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被责令改正,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
文/梧桐小编
11月11日,云南证监局公布《关于对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云南证监局调查发现云南白药(000538)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决定对云南白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你公司相关方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下,未及时组织履行变更程序,你公司对部分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
你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授权范围不清,存在概括性授权或将董事会部分法定职权转授权的情况,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履行不规范,投后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证券投资的警戒、止损等指标设置不清晰。上述情形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2.3.7条、第2.5.18条、第6.1.4条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收入未严格按会计准则要求处理。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六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以上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意见。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并按照以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
二、你公司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并形成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逐一完善,加强授权管理,规范对外投资,确保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投资管理合法合规。
四、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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