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性犯罪应点穴式重击,它比地毯式严打的综合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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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唐山这样的事情,非常令人痛心,也非常让人气愤。必须依法从重判决那些群殴妇女的恶棍,打击群体犯罪的嚣张气焰。我们还需通过综合治理尽量堵住这起案件所暴露出来的治安漏洞,给人民群众更多的安全保障。
但我同时想说,我们不能因为唐山出的事情就得出全国很多地方都极不安全、黑恶势力已经“掌控夜晚”的结论,从舆论层面呼吁必须再搞一轮大范围的“严打”。如果全社会都朝这个方向强化危机感,就会形成政府方面进一步升级社会管控的紧迫压力,朝着城市治安“万无一失”的方向不断加码施策。我担心,那将会打破社会运行的原有生态,造成普通公民需要的自由空间受到殃及。
我注意到唐山市已经宣布开展新一轮的“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唐山市委市政府认为那样做很必要,我支持,但唐山市的情况不应被扩大为全国性的联想。严打属于一种突击性的治理逻辑,不宜一遇问题就拿来使用,那样搞多了,对法治未必全是促进的,有的地方会为了完成严打的任务而粗糙执法,导致冤案发生。因此堵塞社会治安漏洞,更多还需通过常态化的治理方式加以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已经是大政府、强管控的社会了,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疫情等原因,社会面又增加了不少新的管控措施,公众一方面有抱怨,一方面也对国家帮助解决一切问题不断形成更多依赖。现在我们遇到各种事情时,越来越倾向于要求政府下的力气大些,再大些。
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坏人,都有流氓团伙作奸犯科,只要是市场经济,社会存在一定的个人流动和自控空间,就会有副作用,滋生出一些我们厌恶的东西来。这是社会形态所决定的。然而对恶性犯罪事件,我们必须零容忍,体现这种零容忍的方式应该通过切实有效的综合治理来实现,比如建设好治安网点,确保出警快,在易发生案情的夜市安排民警固定或流动哨位,同时弘扬社会正气,通过保护见义勇为者促进案发现场第一时间有更多围观者变成对恶行的阻止者等等。但是我们不能指望出现一个管控状态,它能够基本根除地痞流氓的出现,因为那种情况一定是超级管控状态,会把我们普通人的自由也同时牺牲掉。所以我们必须寻求实现安全和自由的平衡,这种平衡就是对恶性犯罪点穴式猛烈打击,发挥常态化机制的有效性,而不是一遇到事情就搞大规模动员,对运动式严打形成惯性依赖。
▲唐山市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现场。(图片来自河北日报)
唐山的事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但我们不能夸大中国治安的整体危机,进而怀疑警方,甚至怀疑治理体系中的一切。那样的话会让基层治理者诚惶诚恐,层层加码强化管控,甚至搞形式主义的东西向舆论交差,最后未必能治得住极少数恶人,但却打破了社会的正常生态,搭上我们普通人的个人自由。我们必须意识到,当前我们社会总的管控程度已经很高了,不宜继续加码。
需要指出,中国的犯罪率、破案率、杀人案发生的比例等关键治安指标都在告诉我们,这个国家是世界上相对比较安全的。然而出了唐山这样的事,我们仍然有理由愤怒,下决心清除之。我们唯一要注意的是,不必因此而惊慌,以为全国到处都是黑社会,只能运动式严打、再严打。不,我想说,我们有更多常态化的办法对付它们,我们需要的是把那些办法真正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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