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嫖娼”背后的经济学原理
李易峰嫖娼这个事闹得沸沸扬扬,多次反转,大家已经从多个娱乐的角度360度无死角地吃完了这波瓜。
但是如果单纯从学术的角度,以经济学的方式去解读一下李易峰嫖娼背后的经济学原理,我们又能悟出什么呢?
当然啦,提前声明李易峰的嫖娼行为是违法的 ,本公众号和所有阅读本文的读者都愤怒谴责他的这种行为,咱们只是随便聊聊,一切讨论都是纯学术交流。
首先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怎么去看待李易峰这样的男性还会选择嫖娼而不是谈恋爱甚至睡粉丝的方式。
按照大众的想象,皇帝在皇宫里挑水都是用的金扁担。像李易峰这样颜值和金钱都堪称顶尖的男性怎么会缺异性?他怎么会去嫖娼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对李易峰乃至像他这样的明星来说,这恰恰是综合考虑后最“理智”的选择。
对每个人来说,他所作出的决策都要考虑:
综合收益-综合成本=净收益
最后这个净收益最大才是影响决策的最终目的。
对他们这种明星来说,如果仅仅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那么无论是谈恋爱、睡粉丝以及嫖娼这三种选择所带来的综合收益基本是差不多的。
因为鱼找鱼,虾找虾,乌龟配王八。李易峰这种颜值能找到的异性颜值上都不会差事的。但是这三个选项所隐含的成本却是天差地别。
对明星来说,钱和颜值是富余资源,但是时间和名誉是稀缺资源。如果一定要找个人解决生理问题,一定会选择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方式。
谈女朋友无疑成本最高。李易峰作为流量小生,吃的就是这碗饭,他本人甚至都是经纪公司的一项资产。
如果谈了恋爱,那么他对粉丝而言吸引力就会下降,资产的估值就要打折,甚至折旧也要提高。
对李易峰来说就意味着影响力的降低、收入的减少甚至直接使得资本降低对他的投入。
这表示谈恋爱这种方式对他来说奇贵无比,反而成本最高。
那他为什么不学学吴签,从粉丝里面搞什么“选妃”呢?这不也比嫖娼好吗。
事实上,“选妃”的问题在于,风险太不可控。
明星的需求又多又频繁,据说玩得还特别花。如果频繁搞这种选妃,人数一多就非常不可控,粉丝容易写小作文。
嘴长在别人身上,最难堵得就是悠悠众口。就比如曝光吴签的女网友,可能张口就要800万,摆平这件事情的成本甚至已经远远超出了这种问题本身。
所以最后考量下来,对这些明星来说反而是嫖娼这种违法行为,成本最低、风险最可控。对方是专业人士,你拿钱、我办事,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甚至你只要加钱还能享受各种什么光子嫩肤,私处埋线等等匪夷所思的增值服务。这对于李易峰来说反而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以上是第一层分析,这很自然就衍生出第二个问题:
明明有那么多明星嫖娼被抓,形象塌房、事业全毁,这种结果几乎可以说是很严重了,这不是反而说明嫖娼的成本极高吗?
有时候我们所见的并非所得,看似直接的结论往往来自我们的第一感觉但却与事实不相符。
仔细思索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种幸存者偏差。
正是因为对大部分有脑子的明星来说,嫖娼都是他们的最理性选择,所以被曝光后让我们公众所知道的案例,嫖娼远比睡粉丝的数量多。
当然不能说他们那些人没爆出来的就没有,只不过从概率上来说呈现出这样的特征。
嫖娼的明星从黄海波、王全安到李云迪、李易峰等等不一而足。而真正因“选妃“塌房的,爆出来的就相对少很多,恐怕也就某吴姓艺人真正闹得满城风雨。确实他看起来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做出这种操作也不奇怪。
因此,嫖娼被曝光的多,反而说明在演艺圈,这种方式是大多数劣迹艺人共同的选择。那他们又没有串通好,只能说明这种选择才是最“理智“的。
最后我们来分析第三层问题,就是我们普通大众都能一眼看出,一边是嫖娼所带来的片刻欢愉,一边是被抓后导致的声名狼藉、前程尽毁,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为什么他们还要铤而走险,选择嫖娼这种违法行为呢?
说句不好听的,王思聪玩的再花,睡粉丝也好干啥也好,这总归不违法呀,跟违法所带来的结果相比,嫖娼的后果不是要严重得多?
为什么这些人还前赴后继,这岂不是一点也不“理性“?
这个问题就等同于,如果修改法律把人贩子都判死刑,是不是就可以杜绝拐卖小孩的行为了;同理,如果把所有的小偷小摸的法定刑也统统改成死刑,结果是不是从此就天下无贼了?
结论当然是否定的。
死刑,抓到就枪毙,这个结果够严重了吧?然而你发现提高后果的严重程度,其实并不能改善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
这仍然是一个反直觉的判断,因为李易峰们恰恰还是“理性”的。因为这隐含了一个规律:
违法行为的发生,与“惩罚的严重程度与被抓到的概率乘积”成反比。
后果越严重,确实可以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但同时还要考虑到这种违法行为被抓的概率大不大。
一个违法事件,哪怕刑罚定为死刑,但如果执法机关无心或者没有充足的警力资源揪出这些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的发生就仍然得不到改善。
这一规律已经得到了经济学家的研究,并且统计证明,被抓的概率高低比被抓的后果有多严重相关性系数更大。
就是说,比如电信诈骗,即使把法定刑改成死刑,但实际操作中办案机关10次甚至几十次中才能抓到1次,那电信诈骗行为并不会有明显下降。而小偷小摸即便法定刑很轻,但伸手必被抓,甚至10偷9抓,这种案件发生的数量也会大大降低。
搞清楚这个规律你就能明白很多类似的现象,明明偷税漏税的罚金那么高昂,为什么还有许多企业和明显偷税漏税;网民激愤要求人贩子死刑,但是法律专家和办案机关等专业人士却不建议这样做。
这同样能解释嫖娼这种违法行为的后果明明比睡粉更严重,但明星们却仿佛集体置若罔闻。
从通告就可以看出,李易峰多次嫖娼,这种事情已经发生多次了,不都“没出事”吗?
也可以想象圈内他认识的其他人,估计也都“多次”了,不也好好的“没被发现”吗?
这种心理会导致李易峰低估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从而对今晚要谈的2个亿大项目产生错误的风险评估。
李易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确实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他的所作所为确实是站在他角度的“最优”选择。
但是李易峰的经济学肯定没有学好,只想到了第一层却没有想到我们文章所说的第二层、第三层。
生活中许多看似“理性”的选择反而恰恰是错误前提下的“不理性”,才最终导致了最坏的结果、最荒唐的结局。前提错了,再耍小聪明,都是南辕北辙。
如此看来,李易峰之所以嫖娼,都是因为没学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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