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0后女性,自费出国读书,从英语文盲成长为500强高管
本文来源自公众号:行摄无限,作者:行摄无限
其实二十岁前我已经大学毕业了,而且,因为从小喜欢读书,我高中毕业就开始发表小说,二十岁时得了一个小奖,成了中国作家协会X省分会会员。
我们那个年代上大学前几乎没有学过英语,大学考试不是英语专业的话英语成绩不纳入总分计算。新三届学生大多是来自田间和厂房,英语都一塌胡涂。中文系的更觉得英文无用,借口多多,说什么英文和中文正好相反,中文越好英文越差云云。
英语本来就没学好,毕业后又用不到。再过五年,“积分”清零。
过了头两个星期的好奇和兴奋,我就开始了各种莫名的焦虑。电视机里的人张嘴闭嘴,语速飞快,只闻其声不知其意。周边的人跟我问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有傻笑。
我只能求助我先生。这家伙自从小学英文,又用英文工作了十几年。来美国前和土生土长的美国研究生考同样的GRE卷子,英文成绩居然高达 99%(意即只有1%的美国研究生英文比他好,其他99%在他之下)。而我正好相反,至少有99%的人山压在我头顶上。
没想到他一口回绝:没空,我自己还忙不过来呢!
到学校一看,我乐了,这不是莫里哀的《太太学堂》吗?这个联想与剧情无关,只是眼前的景象和剧名很像。全班除了一个男生,20 来人连同老师都是女的。我估计大都是和我一样来陪读的同胞(那会儿我看到亚洲脸,都自作多情先假设为陪读同胞)。
只有一个白人女学生,叽里呱啦地在那儿跟老师和同学说个不停。我非常不理解地问:她不是美国人吗?为什么还跟我们一起学英语?同学一翻译,全班哄笑。
原来那是个墨西哥女生,傻傻的我连人家说的是西班牙文还是英文都分不出来!这就是我的英文水平!
看来这个学校没前途。怎么办呢?先生出了个主意,你别上学了,去图书馆自学吧。
一周后我写信给家里:上周我读了 100 多本英文书!把我妈惊呆了,以为她女儿有异人的语言天赋。其实,那都是看图识字的娃娃书,画的花花绿绿,一页没几个字。吹吧!
除了在图书馆看图识字,我还自告奋勇帮邻居单亲妈妈带小孩。因为有人告诉我,你要向美国孩子学习英语,那才是最地道的英语。
在那之后,我就开始和3岁孩子一起看小人书,动画片。结果虽然我的英语发音非常纯正,但词汇有点问题。除了动画人物,我掌握了很多诸如“Pee-Pee 噼噼和 Poo-Poo 噗噗”(儿语:尿尿和粑粑)这类不登大雅之堂的词。
他说,你自学不是挺好的吗?
我就说:你不帮我,我靠自学怎么上研究生院?
出门走到街上,他指着天问:天的英文是什么?我摇摇头。他又指着地问:那地叫什么?我还是摇摇头。
上研究生院?你连天和地都不认识,你的梦真是在天地之外。
越这么说我,我就越是憋着口气,当时就怼他:你等着瞧吧!
估计担心我罢工不做晚餐,他只好妥协说:
看电视呢,比较容易看懂的是情景喜剧。最喜欢看的是《I love Lucy我爱露西》。那是美国五十年代的情景喜剧代表作。
我们和一个马来西亚来的印度裔男生Ram分租一套学生公寓并共享一台电话。
如果碰到我听不懂的时候,他就会放慢速度,配合手舞足蹈各种动作来让我明白。比如他跟我说马来西亚是个多民族国家,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口各占什么比例。
除了体育老师,我还有一个很棒的医生老师用圣经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我正好也听到一个美国乡村音乐版的“一无所有”, 与崔健撕心裂肺的怒吼不同,英文歌是这样表达的:
I am just a country boy, money I have none, but I’ve got silver in the stars and gold in the morning sun……
(我只是个乡下小子,身无分文,但我有银子在那闪烁的星星里,有金子在初升的朝阳中……)
其实,好歌好词绝对有很强的文学性。美国创作型歌手、艺术家鲍勃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就是佐证。
其实人生本无既定跑道,也没路标。很多人是莫名其妙地被他人安排在某道,明明不喜欢也不擅长,只因为已经跑了一段,不敢重新选择或懒得重来,结果一辈子懊悔。
八十年代的中国父母没有分文储蓄可以为孩子提供留美学费和生活费。在免费教育环境里长大的我,突然间要为每年两万多美金的学费各种奔忙,我就是累死也挣不出这么多学费啊?
开源还需节流,向来指缝太宽,荷包倒吊的我摇身一变成了吝啬“省长”。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
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以后
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完)
开学前一周收到教授的信,要求我们去买教材,先看第一章。
什么???这是什么骚操作?
每个学期开学我都觉得自己的英语归零重来。尤其是后来读 MBA。新的学科,全是生词,开学 80% 听不懂。
上市场学的课,老师开口闭口“P&G”, 我猛翻字典,也没查到那是什么意思。问同学,同学笑我:你早上起床没用“P&G”(宝洁公司)牙膏、洗发水?
学习了世界上最前沿的科技和知识,这颗心更加好奇!前路也更加宽广 。
假如问一个农民,你的中文如何,他一定会回答你:好得很!中国人哪有不会说中国话的?但如果问一个中文系教授,他也许会说:现代汉语还行,古汉语不够好......
我知道,如果只想在国外混口饭吃,有专业有学位也够了,但如果想做得更好,就必须在各方面学习,能真正与上下左右,里里外外沟通,谈判,理解和决策。
当时的我亟不可待地想回中国,对这个安排很不满。没想到这轮训却比 MBA教育还好百倍。绝对是有钱也买不到的机会。
第一站是去战略副总那里报到。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的“印度诸葛亮”。面相冷峻,沉默寡言,看人的目光很有穿透力,但他一旦开口谈战略和传达思想,又思路清奇,文采非凡,说服力惊人,有令人茅塞顿开之感。
接着我去了销售部。销售副总完全是另外一个风格。他为人热情,煽动力极强。每天一上班就对着他办公桌上那个联接着全国各地销售主管的电话留言系统发号施令,“捷报频传”。
▲ 个人建议:出大差开小差
从坎昆“顺便”开车 6 小时去看看玛雅遗址
财务副总,市场副总,运营副总,人事副总……个个都是人精啊!
本来我以为他只需要 1-2 小时。结果他用了整整一周时间。等报告回到我这里,我一看傻了眼。他何止是编审,简直是重写了一个。照理我的报告时间只有 25 分钟。他这大部头我一天也讲不完。
老先生的英文典雅。句子结构非常完整。从句特别多 of…of…of…of…这这这简直就是英语的“文言文”嘛。完全不符合商业文案的简捷明快风格。更主要的是,就是再送我回校读个博士我也写不出这英文文体啊,一看就不是我写的!
我赶忙谢过他,偷偷又换了一个同龄好友来审稿。杰弗逊同学是哈佛生物学博士,哥大教授,地道美国年轻科学家。他倒是看得飞快,不过在动手改前有一大堆问题要跟我求证。隔行如隔山。他的关注点不在英文文法,他的科学论证法和我的商业论证法也完全不是一回事。
其实,我真是多虑了,有轮训关系网托底,我在高管会上的报告赢得满堂喝彩。一切都进展得非常顺利。
有人说多学一种语言,就多会一种工具,我觉得工具听起来太苦力了。
世界观,顾名思义,是需要超出国界的。没有见过世界的世界观还是世界观吗?当一个人见识了世界上各种发明家、艺术家、行业大家和商业领袖的智慧和伟大,见识了不同的体制,不同文化的精华,他只会感慨世界之大,人类之伟,而不会斤斤计较你我他。
最后,还是要感谢G玉宝,感谢渗入骨髓的《我要读书》,我们都要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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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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