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1家聘请专业团队量身定制,1家假扮客户员工接受访谈
文/梧桐小编
3月3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2022年度稽查执法工作综述》,披露了2起上市公司恶性财务造假案例。
1、2022年,深圳证监局共查办上市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13件,占案件总数的34%。其中涉及财务造假相关案件8件,占信息披露案件总数的62%。
某上市公司聘请“专业”团队包装上市,量身定制造假方案,连续多年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金额累计超20亿元,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73%,每年均改变盈亏性质,金额巨大、性质恶劣。
某上市公司虚构境外业务,自上而下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制作虚假合同、销售订单、成品出仓单、境外银行存单、银行对账单,为应付审计伪造询证函等全套内外部单据、仿制客户公司招牌和员工证件、假扮客户员工接受访谈,虚构收入超过同期收入的70%。
2、深圳证监局在查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坚持上市公司主体与中介机构案件查办一体推进,同步开展对中介机构的调查。2022年,深圳证监局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涉及的7家次中介机构启动核查或调查。稽查发现,部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某会计师事务所未履行基本的审计职责,制定的审计计划未执行,执行审计程序不恰当,收入和应收账款相关实质性程序失效,难以应对舞弊风险。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甘当签字“工具人”,而实际负责项目审计人员因不签字,对存在舞弊迹象的审计证据未保持职业怀疑,导致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报告。
2022年,深圳证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证监会党委有关稽查执法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零容忍”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围绕服务监管中心工作,聚焦重大案件办理,持续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2年,深圳证监局共办理案件38件,其中自立案件26件;办结案件20件,办结案件均查实。总体来看,查办案件数量和成案率有所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增强,依法从严执法的氛围得以巩固,市场生态持续净化。
全年查办案件类型丰富,覆盖主体广泛。案件类型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3件)、内幕交易(11件)、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5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2件)、私募机构违法违规(2件)、违规减持(1件)、基金公司股东违法违规(1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1件)、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1件)、阻碍监督检查(1件)等。案件主体涉及辖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公募基金公司、私募机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多个领域。特别聚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为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2022年,深圳证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份,涉及主体42个,其中机构主体7个,自然人主体35个,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处罚人数占总人数比重达57%,强化执法震慑作用。罚没款共计约4,460万元,同比增长102%。近三年来,深圳证监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份、11份、14份,罚没金额1,782万元、2,225万元、4,460万元,处罚数量和对违法行为人处罚力度显著提升。自2011年开展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以来,深圳证监局已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1份、市场禁入决定4份、取缔决定1份,罚没款总计12,205万元。
二、案件主要特点
(一)严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恶性财务造假。2022年,深圳证监局共查办上市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13件,占案件总数的34%。其中涉及财务造假相关案件8件,占信息披露案件总数的62%。某上市公司聘请“专业”团队包装上市,量身定制造假方案,连续多年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金额累计超20亿元,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73%,每年均改变盈亏性质,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某上市公司虚构境外业务,自上而下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制作虚假合同、销售订单、成品出仓单、境外银行存单、银行对账单,为应付审计伪造询证函等全套内外部单据、仿制客户公司招牌和员工证件、假扮客户员工接受访谈,虚构收入超过同期收入的70%。
(二)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督促中介机构尽职归位。深圳证监局在查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坚持上市公司主体与中介机构案件查办一体推进,同步开展对中介机构的调查。2022年,深圳证监局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涉及的7家次中介机构启动核查或调查。稽查发现,部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某会计师事务所未履行基本的审计职责,制定的审计计划未执行,执行审计程序不恰当,收入和应收账款相关实质性程序失效,难以应对舞弊风险。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甘当签字“工具人”,而实际负责项目审计人员因不签字,对存在舞弊迹象的审计证据未保持职业怀疑,导致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报告。
(三)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类案件高压态势。紧盯市场关键少数,重点打击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利益相关人内幕交易行为。2022年,深圳证监局查办内幕交易类案件11件,占案件总数的29%,内幕交易仍是二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发领域,并购重组、定增以及签订重大合同等为内幕交易“重灾区”。某上市公司高管利用拟分拆子公司上市消息,借用他人账户突击买入;某投资机构在上市公司公告实施定增停牌前,组织资金精准买入,次日涨停即卖出;某公司工作人员结交上市公司董秘,利用董秘圈交换信息,获取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消息,为其管理的账户牟利。
(四)严肃查处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深圳证监局2022年办理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案5件,较往年明显增长。证券从业人员守法合规的意识仍待进一步加强,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行为屡禁不止,涉及人员既有证券公司高管,也有营业部一线理财顾问、投资顾问,长期借用亲属或他人证券账户违法交易、规避监管。
(五)持续严打私募机构违法违规乱象。在积极推进私募风险化解过程中,强化监管执法,严打私募机构违法违规乱象。2022年,深圳证监局对2家私募机构立案调查,对1家机构及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系全国首例对私募机构从事资金池业务采取的行政处罚。全年共计对32家私募机构及35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公安部门通报15家风险机构涉刑线索。
三、凝聚合力,构建完善辖区证券执法体制机制
(一)与深圳中院签署执法司法协作备忘录。继2021年底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后,2022年6月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执法司法协作备忘录》,就案件调查、调研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宣传、诉调对接和人员交流等方面合作作出安排。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相互协作支持,顺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完善辖区证券执法司法合作体系,进一步形成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202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多次协调深圳中院,调取涉案人员相关信息,有力支持重大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彰显执法合力。
(二)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交流。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三分局等持续深化执法协作,多次就打击证券领域违法违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2022年以来,协助深圳经侦顺利推进重大案件侦办,全环节参与多起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证券犯罪案件的案情研判、线索分析、侦查讯问等工作;首次办理刑事回转行政的证券违法案件。充分利用本地执法协作资源,积极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协调深圳公安调取案件相关重要证据,强化与人行、税务、海关、政务数据等单位的执法协作,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市场主体提升合规守法意识。强化对重点案件的执法宣传,向市场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积极引导市场参与各方诚信自律、归位尽责,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和文化。配合会稽查局在央视财经频道开展多起重点案件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深圳市属国有上市公司开展防控内幕交易专题培训,1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非上市企业领导班子数百人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培训。对辖区上市公司关键财务岗位人员及拟上市公司董监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就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稽查典型案例开展培训,督促市场主体强化合规意识和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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