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苦“公摊”久矣!
取消公摊面积,今天再次冲上热搜。
起初缘于内蒙古住建厅一则回应,拟将取消“公摊面积”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从而引发热议。
《法治日报》反应迅速,先后以《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让百姓买房每一平方米都买得清清楚楚》为题连续报道,推动舆论持续发酵。
事实上,天下苦“公摊“久矣!
从1998年跑步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面积就一直是摆在购房者面前的一本糊涂帐,摊了哪些,又摊了多少,全是开发商说了算。
早在2014年,山东高密一楼盘得房率仅有48%,买了85平的房子公摊就占了35,成为史上最牛批的公摊盘。
名列第二的是山东青岛的某楼盘,公摊面积高达46%,买了146平的房子,套内面积直接缩水到68,大四室变成了小迷你,业主一怒之下拒绝收房。
位列第三的是山西太原某小区,公摊面积高达43%。100平的房子,实用面积只有57,如此“花大钱买小屋“,业主也是气的大闹售楼处。
一面是一家数口急需的安居需求,一面是暗藏猫腻的公摊面积,让购房者苦不堪言。即使按业界良心30%的公摊算,你买100平的房子套内面积也不过就70平。
剩下的30平去哪儿了?电梯井、楼梯间、共用墙体、公共门厅过道、甚至门卫值班室等,这些都会分摊给你,甚至连小区绿化和地下车库都有你的贡献在里面。
更让人绝望的是,法律上对此还没有上下限的规定,全凭开发商叭嗒一张嘴,他说多少就多少,你根本没有反驳的机会。而且越是高层分摊越多,越是高楼楼盘分摊越离谱。
这就相当于买了头肥猪,到手一看成了一条瘦狗。买了件棉袄,一上身才发现是马甲。不仅缩水严重,而且还不清不楚,无可奈何。
有个笑话说,“小区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
仅仅分摊就完了吗?当然不!
你后面所交的物业费、暖气费、税费等等,全部是按总面积来算的,也就是说,你花100平米的钱买了70平的房子,还得为多付的30平公摊费用买单。
所以对于此莫大不公,除了此次的《法治日报》,更多的中央级媒体也纷纷下场,猛批公摊面积的不合理制度,“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早在2018年,新华社就剑指公摊面积,分别以《“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公摊面积7大乱象》等公开鞭跶,引发全网讨论。
随后央视《中国质量万里行》也积极响应群众呼声,曝光了山西省晋中、山东潍坊、内蒙古赤峰等多地楼盘缩水严重,大打“公摊牌“坑害消费者。
今年2月,新华每日电讯再次以《公摊面积成糊涂账?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把“公摊面积”推上了风口浪尖。
而这一次虽然没有推动公摊面积的直接取消,但一个巨大进步是,很多城市的供暖开始按照室内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
与众多媒体相呼应的是每年人大代表的提案,几乎都有着公摊面积的身影。由此可见,公摊之痛已经是天怒人怨。
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林燚提出议案,呼吁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
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柳树林等10名代表建议,全国都应该根据“套内建筑面积”买房、售房。
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资阳市副市长刘廷安则直接带着《住房问题“四冤”》上了全国两会,刀刀都指向了公摊面积。
2022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再次提交提案,建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
可以说,公摊面积自问世以来,就没有一天没有被质疑。这说明这是一条不得人心急需改变的一个不合理设计,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
莫说你不是百姓,衣食住行面积你我都是百姓。所以才引发媒体、人大代表持续多年的坚持不懈的声讨、提议。
而这一次内蒙对于人大代表立法项目建议的回应,也表明政府的某种态度。但每到关键时候,都有一批类似于董藩这样的教授出来反对。
因建议农民“县城买房,开车种地”而被全网禁言的董大砖家,就曾是反对公摊面积和预售制的急先锋,称“公摊面积和房价无关,永远不可能取消”。
这一次也一样。不少专家一听说要取消公摊面积,就像要取消了他的代言费好处费一样,急的赶紧跳出来反对,危言耸听说“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导致房价大幅上涨”。
而另一拨专家则认为,当下直接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行,主要原因在于可能影响房价和住房舒适度,以及带来的收费标准混乱等等。
某豪宅研究院院长更是指出,取消公摊面积目前面临两个难题:房企建房成本提升,售房价格如何控制?如何保障配套公共设施的品质?
燕梳楼注意到,凡是提反对意见的,要么是长期为房地产站台的所谓专家,要么是与楼市相关的产业大鳄,已经成为取消公摊面积改革最大的阻力。
他们最堂而皇之的理由是,取消可以,但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不管怎么改,取消的公摊面积都会以房屋溢价的形式体现出来。
当然,也有良心专家。比如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他就直言不讳地说,公摊面积早就应该取消了,公摊里的猫腻和腐败太大了,水太深了。
因为法律上没有上下限规范,购房者又处于弱势地位,这就意味着业主们就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样,任凭开发商宰割。
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都飙到了10万每平以上,即使是十八线小县城也都大几千上万的,面对动辄30%以上公摊,就相当于每套多付了几十万几百万给开发商,多大的利润就会导致多大的腐败,开发商能放过这么大蛋糕吗?
公摊面积本意是为了公平而设立的,但现在却沦为开发商牟利的工具,而且变本加厉毫无底线,成为欺骗消费者的消费暗区,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事实上,虽然公摊制度1998年从香港引入,但2003年香港便修正了这个不合理制度,以实用面积取代建筑面积,从而告别“建筑面积”时代。
同时,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欧美国家也是按“室内面积”来销售房产。目前为止,只有中国内地用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
即使是在国内城市,也有废除公摊面积的先例。比如重庆,早在2002年就以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的形式,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应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违令者,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罚款。
而这个“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政策,重庆已经执行了20年。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专家根本就是只看利益不管对错。取消建筑面积,重庆房价动荡了吗?重庆能做到的,为什么其它地方做不到?
何况,以建筑面积来计价的销售方式,实际上是通过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来成就开发商,由此带来了几十年的房地产大发展。但现在房地产已经空前繁荣甚至过剩了,这种牺牲机制再不改变,就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公平运行。
哪怕现阶段一时无法取消,也要做到“公”的明白、“摊”的规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房,高高兴兴住房,而不是花大钱买小房,成为开发商的板上鱼肉。
虽然今天内蒙古住建厅在重重压力之下选择了退缩,称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但由此而引发的新一轮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无疑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使用公摊面积制度的国家。所以从长期来看,按实际面积销售更符合国际通行标准,公摊肯定会被取消。
从香港与重庆的例子来看,也没看到砖家所说的困难重重。站在开发商角度行也不行,但站在人民立场,不行也行!
一直被诟病,从未作改变的公摊制度,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买房“无公摊时代”,指日可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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