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项两会提案,共同暴露出一个急迫的现实问题
随着两会临近,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提案和议案陆续经由媒体传播开来,有三项提案不仅上了热搜,而且共同暴露出一个当下中国很急迫的现实问题。
第一项提案是关于出台《反网络暴力法》的,由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提出,这也是他第三次提出相关建议,2021年他建议加大网络诽谤的治理和惩罚力度,2022年建议国家针对网络暴力专门立法。
李东生说,出台《反网络暴力法》是治理网络暴力的良方,当前在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无法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此外,治理网络暴力还存在违法行为和主体认定难、违法证据取证难、治理周期长的问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需要逐步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
对此李东生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二是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持续强化监督发现保护机制,建立快速举报通道,从源头上加强对网暴当事人的保护,同时降低取证难度;三是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将涉及网暴行为的个人或机构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更长处罚期的限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
第二项提案是关于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该提案由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出。在周世虹看来,政审应当以被政审人的现实表现为主,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
周世虹委员终于把之前民间传得沸沸扬扬,但一直没有明确宣示规则的“一人犯罪,影响三代”的问题,摆放在了全国两会这个国家议事平台之上。事实上,中国参军、公考、考编的政审规则,其实一直没有公开的宣示,而且公职岗位千差万别,不同单位掌握的政审标准也不尽一致。
第三项提案是关于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的,该提案由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征夫提出。朱征夫2008到2022年期间曾两度当选全国政协委员,期间一直呼吁取消该罪。他今年年初在广东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发出呼吁。
在朱征夫看来,这项罪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但该罪名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他在接受《财新》采访时坦言,“尤其是近年来大量网络发言者也被按此罪名定罪,严重侵蚀了言论自由的边界,且各地执行标准很不统一,定性严重缺乏严肃性,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就像开头说的,这三项提案看似彼此孤立,但却共同暴露出一个当下中国很急迫的现实问题,那就是法治。关于网络暴力,不久前才发生了粉色头发女孩不堪网暴自杀、旅行博主因不堪忍受网暴喝农药自杀的悲剧,这几天又有湖南高中女生热血演讲遭网暴的事情。
关于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中国政法大学罗翔老师针对此发文表示,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法律的平等应该是一种规则的平等。也即法律的规则对所有人同等适用,在法律设定规则中每一个都拥有相同的权利,无论富人穷人,尊贵卑弱,每个人都拥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各种为人的基本权利。
关于寻衅滋事,前两天在《再次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必须给这位人大代表点赞》中已经说的很详细了。昨天看到于建嵘老师在朋友圈做了这样的总结——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性,条文粗疏,其中有关追逐、拦截、随意、任意等规定过于模糊,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准确界定,这给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提供了可能性。而事实上,该罪名已经常被滥用,沦为类似于流氓罪的新的“口袋罪”,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甚至成为打击报复的手段。
过去三年,在非正常状态下,我们目睹了太多突破法律底线的言行,在接下来的疫后社会重建过程中,法治的重建尤其重要。而以上这些代表们的提案,既指出了问题,也敲响了法治的警钟。而这样的问题和警钟,需要我们所有人共同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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