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因财务造假800多亿入狱!知名企业宣告破产
4月7日,ST康美(SH600518,股价2.08元,市值288亿元)公告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宣告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破产。
康美实业曾是ST康美(以下也简称康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截至4月7日仍持有ST康美7.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ST康美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康美实业主要是康美药业原实控人马兴田控股上市公司康美药业的持股平台,未有其他实体经营活动,对新康美的影响总体来说是积极的。
ST康美披露康美实业破产细节
2021年年底,康美药业完成了破产重整工作,公司全部债务已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据康美药业公告披露,已通过原控股股东现金清偿等方式偿还了85.08亿元。
在参与重整后,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广药集团旗下的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神农氏)为康美药业第一大股东,持股25.31%;康美实业退为第二大股东,持股5.21%。
4月9日,ST康美相关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透露了康美实业破产细节。
2022年8月2日,普宁市建筑材料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普宁检测中心)以康美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对康美实业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9月16日,揭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粤52破申5号),裁定受理普宁检测中心对康美实业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揭阳中院作出《决定书》((2022)粤52破13号),指定康美实业管理人,由管理人推进各项破产清算工作,债权人应当在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向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3年2月28日,康美实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开会表决《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2023年3月15日,表决截止,《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3年4月3日,揭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粤52破13号),宣告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该裁定书显示,康美实业偿债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后续由管理人按照《财产变价方案》对康美实业财产进行处置,并在财产处置完成后制订财产分配方案。
根据ST康美公告,揭阳中院在《民事裁定书》中表示:“康美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管理人申请宣告康美实业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据ST康美2022年半年报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康美实业持有的ST康美股份全部为质押状态。而截至2023年4月7日,康美实业持股数降至7.23亿股,对应的持股比例为5.21%。
“据了解,康美实业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基本被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债权人,后续质押股票经管理人处置后,康美实业所持康美药业股票可能会变更为金融机构或其他买受人持有。”ST康美相关人士称,康美实业破产有利于康美药业控制权保持稳定。
ST康美也在公告中表示,康美实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被法院裁定破产,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有利于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康美药业尚未完全走出困局
2022年1月26日,ST康美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推举赖志坚为董事长,并任命公司董事刘国伟为总经理,这标志着康美药业正式进入广药集团主政时代。现在,康美药业的官网标语是“广药新康美,天下健康美”。
目前ST康美的日常经营步入正轨,但还没有完全摆脱困局。根据此前发布的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亿元到﹣18.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1亿元到﹣10.14元。ST康美对此解释称,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涉诉事项和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带来的影响。
从公开消息看,无论是广东省政府部门、广药集团,还是ST康美内部以广药集团成员为主管理班子,都在帮助康美药业走出困局。
据媒体报道,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楚源此前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药集团参与康美药业重整投资,并作为产业投资者运营康美药业,希望双方充分发挥产业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在粤等地的多业态、多领域合作模式,努力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继续巩固各自领域特色优势,深化战略合作、积极协同发展,争取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全方位合作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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