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诉韦德案背后的州权问题
本来还准备优哉游哉的把上期伊拉克的腐败问题好好整理一下,昨晚上就传来了震惊的消息: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了。
这是不折不扣的政坛地震,其实之前已经有消息说美国最高院可能会推翻罗伊诉韦德案,我瞄了一眼,但是没有上心,毕竟这个案子的雷实在太多了,多到甚至你不知道推翻它带来的后果。
好吧,现在雷爆了,问题是:这个雷要炸的多厉害?
关于罗伊诉韦德案,我也不打算长篇大论的介绍了,直接给结论,最高院的意思不是说不让堕胎了,而是说把堕胎权下放到州,你们自己看着办。
真的是州权问题吗?
微博的夹总说:
“好多人都是在讨论这个,其实博主讨论的是“禁止堕胎与否,是州权还是联邦权,应该民选的州议会定?还是非民选的几个法官定”……”
夹总也算见多识广了,不知道为什么也在讨论州权。
那就说说州权。
举个例子:
抨击林肯违反美国宪法----人家蓄奴州就是有退出联邦的权利啊。
有些人会引用美国宪法序言:“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那你都搞奴隶制了,欺压黑人,这还不违反宪法?
如果我故意要搞本本主义,我也可以解释:即便是独立宣言规定了人人生而平等,即便是美国宪法序言规定了“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但是只要对某一个小段进行更改就可以了。
比如说如何界定“人类”,根据“斯科特诉桑福德案”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说的很清楚:
“一个多世纪以来,他们一直被当做劣种人,完全不适宜同白种人交往,无论是在社会关系中,还是在政治关系中;由于他们是劣种人,因而没有白种人必须予以尊重的权利;黑人可以被公正合法的贬为奴隶,为白人的利益服务。”
直接把黑人开除人籍,这样就不违反“人人生而平等”了。
那么这样的辩论,有意思吗?
南北战争就是因为奴隶制,而不是因为什么州权。
而罗伊诉韦德案就是因为堕胎权,也不是因为什么州权。
关于堕胎权的问题,是和宗教息息相关的,它被包裹在一层“生命权”的外壳下,大家在这个外壳下进行博弈,如此而已。
包括这次的推翻罗伊诉韦德案也是同样,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同时也建议最高法院重新考虑过去的避孕,同性关系,同性婚姻权利的裁决。
这些案子是什么意思?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1879年,康涅狄格州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使用任何药物,医疗设备或其他仪器来促进避孕。耶鲁大学医学院的妇科医生C. Lee Buxton与康涅狄格州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Estelle Griswold一起在纽黑文开设了一家节育诊所。他们因违反法律而被逮捕并被判有罪。
之后官司打到了最高院,法院裁定,宪法确实保护了婚姻隐私权,使其不受国家对避孕的限制。
这也就是所谓的避孕案,一旦被推翻,未来在某些共和党控制的州,可以真的通过一条法律,禁止美国人贩卖避孕器械或者药物。
避孕当然没有被载入美国宪法,美国人也不会闲着无聊去专门编制一条法律,说避孕合法或者不合法,但是如果真的通过了呢?既然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都公开提出来了,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关于同性关系以及同性婚姻也是如此,如果某个保守州就规定同性关系违反刑法,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同性婚姻不被法律承认,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如果把州权看的至高无上,那美国分裂只是迟早的问题。
虚假的州权
很多东西都是隐藏在所谓的州权之下,比如说宗教问题,按道理说美国政教分离,美国宪法明文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设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
从宪法的本意上,很显然,政府不会承认亦不会设立国教,教会在政府施政时也不会享有优惠及特权。宗教与政治势力不互相干涉,政治决定不受宗教势力所影响。政教分离对保障宗教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帮助,确保不同的宗教可以有信仰自由空间,同时不受政府干涉。
而实际上运作有很多漏洞,举个例子:教会学校。
政府会给一般学校进行优惠或者补贴,那么问题来了:教会学校要不要给补贴?尤其是天主教学校,在美国为数不少。
于是政府资金就打着“教育补贴”的幌子进了天主教学校。
那对于其他不信教,或者不信这个教的人就很莫名其妙了:我的税金,凭什么用在教会学校?
另外教会还拥有所谓的税务减免,教会所收取的奉献金额不用上缴政府,宗教组织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的也会受到政府的资助,这算不算违反政教分离?
由于教育是各州自治的,美国并没有统一的教育,既然自治,那各州自然各行其是了,如果真的有人打官司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决州政府不得把教育补贴下发到教会学校,是否属于“干涉州权”?
这种所谓的“州权问题”几乎能对应到所有的项目。
州权的实质
大部分国家并没有美国式的“州权问题”,可能和美国比较相似的只有印度,很多联邦制国家,例如俄罗斯,也没有州权到那么离谱。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美国联邦的成立就是因为州的联合,打赢了独立战争,过去的州本就是一个一个的小国家,从美利坚建国开始到今天,实质上就是一个联邦权不断扩大,而州权不断缩小的过程。
早在制宪会议上,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就围绕联邦权和州权展开过激烈的讨论,从建国开始一直到大萧条之前,州权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公共卫生,婚姻,移民,经济事务等方面比联邦政府的权力大的多。
南北战争是美国政治的转折点,第13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14修正案禁止州非经正当程序剥夺他人的平等保护权,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成为了联邦扩权的基础,此后又通过商事条款富裕管理州际商务的权力,但总体而言,州权在这个时期依然大于联邦权。
一直到1929年大萧条事件,罗斯福以新政的方式加强了联邦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仅干预到了经济,也干预到了社会生活,然后60年代民权运动爆发,联邦权此时才真正高于州权。
种族问题,移民问题,堕胎问题和持枪问题,这是联邦权和州权争权非常激烈。
我更倾向于认为,美国实际上是一个还没有完成国家建构,联邦权和州权,实质上是“祖宗之法可变还是不可变” 的问题,美国宪法本身创立时间早,当时的法律是否能对应今天的生活,还犹未可知。
而且如果按照批判种族主义理论,美国宪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原因很简单,当年制宪的时候,是全美人民的意志吗?并不是,是“白人男性意志”。这本来就是事实,当年的印第安人,黑人和女性难道有选举权吗?
后果
很多人觉得这次被推翻的罗伊诉韦德案是民主党的重大挫败,我看也未必。
如果没有这次案件,那么中期选举民主党必然一败涂地,但是有了这次案子,给了很多民主党选民,尤其是女性选民提了一个醒:虽然民主党把经济搞的一团糟,通货膨胀高昂,但是如果共和党上台,指不定下一个被废除的是什么,到时候别说堕胎了,连避孕,同性婚姻都你给咔嚓了,即便是民主党干的再差,含泪也得投。
中期选举还没进行,也不知道共和党在急什么。
但是对于民主党自身的影响,还有很多可琢磨的地方,比如说民主党内的激进派,桑德斯,AOC等人,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民主党内类似于拜登之类的温和派一直手握重权,在2016,2020年大选,都是这些温和派在台上,几年干下来,虽然表面上女权+LGBT弄得震天响,但是美国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现在可好,连堕胎权都丢了,那温和派凭什么还在台上?
一直嚷嚷着审理川普的1月6号问题,现在反过来被川普反攻倒算。
早该斗斗了。
3亿人,不斗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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