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收警示函
文/梧桐小新
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经查,粤开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内部合规检查发现部分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中后台人员参与基金销售活动问题,未按照内部规定开展合规问责,且个别分支机构中后台人员仍有参与基金销售问题。二是基金销售相关部门的合规风控人员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三是长期未发现广西分公司原负责人郭某任职期间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发现相关问题后未按照内部规定开展合规问责,分支机构未及时向属地证监局报告。
粤开证券的前身惠州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2009年11月更名为“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月,联讯证券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并更名为“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年8月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0899。2019年,在收购了47.24%的股份后,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联讯证券新的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成为联讯证券实控人,联讯证券再次更名为粤开证券。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内部合规检查发现部分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中后台人员参与基金销售活动问题,未按照内部规定开展合规问责,且个别分支机构中后台人员仍有参与基金销售问题。二是基金销售相关部门的合规风控人员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三是长期未发现广西分公司原负责人郭某任职期间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发现相关问题后未按照内部规定开展合规问责,分支机构未及时向属地证监局报告。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以下简称《内控指引》)第七条、《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七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以下简称《高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高管办法》第六十三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75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完善合规问责和金融产品代销机制,加强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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