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银行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水平
本文发表于《金融市场研究》第125期(2022年10月刊)。《金融市场研究》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金融类月刊。
刘瑞霞
金融稳定理事会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成员、中国银行业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专家工作组首席专家、中国工商银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暨气候风险工作组首席专家。
摘要
完善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体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双碳”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领域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气候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可比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为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基础性技术难题,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完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体系。
气候风险是当前银行业关注的新型风险,具有全局性、多维性和非线性等特征,能够影响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等传统风险,进而影响银行的安全和稳健性,甚至可以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
提升银行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水平面临重大机遇
双碳”目标的提出,对气候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中央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财政部将绿色信贷指标纳入银行绩效考评,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提出绿色贷款增长要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在此背景下,气候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国际国内监管标准的日趋完善,夯实了信息披露的基础。2017年以来,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了《TCFD建议报告》《风险管理整合指南》《情景分析指南》等政策文件,确立了全球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将气候风险融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加强气候风险潜在影响评估。同时,我国监管部门已明确提出加快完善涵盖信息披露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
银行业在低碳领域的积极探索,需要提升自身影响力。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中国银行业全方位升级绿色金融行动,依托金融的资源配置优势,在实践中明确绿色低碳战略,逐步优化投融资结构,加强碳核算能力建设,强化气候风险管理,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客观上需要通过信息披露提升自身影响力。
金融科技的不断进步,为完善信息披露提供了技术支持。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是数据化和智能化。数据化方面,目前大数据已开始在精准营销、风险控制、风险定价等诸多领域展开实质性渗透,可以优化银行的业务模式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智能化方面,金融科技有助于提升银行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核算统计体系。
因此,当前银行业提升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水平面临着新的机遇。充分、有效、及时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既是银行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双碳” 目标的重要举措。
气候风险信息披露要遵循监管政策要求
有效的气候风险管理是信息披露的前提,各机构披露具有一致性、可比性的气候风险信息,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望,也是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内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气候风险的管理要求
TCFD是2015年在金融稳定理事会主导下成立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旨在为全球气候风险披露制定规则。TCFD成员主要来自非政府部门,由来自全球21名风险管理或信息披露领域的高级别专家组成。TCFD会议采用全英语闭门会议形式,会议议定报告和结果直接提交金融稳定理事会。
2020年,TCFD发布《气候风险管理整合指南》,以新版COSO企业风险管理(ERM)整合框架为基础,提出将COSO框架的五个关键要素(治理文化、战略和目标设定、绩效、审阅和修订、信息沟通和报告)应用在气候风险管理领域,并剖析了相关成功案例。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核心是将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风险管理全流程(图1)。
巴塞尔委员会在2020年成立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高级工作组,旨在加强全球银行业在气候风险领域的工作实践。随后,巴塞尔委员会针对气候风险的驱动因素和量化方法,发布了两份分析报告,深化了全球银行业对气候风险的认识。2022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针对气候风险管理和监督出台规范性文件,为银行业有效管理气候风险提供指引。
气候风险的信息披露要求
从国际看,目前已有几十个非政府组织制定了气候、环境、ESG、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信息披露参考框架,其中采用度较高的包括TCFD建议。TCFD建议包含了 “四大支柱”、11条披露原则。
治理方面,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气候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包括董事会监督和管理层职责两个方面的披露建议。
战略方面,是指气候风险对企业经营、策略及财务规划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包括风险和机遇、对组织机构的影响和战略弹性三个披露建议。
风险管理方面,是指企业如何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以及这些流程是否被纳入现有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流程、风险管理流程、与全面风险管理相融合三个方面的披露建议。
指标和目标方面,是指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的指标和目标,包括气候相关指标、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相关目标三个方面的披露建议。
目前,TCFD建议获得来自全球96个国家和地区、3 726个组织机构(包括1 436家金融机构)的支持,已成为全球主流的披露标准,有助于提升不同机构之间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可比性和透明度。
从国内看,我国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2012年2月,原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明确,对涉及重大环境与社会风险影响的授信情况,银行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披露相关信息。
2022年6月,银保监会正式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公开绿色金融战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借鉴国际惯例、准则或良好实践,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对涉及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影响的授信或投资情况,建立申诉回应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自律管理规则等主动、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接受市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我国银行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国银行业对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积极进步,在气候风险治理架构、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气候风险管理流程、气候风险数据、合作与交流等领域日趋完善,对于自身运营节能减排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多的行动,对投融资活动碳减排和构建碳核算体系有了更多的关注。
披露形式上以独立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为主
从披露形式看,各银行依据监管要求及自身运营特点,在学习国内外先进金融机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案例基础上,逐步探索推动适合自身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方式。
截至2022年5月末,我国58家上市银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27家银行都编制了独立的ESG报告、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对气候风险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远高于上市公司30%的平均水平,其余银行在其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气候风险相关信息。
披露内容上以定性内容和定量信息相结合
从披露内容看,定性内容主要包括将气候风险融入战略与目标、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气候风险管控、绿色产品和服务、前瞻性研究、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内容;定量信息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投融资具体数据,机构运营的节能减排情况,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气候环境绩效等方面的内容。
截至2022年5月末,上市银行中有23家银行(占比40%)设置了独立的绿色金融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有35家银行(占比60%)将气候或环境风险纳入了风险管理全流程;有28家银行(占比43%)说明了已经开展气候风险情景分析或压力测试,其中六大行具体披露了参与人民银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的方法论和结果等;有46家银行(占比79%)披露了绿色运营数据,主要是银行自身运营消耗的资源、能源情况和碳排放情况。总体来看,存在披露框架不统一、披露的关键指标存在明显差异、可比性不强等问题。
披露框架上接轨国际标准,增进披露的规范性
部分商业银行在披露框架上接轨国际标准,以工商银行披露实践为例,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已经连续十四年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并于2021年8月首次发布《ESG专题报告》,突出环境、社会、治理三大要素进行高质量的责任信息披露,自2018年起逐年以独立报告的形式编制发布《绿色债券年度报告》《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等。
2017年,工商银行成为首家签署支持TCFD框架建议声明的中资金融机构,并派出风险管理专家参与TCFD全球气候风险治理和规则制定。在工作实践中,工商银行坚持对标《TCFD建议报告》,深入研究了花旗、巴克莱、汇丰等10多家国际银行的披露实践,形成了具有工行特点的TCFD披露框架及内容,包含了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支柱”,覆盖11条披露原则。同时,为使披露信息能够被TCFD和其他国际组织检索,工商银行还制作了TCFD专业术语中英文对照表,在英文版披露报告的专业术语使用上与TCFD更加一致,以提升披露信息的国际影响力。
工商银行在2021年《绿色金融专题(TCFD)报告》中,从治理、战略、政策制度、风险管理、绿色投融资、绿色运营(指标和目标)、前瞻研究、合作交流等方面全方位总结了自身的绿色低碳实践情况,完整涵盖了TCFD“四大支柱”。在气候风险管理方面,工商银行披露了气候风险治理架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气候风险识别和评估流程等信息,分别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类别识别气候风险因素,从而为中国金融机构开展气候风险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实践蓝本。
持续推动银行业做好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工作
第一,把握国际国内最新趋势,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跟踪国内外气候风险领域的监管政策要求、前沿方法和实践,重点加强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标准、 ESG评级、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等前瞻性研究,强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借鉴GHG Protocol、PCAF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碳核算方法国际标准,结合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国内碳计量标准,研究探索适合国内银行的碳核算方法学。积极开展境内外同业交流,不断提升气候风险的管理水平与技术能力,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绿色发展。将绿色金融上升为全行战略,在管理层建设统筹领导职能的绿色金融委员会或可持续金融委员会,形成多部门共同推动、全员参与的绿色金融战略推进体系。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布局,合理控制高碳行业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投融资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创新运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产业基金、绿色理财、绿色租赁等产品和服务,不断加大对绿色产业、客户和项目的支持力度。践行绿色金融“一票否决制”,将绿色发展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探索将气候因素纳入客户评级体系,保障绿色金融落地见效。
第三,解决基础性技术难题,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一是解决气候风险情景设计难题,充分研究情景生成方法,评估NGFS情景中涉及中国部分的情景变量合理性,努力结合中国的行业政策及目标,对情景变量进行调整,要能够运用调整后的NGFS情景完成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二是探索将气候因素纳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建立法人客户气候评级方法,评估客户未来受到气候风险影响的大小。三是着手建立气候风险数据库,解决气候风险数据分散、割裂、不成体系问题,为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和评级提供数据支持。
第四,借鉴国内外披露标准,完善披露的框架结构和内容。主动对标TCFD等国际主流披露标准,遵循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披露要求,完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框架结构及关键量化指标,提升披露的规范性和可比性。通过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绿色金融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多种渠道,提升披露内容的准确度和完整性。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积极宣传气候友好理念、实践成效及典型创新案例,积极参与绿色银行、气候友好型银行等评价工作,持续扩大银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力,彰显银行业的责任担当。
学术编辑:曾一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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