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4):直接选举
民主制度(4):直接选举
蒋闻铭
民主制度的灵魂,是直接选举。 对被分解了的公权力,用直接选举制衡,简便高效。选举制衡的一般原则,是地方大了,权力分立加直接选举。地方小了,没必要分立,就直接选举。 美国国会和以总统为首的执行机构,互不统属。国会分两院,参议院,众议院。参议员,每州两位,每位任期六年,是各个州的全体民众,一人一票选出来的。众议员,任期两年,是将全国划成435个人口大致相同的选区,每个选区的民众,一区一个选出来的。美国总统,任期四年,也是全国人民一个州一个州一票一票选出来的。
美国的选举设计,不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简单,既要照顾到每个州的人口多寡,又要考虑到各州之间的利益平衡。所以众议员,按人口分配,但是参议员,就州不分大小,每州两名。选总统也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的多数决。每个州,按这个州在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分派选举人票。全美国,一共538张选举人票。五十个州535张加华盛顿特区3张。州小人少,选举人票就少,州大人多,选举人票就多。阿拉斯加(Alaska)州小人少,一个众议员加两个参议员,就3票,加州 (California) 州大人多,48票。选总统,先在每个州一人一票定输赢,谁赢了,这个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就归谁。最后汇总,谁多谁赢。2016年的总统选举,希拉里克林顿得的一人一票的总票数,比川普多两百万,但是她输了。
州也很大,所以州政府也要三权分立。 每个州政府, 依样画葫芦, 都是小一圈的联邦政府。 州议会也分参众两院,全州分成若干个选区,每个选区选民一人一票,选州参议员众议员。州的执行机构以州长为首,他是全州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来的。 州毕竟比整个国家小很多,所以对州的行政机构的制衡,就要用更多的直接选举。行政机构被分成了好多片。 除了州长,每一片的首长,州秘书长,州检察长,州财务部长,商业委员会,都是全州人民,一个一个,一人一票选出来的。你是民主党,他是共和党,大家各干各的事,各人之间,没有统属关系。谁也撤不了谁。
每个州,又分成若干个郡 (county)。 郡已经不大了,就不用立法,所以只有行政和司法两块。每个郡的行政执行机构,也和州政府互不统属。维护社会治安,处理民事刑事案件,大部分都在郡里。这一层的部门首长,包括警察局长,郡法院的法官, 都是他们所在郡的人民,一人一票选的。任期,一般是两年。干得好,选民满意,接着干,干不好,下次选不上,就滚蛋。 但是,除了选民,没有其他人能撤换他们。他们的权力,真正是人民给的。就这样,还没完, 郡又分成了市镇。市镇的行政机构的首长们,一个个也通过直接选举上位,也和郡政府分权。什么权归谁,什么事谁管,都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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