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时代,律所为何需要“产品经理”?
来源 | 智合
今年9月,孙学致老师的一篇演讲在不少律师的朋友圈中刷屏。演讲提到,当今律师行业的内卷源于逐利:受到短期经济利益诱惑,行业逐渐偏离业务与客户服务,恶性竞争愈演愈烈。面对如此困局,关键在于回归客户中心主义,提升服务产品质量[1]。
的确,当律师团队专业水平相近时,客户面对同质化的服务,为节约成本,最终必然是“价低者胜”。面对该情况,律所有两种解决思路:一是强化价格优势,用更低价去“卷”;二是强化产品优势,靠服务差异与质量吸引客户。
显然,价格竞争并非长远之计。近年,行业已逐渐意识到产品重要性,各地律协、律所纷纷举办法律服务产品大赛。除鼓励业务创新,产品大赛有一项重要作用常被忽视——备赛过程对律师形成“产品经理思维”有极大帮助,而这恰恰是律所在同质化竞争中突围所需重点培养的素质。
然而,培养一名擅长业务和管理的合伙人本就很难,有必要再花费精力培养一名“产品经理”吗?要回答该问题,首先需明白产品经理思维与传统律师思维之不同所在。
为何要像产品经理一样思考?
你是否曾遇到过类似情况?明明打赢了官司,判决结果看来也不错,客户却还是不满意。
对律师而言,从法学院开始,接受的培训就聚焦专业问题本身,因此不少律师存在认识误区。他们以为只需解决法律问题,客户就会为服务买单,但往往忽略客户的本质需求——实现商业目的。以商事诉讼为例,很多律师会不假思索地以胜诉作为策略,但从商业角度,有时和解效率更高,且能有效避免客户商誉影响。
在无法理解客户的基础上,不仅无法有效满足当前需求,更无法探知其隐藏的法律需求——这正是擅长法律思维,但缺乏产品思维导致的局限性。根据大卫·梅斯特的理论,上述服务只能建立最浅层的客户关系,离赢得客户信任距离甚远[2]。要想在竞争中取得客户青睐,需要像产品经理一样“懂”客户。
为什么产品经理能敏锐地洞察客户的需求?以互联网行业为例,一名出色的产品经理需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其工作可能涉及研发、运营、用户体验,甚至销售等各环节。由于其多样的工作内容、繁多的对接群体,产品经理获得了其他岗位较少具备的多重视角——既需了解客户需求,又要明白产品逻辑,还得牢记公司的商业利益。对产品经理而言,设身处地理解用户需求、观察市场整体变化,是开展其他工作的重要前提。这项能力,即我们所说的客户思维。
产品经理的另一项关键思维是“研发思维”。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研究是决定律师服务水平的基础。通过对领域内实时热点的研究,律师不仅完成专业积累,也对客户行业建立了更深认识。开发则为拓展业务提供“弹药”,基于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律师的最终研发成果正是法律服务产品。通过开发,实现研究成果与业务实践的沉淀,“产品化”服务不仅效率高,其对客户痛点的打击也更加精准。
恶性竞争,其本质是只认识到客户的“显性”需求,因此各律所一股脑就该需求提供服务,同时由于研发能力不足,各律所服务趋于同质。律所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方法在于通过“客户思维”发现“隐性”需求,或通过“研发思维”形成更贴合客户实际需求的产品,从而实现差异化降维打击。通过“产品经理思维”的运用,不仅能在竞争中获得客户,当客户黏性不断提高、自身产品体系不断完善后,还可通过高黏性客户复购或推荐实现增量。
律所如何培养“产品经理”?
对律所而言,要达到上述效果,便绕不开内部“产品经理”的培养。业内诸如恒都、靖予霖等律所,在客户、研发两方面具有成功尝试,可为广大律所提供借鉴。
· 客户思维
要锻炼客户思维,一定是让律师多接触、多研究、多了解客户。放眼国内市场,恒都的“大客户中心”模式在客户管理上极具特色。尽管其大客户中心由专业营销人员组成,但其背后运作模式与思路同样可供律所参考。基于其模型,律所可设定相关制度:
恒都大客户中心商业模型[3]
(图源:恒都杭州分所公众号)
(1)优势梳理
定期进行内部问卷调研,请合伙人、律师分别填写团队及自身业务、资源优势,帮助其了解自身优势;围绕地区、规模、行业、产业链等信息分析以往客户,并结合行业调研,形成目标客户群体。
(2)客户画像
完善律所CRM系统及使用规范,设置合理激励或惩罚措施,要求律师及团队定期填写并复盘客户特点、痛点及需求,形成现有客户画像。
(3)客户接触
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律师参与社会活动(如:行业论坛、研讨会等),输出专业内容(如:公众号文章、论文专著、企业培训等)。在此过程中,收集潜在客户名单并了解其痛点与需求,完善客户画像。
(4)客户维护
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律师定期拜访客户(如: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了解其近期需求与痛点,或邀请客户参与培训等活动,维持客户黏性。
· 研发思维
研发思维的本质是研究行业最新专业内容,以此增加律师对业务及客户的理解,从而反哺法律服务产品的开发。靖予霖在这方面心得颇深,据靖予霖徐宗新主任表示,律所的竞争力核心在于“培训,再培训”。
靖予霖拥有完善的内训制度,包括一周两训、刑辩学院轮训、课件研发、靖霖刑辩论坛、沙龙、刑辩相对论等;同时,靖予霖还设有刑辩技能大赛、靖霖刑辩•AB道场等特色活动[4]。通过大量专业知识与行业动态的输入与输出,律师在耳濡目染中接收到前沿理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的行业研究体系 。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律所内部设有研究院,专门进行业务研究,并完成对外内容输出。近期火热的法律产品研发比赛也是锻炼律师产品落地能力的方法。
结语
总之,在当下激烈的同质化竞争中,低价内卷仅能解一时之急,但寻求差异化才能谋长远之计。对律所而言,走出行业局限,参考产品经理的客户思维与研发思维进行针对性培养,或许正是破局良方。
同时,通过对律师客户思维与研发思维的锻炼,还能对其业务能力形成增益,何乐而不为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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