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才判五年,终于知道,这个恶行屡禁不止的原因了
而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最大的痛苦还不是颈椎痛和头痛,而是辛苦写得文章总是被人举报、删除。许多文章不说是呕心沥血吧,很多时候也是挑灯熬夜。哎,算了,诉苦到这吧,不然成了祥林嫂了。
今天之所以熬着头疼更新,是因为看到电影《亲爱的》原型之一的孙海洋在网上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居然被检方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what?一个让一个父亲内疚14年,让一个家庭破碎14年的人贩子,结果被建议判处5年。实在有些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我不是法律人士,我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检方的依据是什么,但我作为一个人,一个孩子的父亲,对于5年量刑的建议实在是无法接受。如果这个案子真按照这样判了,那么以后人贩子只会更加有恃无恐,大不了就5年而已。如此,孩子被拐的悲剧只有越来越多,像孙海洋这样的家庭悲剧也会越来越多。
5年刑期,单看起来好像也够重了,但凡事要对比起来看,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还记得以前一个大学生,就因为掏了一窝鸟蛋,结果被判了10年;而前几天有关新闻,一个人因为酒后抢劫了5元,结果被判了3年。
难道一个孩子的价值还不如一窝鸟蛋?难道真是命贱如草不成?难道拐卖儿童的罪行还不如抢劫5元钱?实在不懂,实在不懂!
喊了这么多年的买卖同罪,喊了这么多年的严惩拐卖儿童、妇女,结果在处罚上却如此“罚酒三杯”,轻描淡写,这又如此做到重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的行为?难道严打只是一句可以用来宣传,用来感动大家的口号吗?
孙海洋是幸运的,他花费了14年,终于寻到了自己的儿子孙卓。但更多的丢失孩子的父亲怎么没有那么幸运,他们或许至死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有些人抱着终身的悔恨和歉意;孙卓也是幸运的,他还能长大成人,还能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更多的被拐儿童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中许多人被人当成挣钱的工具,甚至有些人的手脚被故意打断,成了沿街乞讨的工具。
面对这些悲剧,面对这些累累恶行,如果不像打击贩毒一样打击拐卖,就无法对人贩子行为重典的威慑,5年,如果在监牢里表现好些,还能减刑,最多估计两三年就出来了,甚至更少,相比于拐卖儿童的巨大利益来说,这样的犯罪成本实在太低了,如此岂不是变相鼓励着这些人贩子的猖獗吗?
如果我是孙海洋,我对这样的量刑建议也绝对不敢认同。如今,孙海洋表示,自己将对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0万元。他希望借此,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拐卖妇女恶童的问题,推动国家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拐卖行为的惩处力度。
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父亲,我表示,坚决支持孙海洋的做法!因为脑壳疼加上愤怒,有些胡言乱语了,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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