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数据保护审查法庭及法官人选
2023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美数据隐私框架》(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已通过了充分性认证,这标志着欧美间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第三个法律框架正式落地,之前两个框架是避风港框架和隐私盾框架。
最新的《数据隐私框架》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美国贸易部发布的《欧美数据隐私框架原则》(EU-U.S. Privacy Framework Principles);二是,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关于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及相关规范美国情报机关活动的文件。
2022年10月7日的《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的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 》第 3 节授权并要求美国司法部长发布条例,设立数据保护审查法庭(Data Protection Review Court ,"DPRC"),作为两级救济机制中的第二级。同日,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Merrick Garland)签署了一项建立数据保护审查法庭的新法规。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的公民自由保护官(Civil Liberty Protection Officer,以下简称“CLPO”)对个人通过适当公共机构发出的符合条件的申诉作出裁定,这些申诉指控美国在开展信号情报活动时违反了美国法律。
以下是数据保护审查法庭的法官介绍:
1.詹姆斯-贝克(Judge James E. Baker)
詹姆斯-贝克(James E. Baker)法官是锡拉丘兹大学安全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锡拉丘兹法学院和麦克斯韦尔公民学院教授。
贝克法官曾担任美国武装部队上诉法院法官和首席法官,该法院是联邦民事法院,审理军事司法系统中出现的案件。贝克法官在该法院任职期间撰写了 250 多份意见书。贝克法官还曾担任总统任命的公共利益解密委员会成员和代理主席。贝克法官曾担任美国律师协会法律与国家安全常设委员会主席和美国律师协会法治倡议理事会主席。
在其职业生涯早期,贝克法官曾作为职业公务员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和副法律顾问。贝克法官还曾担任总统外国情报咨询委员会和情报监督委员会顾问、美国国务院律师、参议员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纽约州)的助手,以及海军陆战队步兵军官。2017-2018 年,贝克法官担任麻省理工学院国际研究中心罗伯特-E-威廉研究员。除在雪城大学任教外,贝克法官还曾在耶鲁大学、爱荷华大学、匹兹堡大学、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和乔治城大学任教。贝克法官著有多篇文章和三本书,包括《半人马的困境: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革命的国家安全法》(布鲁金斯,2021 年)和《共同防御》:危险时代的国家安全法》(剑桥大学出版社,2007 年)。
贝克法官毕业于耶鲁大学和耶鲁法学院。
2.拉杰什-德(Judge Rajesh De)
拉杰什-德法官是 Mayer Brown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该事务所的全球管理委员会任职。在回到 Mayer Brown 之前,德法官曾担任国家安全局总法律顾问。德法官还曾在白宫担任参谋秘书和美国总统副助理,以及司法部法律政策办公室首席副助理司法部长。
德法官曾无偿担任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和恐怖主义委员会总顾问。德法官还曾担任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两党特别参谋以及美国遭受恐怖袭击问题国家委员会顾问。德法官的职业生涯始于司法部,曾在总检察长荣誉计划下的反托拉斯司担任出庭律师。德法官曾担任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华莱士-田岛(A. Wallace Tashima)法官的书记员。
德法官毕业于哈佛大学和哈佛法学院。
3.詹姆斯-X-登普西(Judge James Dempsey)
詹姆斯-登普西法官是斯坦福大学地缘政治、技术与治理项目的高级政策顾问,也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讲师。在加入斯坦福大学之前,登普西法官是伯克利法律与技术中心(Berkeley Center for Law & Technology)的执行主任。2012 年至 2017 年 1 月,登普西法官还担任美国隐私和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成员。
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登普西法官曾在民主与技术中心 (CDT) 工作,该中心是一家非营利性公共政策组织,专注于互联网时代的隐私和其他问题。登普西法官在 CDT 担任过多个领导职务,包括执行董事和 CDT 西部负责人。登普西法官的其他经历包括:非营利性国家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公民权利和宪法权利小组委员会助理顾问(其职责包括监督联邦调查局)以及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罗伯特-布劳彻法官的法律助理。登普西法官是三本书的作者、编辑或合著者,并撰写了大量关于隐私、政府监控和网络安全的文章和评论。
登普西法官毕业于耶鲁大学和哈佛法学院。
4.玛丽-德罗莎(Judge Mary DeRosa)
玛丽-德罗莎法官是乔治敦大学法律中心的实践教授,主要研究国家安全法,并担任全球法律学者项目的联合主任。此前,德罗莎法官曾担任总统副助理、副法律顾问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律顾问。德罗莎法官还曾在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担任第 66 届联合国大会美国副代表,这是一个大使级职位。她还曾担任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国家安全首席法律顾问,为主席帕特里克-莱希参议员工作;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技术与公共政策高级研究员;美国国防部总法律顾问特别顾问。
职业生涯早期,德罗莎法官曾在阿诺德-波特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并担任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理查德-卡达蒙法官的法律助理。
德罗莎法官毕业于弗吉尼亚大学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5.托马斯-B-格里菲斯(Judge Thomas B. Griffith)
托马斯-B-格里菲斯法官是 Hunton Andrews Kurth 律师事务所的特别顾问。在加入该律师事务所之前,格里菲斯法官曾在美国华盛顿巡回上诉法院任职 15 年。美国首席大法官任命格里菲斯法官为司法会议司法部门委员会和行为准则委员会成员。格里菲斯法官曾担任杨百翰大学校长助理兼总法律顾问。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始于私人执业,之后担任参议院法律顾问,即美国参议院无党派首席法律官。他曾在 2021 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总统委员会成员。
格里菲斯法官是美国法学会会员和杨百翰大学惠特利研究所研究员。他还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法学讲师。格里菲斯法官长期活跃于东欧和欧亚大陆的法治项目。
格里菲斯法官毕业于杨百翰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6.小埃里克-H-霍尔德(Judge Eric H. Holder, Jr.)
小埃里克-H-霍尔德法官是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的高级顾问,就复杂的调查和诉讼事务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在 2015 年重新加入该律师事务所之前,霍尔德法官曾担任美国第 82 任司法部长。霍尔德法官离任时是美国历史上任职时间第三长的司法部长,也是第一位担任该职务的非裔美国人。
包括担任司法部长在内,霍尔德法官已在政府部门工作了三十多年。在担任司法部长之前,霍尔德法官曾担任副司法部长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检察官。霍尔德法官曾任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助理法官。霍尔德法官最初加入司法部时是刑事司公共廉政科的一名出庭律师。
霍尔德法官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和哥伦比亚法学院。
7.大卫-F-李维(Judge David Levi)
大卫-李维法官现任杜克大学法学院詹姆斯-杜克(James B. Duke)和本杰明-杜克(Benjamin N. Duke)名誉院长。列维法官还是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ALI)主席,他自 2017 年 5 月起担任该职务。他最近还担任了 2021 年美国最高法院总统委员会成员。
列维法官于 2007 年成为杜克大学法学院第 14 任院长,并一直担任院长至 2018 年 6 月。2018 年,他成为杜克大学法学院莱维家族法学教授和博尔奇司法研究所创始所长,并于 2022 年 12 月卸任。在来到杜克大学之前,列维法官曾在加州东区担任美国地区法官近 17 年,其内庭位于萨克拉门托,包括担任该地区的首席法官。列维法官曾担任加州东区美国检察官。在其职业生涯早期,列维法官曾担任美国联邦法院法官本-C-杜尼韦(Ben C. Duniway)的法律助理。Duniway 法官的法律助理,随后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小刘易斯-鲍威尔法官的法律助理。
莱维法官毕业于哈佛大学和斯坦福法学院。
8.弗吉尼亚-A-塞茨(Judge Virginia A. Seitz)
弗吉尼亚-A-塞茨法官是 Sidley Austin LLP 最高法院和上诉业务部的合伙人。
塞茨法官曾担任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司法部长,是第一位被确认担任该职务的女性。在其职业生涯早期,塞茨法官曾担任国会合规办公室首届董事会成员。塞茨法官曾两度担任民事规则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on Civil Rules)成员,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拟议修正案,并提交给美国司法会议的惯例和程序规则委员会(Committee on Rules of Practice and Procedure of the 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2017 年 1 月,塞茨法官当选为美国法学会会员,现担任其理事会成员。
塞茨法官毕业于杜克大学和布法罗大学法学院。她还获得了牛津大学的牛津文学硕士学位,是该校的罗德奖学金获得者。她曾担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哈里-爱德华兹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小威廉-布伦南法官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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