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患者能否注射疫苗?接种咨询中,需注意3类药物!
那么,使用药物的同时能否注射疫苗?是不是会影响到疫苗接种的效果?是否需要停药一段时间之后再接种疫苗?
还有,接种疫苗后是否会影响现有药物的治疗效果呢?特别是对于一些治疗窗口比较窄(指有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非常接近)的“高警示”药物,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这类药物可能会对疫苗的接种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因为其可降低人体对于疫苗的免疫应答。
对于长期、大量使用皮质固醇类激素的患者,比如连续14天,每天使用20mg或2mg/kg的泼尼松的患者就不宜在用药期间接种疫苗。
对于大剂量、全身使用皮质固醇类激素超过14天的患者,应当在接近痊愈后,至少停药1个月以上再接种疫苗。
对于接受化疗或放疗的白血病和其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实体瘤或器官移植后的患者,其免疫系统的情况会发生较大变化,在给予免疫抑制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不得注射疫苗,目前非常流行的HPV疫苗和带状疱症疫苗(Singrix)也是一样。
在间歇或低剂量化疗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避免接种疫苗的做法,目前认为也是谨慎、可取的。
局部使用、吸入使用、小剂量或维持生理需求量地使用皮质固醇类激素,也不是接种疫苗的绝对禁忌症。
一般来说抗菌药物对于免疫应答反应没有很大的影响,但是Ty21a伤寒疫苗除外。该疫苗不应在最后一剂抗菌药物使用后的24小时内接种,如果可行,为避免疫苗有效性的降低,抗菌药物应在最后一剂Ty21a注射后的1周才开始或恢复使用。
抗病毒药物同样可能会降低疫苗的免疫效应,尤其是流感疫苗,一般应至少在停用抗病毒药物48小时后才可以接种疫苗,或者在接种疫苗后的14天后再使用抗病毒药物。
以能够有效治疗疱疹病毒的阿昔洛韦和伐昔洛韦为例,因其可能会降低水痘和带状疱疹疫苗的疗效,一般需要至少停药24小时后再接种,或在接种疫苗后的14天以上再恢复使用抗病毒药物。
对于正在服用抗疟药物的患者或者接下来10天内计划服用抗疟药物的患者则不宜接种霍乱疫苗。
对于接种水痘疫苗的患者,6周内应避免使用水杨酸盐类药物,尤其是阿司匹林,以免诱发瑞氏综合征。
对于正在使用血液制品的患者,在进行疫苗接种时也需要格外谨慎。因为血液制品很多本身就是抗体,如免疫球蛋白,其可以抑制麻疹、风疹疫苗的免疫反应,时间长得甚至会超过3个月。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除了Ty21a伤寒、黄热病、LAIV、带状疱疹和轮状病毒疫苗外,其它疫苗的接种都应当延期直至这些抗体降解几近完成之后。
接种疫苗还可能会对同服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与疫苗引起的炎症因子对细胞色素酶CYP450的调节有关。
事实上,很多药物需要经CYP450酶进行代谢,而疫苗会影响到CYP450酶的活性从而导致药物代谢发生变化,进而使得血药浓度产生波动,尤其是对于一些治疗窗口窄的药物,血药浓度的轻微改变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的发生和发展。
有研究表明:在接种卡介苗2周后仍旧可以使得茶碱的半衰期从6.2小时延长到7.5小时,从而使该种“高警示”药物在体内的代谢时间延长,产生蓄积,生物利用度加大,血药浓度暂时性升高,甚至引起部分敏感患者出现茶碱样中毒。
药物与疫苗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药物可能会引起机体对疫苗引发的免疫反应发生变化,疫苗的接种也可能会引起同服药物的代谢发生变化,事实上,这两种情况错综复杂,目前尚不能完全说清、道明。所以在接种疫苗前,接种者务必要用药情况详细地告知医生,谨遵医嘱,必要时停药或者暂缓用药;医生也需要关注接种者的用药情况,以免出现接种后的诸多问题。
作者:上海瑞金医院药剂科 石浩强
来源:PSM药盾公益、Vaccine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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