班牙语一样。他们中的很多人娶了英国妇女,他们的孩子既听到了他们说的旧式英语,也听到了母语式的旧式英语。在缺乏媒介或普遍的识字读写能力的情况下,一段时间后,海盗的说话方式改造了英语曾经的样子。
然而在本书的背景下,我们应该注意到,虽然这确实是文化决定语法的例子,但其过程并不取决于特定文化的特别“需要”。英语在语言中是相对精简的,这不是因为说英语的人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不需要他像西伯利亚说着不知名语言的牧人那么精确,而是因为在其历史上有些很野蛮的事情曾降临过。只有在成年人“需要”尽可能地沟通这种情况下,“需要”才是有关系的,这与“需要”没有性别或过去完成时是不同的。
更精简的语言才是偏离常规
汉语、波斯语、斯瓦希里语、印尼语,还有世界各地其他成人容易学会的语言都是相似的情况。反过来,有些语言比如有咔嗒声的语言,有普遍不规则动词的纳瓦霍语,或有成千个前后缀的耶里多涅语,它们之所以复杂不是因为其说话者需要那样,而是因为那种复杂程度虽远远超出了人类交流的需要,却是正常情况下所有语言的样子。但是这也意味着像英语这样的语言,从广义上说,是文化对语法构造方式影响的结果。
语言与共性的澄清
我希望我已经明确了,像大多数研究语言的人一样,我认为如果把语言视为和语言使用者的文化完全分离,这样的学术文化不仅是枯燥的,从经验主义上说也是没有希望的。
例如,在语言显示人类共性的预言里,有的人自发地感到这是在为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提出的所有语言都共享一套本身固有的“普遍语法”的理论叫好。现在全世界执业的句法学家群体都信奉那个理论:它视语言为建立在神经编码结构上的混合体,这种结构决定了单词在句子中的排列方式。要找出假设的神经结构目前科学还无能为力,但乔姆斯基式的句法力图阐明它们,通过推理,通过比较各种语言中的句型,以及通过用计算机科学家熟悉的抽象算法方式给它们建模型。
这项计划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的语言都是建立在一个单一通用的语法模式上的,只是因为各种“开关”上的交替设置才有了变化。按一下专门控制词序的开关,就有了“你拿了他的书”或“你书他拿”的语言间的区别。按另一个开关则决定你是否需要用主语代词:关下时就是“我说”,打开时则是西班牙语里的 hablo(我说),但前面没有 yo(我)。一个孩子只要学会她的语言是按哪个方向的开关的,然后再加入单词就可以了。
所以对乔姆斯基主义者来说,语言的语法多样性只是一个幻觉:骨子里它们都是同样的语言,研究语言时如果敬畏于其多样性而非潜在的相似性就不得要领了。大家知道有些不够仁厚的从业者甚至把从别的角度研究语言贬为“不是真正的语言学”,和钻研专业术语密集的乔姆斯基式句法比起来不够严谨。
如所预料,相当多的语言学家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自己不仅对得起语言学家的名号,而且认为语言研究的方式如果不考虑说话者以及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是属于知识贫乏且从经验主义上说没有希望的。对他们来说,语言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现象,不能仅被视为好像计算机软件程序一样。事实上,尽管乔姆斯基派的语法句法学家们身上好似带着某种光环——乔姆斯基的名字也是有帮助的,在 20 世纪 60 年代当这一方法还很新,也不像后来变得隐士般的那样抽象时,它确实对语言学领域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它对一个(有别于所有其他认知构成的)奇怪、复杂的思想组件所采取的独特、严格的概念化是大多数语言学家不能接受的。
我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主张语言的多样性让我们学到了我们的共同之处,这并不是对我刚描述的普遍语法概念的拥护。像大多数语言学家一样,我相信使用语言是一种天生的倾向。然而,要对其神经构造作一个有望成功的假设,它将会是和进化理论及人类认知的基本原则相符的,但这种形式是乔姆斯基式句法甚至不会去尝试的。再说,我的很多语言学研究的重点是社会历史条件如何在整个人类历史中影响语言的结构方式,而有些为媒体做的工作则对现代社会背景下的语言进行了探讨。
总的说来,那么多语言学家和同行的旅行者们对沃尔夫主义自发的热爱,部分原因也是源于对乔姆斯基语言学派所持的某种文化霸权主义发自内心的抵抗。其中之一便是对那种不允许人格性的语言学提出的质疑。我确实认为这个观点本身变得有些条件反射和过于简单化——对土著文化的研究,或人们如何通过语言来建立他们的身份,这些对于发现那个使人类语言成为可能(无论你生于何处)的神经配置不会有何作用。乔姆斯基学派的抽象普遍语法概念将英语和日语塑成了同一种语言,只是有不同的开关切换,然而我的宣言并不是乔姆斯基理论的“狗哨”。我们如何说话当然和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是有联系的。
继续往前
如此,除了我在这里已经讨论过的以外,语言和文化还有别的交汇方式。我对它们任何一种方法和结论都不持反对意见,而且即使是在这短短一章的基础上,我也不用再多说了:看上去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大得很呢。
本书要挑战的是一个特定的问题。语言的结构,就其对词的作用以及它如何将词组合在一起而言,是否会共同促成对思想的塑造,达到我们可以合情合理地称为“世界观”的程度——即你对人生的看法强烈有别于对那个单词和语法的构造方式和你不一样的人?是不是每一种语言都如杰克·黑特所言,有“其独特的神学和哲学”,“就隐藏在它自己的筋腱里”,沉默、安静却有可以改变心智的力量。
很多人觉得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们用于得出那个结论的依据既解决了问题又产生了新的问题。我现在可以解释为什么了,但先要明确我并不是要争辩说语言和文化没有关系,而是说它们在一个被广泛讨论的、有着重要意义的及其特定的方面是相互独立的。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比如说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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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为电影《降临》(2016)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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