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件“小”事,乡政府把村民告上了法庭…
近日
在四川凉山州美姑县
因不送女儿上学
一家长被乡政府起诉
2月8日
四川凉山州美姑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法庭
依法来到美姑县井叶特西乡人民政府
公开审理这起
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入学
接受义务教育案件
当日下午2点30分
美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巡回法庭审判长
克其曲一敲响法槌
庭审正式开始
案件原告是井叶特西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乡政府”)
被告是曲比某某
经法庭调查
被告曲比某某的女儿
现年15岁
属于9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自2022年9月1日起
辍学至今
乡政府反复上门劝说
始终不愿返校继续读书
早在2022年12月1日
乡政府依法下达
《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责令曲比某某
于2022年12月7日前
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被告接到通知书后
仍未按期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教育
2023年1月9日
乡政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判令被告
在规定时间内送被监护人到校
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美姑法院受理案件后
2月8日
依法组成合议庭
巡回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适龄儿童、少年
不分性别、民族、种族
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巡回法庭在查清事实后
当庭向曲比某某
宣讲相关法律规定
告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并阐释接受教育对于孩子健康成长
以及个人前途命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经过审判人员
耐心的思想动员和反复释明
曲比某某认识到
作为监护人
不送适龄子女上学
属于违法行为
是对孩子接受教育权利
和前途命运的漠视
被告曲比某某
当庭与乡政府达成调解协议
承诺在2月20日前
将女儿送到学校就读
直至完成学业
其实
因孩子辍学引来“官告民”的案件
时有发生
2019年12月20日
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
在官寨乡中心学校开庭
原告是云南省丘北县官寨乡人民政府
被告是两位父亲
他们的孩子都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辍学时间短则3个月、长则3年多
该乡政府起诉这些孩子的监护人
请求法庭敦促他们
履行法律规定
把孩子送回学校
法庭设在一所乡村学校
三面环山的操场上
一位副乡长坐在原告席上
两位父亲并排坐在被告席上
被告席则是由拼在一起的课桌
红布和“被告”标牌组成
当天正是乡里热闹的赶集日
这起“乡长告家长”的案件
吸引了约2500人旁听
被告张某银回忆
他在法庭上“心里很慌”
当时唯一的念头是
“要让我的孩子好好读书”
坐在对面的副乡长刘先要注意到
张某银在法庭上说了很多遍
“我知道错了”
以及“下次一定把孩子送回来”
此前,这家人已经收到
当地政府的三份书面通知
但直到自己成了被告之后
张某银才重视起来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
该乡政府与家长达成调解
张某银必须要在最近的周一
将两个儿子送回学校
乡政府也表态
学生复学后
5000元行政处罚也马上终止
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政府也有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
包括对义务教育法相关条款的宣传普及
对家长侵害子女受教育权等行为
责令改正乃至行政处罚
当这些手段都不管用时
就有必要动用诉讼这一利器
“官告民”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做法
正如专家所说
义务教育就是我国学生的起跑线
必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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