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和冒犯的边界(易读的20小点)
李昊石和笑果事件过去几天了。让我们再回头看一下这个事情。
1.“站立喜剧”。表演者李昊石(House)表演的是“站立喜剧”(stand-up comedy),这种表演形式在内地被称为“脱口秀”(对应的是“talk show”)。这个翻译是从台湾传过来的,大概是因为“脱口秀”有“脱口而出、做表演”的意思,比较传神,所以取代了“站立喜剧”的说法。站立喜剧其实就是“单口喜剧”,是喜剧的一种,对应中国传统的喜剧形式,就是单口相声。
2.提前创作的段子。我当日就听了李昊石的段子。段子显然是提前准备好的,是表演的一部分。有的场景看上去比较奇怪,比如上海家里附近的一座“山”。这些地点应该可以根据表演地替换,到哪个城市就说哪个地方,拉近和观众距离。这类段子有可能是团队/集体创作,只是由这个表演者去演绎。
3.未经审核的动态更新可能是实操里经常出现的。说这个段子未经审核,是临时加的。我猜测,这种商业化的站立喜剧表演,会动态增加新的内容,所以不一定每期、每个内容都经过正式审核,中间免不了有未审的内容(“灰色区间”)。大部分表演者会避免涉及敏感话题,最多就是内容低俗一些,但可能无伤大雅。这类内容把关,主要依赖表演者和企业(笑果)的自我审查,这种自我审查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监管也依赖表演者和企业进行自我审查。
4.“狗追松鼠”素材问题。这个素材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因为在中国大陆这样的场景很少。所以有网友说是上甘岭。个人觉得,上甘岭这个电影是大半个世纪前的,问老一代人,很多对这个细节也没有印象了,被九零后为主的创作者挖出来,我觉得好像不太可能。但狗追松鼠在有些地方很常见,比如北美。我原来在麻省的Cambridge(波士顿附近)住过,那里松鼠就非常多。出门遛狗,狗追松鼠是很常见的场景。所以我看美国有些动画片就有类似的主题。所以,不好说这个素材从哪里来。但狗和松鼠构成了一个追逐场景,可以在追逐方(狗)身上做文章。此外,在创作过程中,结合最后的包袱(下一条)创作者应该又补增加了一些元素——例如关于“食物链顶端”的说法。
5.段子的要害。段子的要害是用了“能打胜仗、作风优良”八个字(新时代强军目标及口号的一部分),具体用什么动物或场景都不重要,都只是段子非充分、非必要的元素。表演者构思这个段子,就是在口号和适用场景之间制造反差:把特别严肃的口号“挪用”(appropriate),置于特别不严肃、不恰当、特别违和、反差特别大的场景,藉此,对人们习以为常的规范、标准、习惯、规矩进行挑战,甚至冒犯,通过违和、反差(incongruity)创造笑点。因此,强军口号就是笑点的关键。段子创作者很清楚这一点。说不经意冒犯是不可能的。
6.表演方出现重大误判。表演者之所以能在公共场合讲这个段子,主观上一定认为这个段子总体是无害的、无伤大雅的,属于可接受幽默的一部分,无非是好笑不好笑而已。实际上,由于所涉内容,这个段子已经属于政治笑话,隐含笑点是对权威的挑战和冒犯。表演者也认为观众可以理解段子背后的逻辑,引导并等待观众做出响应。在中国语境下,这个段子当然是踩了“红线”的,甚至触碰到了底线。这说明表演方(表演者及背后的单位)在内容把握上出现了重大误判。(我们后面再说这个问题。)
7.和“站立喜剧”这个特定的表演形式有没有关系呢?诚然,“站立喜剧”这个形式是舶来的,但无论脱口秀,还是相声,还是小品,还是其他形式的喜剧表演、综艺节目、电视电影等,都在试图创造幽默。讽刺一直是幽默的重要内容、形式、工具、手段,通过讽刺制造笑点。但讽刺不当,不仅会造成冒犯和伤害,还可能踩踏“红线”、触及底线。从这个意义讲,“站立喜剧”和其他喜剧表演形式是没有差别的——大家都面临一样的环境。如果别人不出问题,只有你出问题,那说明问题出在你——出在表演者和所在机构。
8.已经定性为违法问题。最初,网上还有一些是是非非讨论。但很快,事情进一步发展:当事人被立案调查,所在机构被处罚及停业整顿。这说明,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公序良俗,而是一个违法问题。就此,网上也有很多讨论,譬如许多人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猜测执法背后的法律依据。就这一条,本文就不再讨论了。
9.结合“站立喜剧”的形式,看执法问题。有人问到,对“站立喜剧”表演内容执法,是否过于严格;另外,这类言论和普通人(包括知名人士)在其他场合失言有没有性质上的不同。个人觉得,在定性上是不同的,主要几个方面:
1)目的性:这个段子就是建立在讽刺的基础上的,以讽刺(甚至一定程度的冒犯)为要件,试图通过讽刺(和冒犯)创造幽默。这和一般人的不经意失言是不同的
2)商业化及营利性:“站立喜剧”表演也是商业化行为,通过讽刺(和冒犯),获得观众的认可,并藉此营利。这是一个系统性的行为
3)公开性:表演是公开的(注意,不能基于人数或场所,将这场表演的行为定义为“准”公开或“半”公开。它就是一个公开行为。表演者一定也计划或已经进行多地重复演出。同时,这类表演很容易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传播。总而言之,表演的公开性,必然使其与几个人间的私下对谈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因为公开行为具有传播性,影响力非常大
4)公德范畴:个人的私下行为,以及在一些场合的不经意失言,都还属于私德范畴,是这个人的道德品质价值理念观念的表现;站立喜剧表演性质是不同的:有创作者、表演者,经营单位,台下观众等,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活动。言行可能产生公众影响,因此已经进入公德范畴。
基于以上,相对个人失言,喜剧表演踩“红线”的问题确实应当从严处理。
10.零度容忍以及“定性”vs“定量”的问题。有人说,讲者确实开了个不该开的笑话,确实对军人有冒犯,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影响有那么严重吧。这里,出现了不同人对问题严重程度判断的差异。这就出现了“定性”vs“定量”的问题。“定性”,即只要冒犯了军人,就是踩红线,就要采取措施。这是性质问题,不是程度问题;“定量”,即只有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才能采取措施。措施也可以更松,例如要求不再说这个段子就可以,作者个人看法:1)“定量”是不可能的:还不仅仅是对有些人伤害大,有些人伤害小的问题,段子具备传播性、“传染性”,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例如通过让人将口号与特定事物产生联想,弱化口号的权威性、严肃性、神圣性。要杜绝这情况,只有从一开始就进行限制。2)“定性”即标准。中伤和侮辱军人就是不允许的:不能说玩笑开得小,就可以随便开了——换言之,骂你个两句,只要不太严重,也是可以骂的哦。无此一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定量,只有定性。没有玩笑开多大的问题,只有玩笑能不能开的问题。只要踩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这是“零容忍”问题,“底线思维”问题。只有从一开始“零容忍”,才能杜绝现象。
11.主观动机vs客观影响?有人说,编段子的人确实是在讽刺军队及其政治口号,但主要还是他们政治站位低,没有品味,缺乏觉悟,其实他们就是一群小孩,谈不上有什么更大的恶意,也没有什么更多的企图。然而,针对这种大是大非问题的定性,不能只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而要看行为及行为造成的客观影响。否则,没有主观动机就可以作为违法行为的开脱了。只要违反了规则,触犯了“红线”,造成了伤害,就应当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如果真的是出于无知,并且悔过真诚,最多也只是从轻处理,但不改变问题的性质。
12.“选择性执法”?还有的人说,这个事情是否有针对性,是不是针对笑果,是不是针对“站立喜剧”的?“是不是有人整他们”。这些都可以归为对“选择性执法”的疑问。笔者的看法:第一,如果说有针对性,那针对的是这一类问题,例如冒犯军人。只要触犯了,都应对其采取行动。第二,执法往往不是完美的,确实可能存在各种“漏网之鱼”——比如说,有其他人在表演时也发表了不恰当的言论,但却没有后果啊。那为什么偏抓这个呢。是不是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抓不住全天下的小偷,不代表一个小偷也不抓”。相反,“能抓一个是一个”,“杀鸡儆猴”,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要坚定、果断地采取行动,如此,将形成广泛的示范效应,并帮助社会确立“边界”。这样的事情,不用成天做,关键时刻来一下就可以,在这样的“公案”之后,所有人都会重新调整阵型。这就是边界的确立。
13.喜剧之难:探索并遵守一个社会讽刺与冒犯的言论“边界”。讽刺是幽默的一种重要形式,这是人类社会的共通属性。而只要去讽刺,就有可能造成冒犯——把幽默变成了毁谤、中伤、侮辱、损害。不同的社会,因为历史政治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会有不同的言论“边界”,所谓“边界”,即什么可以拿来开玩笑,什么不宜拿来开玩笑;什么是禁忌,什么不是禁忌;各个领域话题,玩笑可以开到什么程度。但做好喜剧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识别并把握好“边界”,在“边界”范围内做幽默。正确理解、把握社会的“边界”,其实才是做好喜剧的难度与挑战所在。
14.喜剧与社会“边界”“底线”的关系。这里需要强调两条,第一,喜剧的“边界”是由社会确立的,而不是反过来,把社会的“边界”交由喜剧去确立。不能上来先把问题搞反了。第二,不同社会的“边界”“底线”也是不同的,都由各自的历史社会文化价值决定,没有优劣,不需要相互比较,也不能简单借鉴。不能深刻了解所处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不能把握所处社会讽刺与冒犯的“边界”,是不可能在这个社会持续做好喜剧的。这条要求,不仅适用“站立喜剧”,也适用相声、小品及其他以喜剧为题材的表演艺术;不仅适用于在中国的表演者,也是适用于在其他国家与社会的表演者。不把握好“边界”和“底线”,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做不好喜剧。而如果希望把自己的定位设定为“挑战边界”,“扩大边界”,那么一开始就先说好:请做好承担后果、付出代价的准备。
15.中国社会的言论“边界”和“底线”。中国制度,是中国数千年历史文化价值的产物;中国社会言论的“边界”,自然也是中国历史文化思想价值及制度的产物。基本上可以总结,中国的边界,往往和政治统序有关。国家与领土的统一与安全;政治制度与政府机构的权威;民族团结;相关问题领域的近现代历史,等等。这些“边界”在中国国内是非常清晰的,但和许多其他国家/社会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西方社会。
16.美/西方社会的言论“边界”和“底线”。凡事人们都会拿西方的标准和“案例”做比较。人们嘴里的西方案例,其实就是美国案例,故统称“美/西方”。美国的“边界”和“底线”和中国完全不同,并且和大多数西方国家也不同。美国的“边界”和“底线”,作者以为有两条:一、种族问题,这是一个绝对禁忌,特别涉及黑人和犹太人等历史上的弱势群体。实践上也比较微妙,有许多潜规则,比如说,黑人和犹太人可以一定程度的“自嘲”,但跨种族往往是不允许的。针对犹太人,也有程度问题,例如犹太人大屠杀(Holocaust)是不能提及的;针对犹太人的刻板印象(“反犹陈词滥调”antisemitic tropes)要看问题程度,说犹太人善于经商已经有点敏感,说犹太人掌控金融媒体,操纵政治,就过界了。二、美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治价值及标识(而非具体的政党、政客、政策)——包括美国的宪法;权力分立体制;自由、民主等核心价值;美国的国旗,等等。这些属于底线,不能妄议,也不能用来开玩笑。我们看到Trump其实在极力攻击和瓦解美国的政治体制,但口口声声还是为了维护宪法,反而倒打一耙,指控民主党在破坏体制。另外,尽管美国的政治机构经常被攻击,但军人仍然享有很高的地位。
除此之外,美国社会在形式上、名义上是很注重“言论自由”的,将言论自由放到极高的形而上地位(显著高于其他西方国家)。而美国恰恰又是一个多族裔、高度差异化、有复杂“黑历史”(印第安人、黑人)的社会,为了既保护“言论自由”,又能在不同群体间维系和谐关系,结果,为言论设定了颇为复杂的“边界”,即所谓的“政治正确”。这些“政治正确”大多属于潜规则,围绕种族、特定的性倾向群体(LGBTQ)议题展开。真实情况是,虽然言论自由在形式上被保护,但“政治正确”反过来又限制了言论自由。
美国在西方文明拥有主导地位,因此,美国的价值观也通过美国政治政策及美国的文化产品,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他西方国家。
17.其他国家/社会的言论“边界”和“底线”。各个国家历史文化不同,都有自己的禁忌。举例,在大多数的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教/宗教议题就是一个禁忌。一些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也可能成为禁忌,例如性倾向问题。在权威主义社会,对政治秩序(包括体制、政府等)往往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边界”。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了。但要强调一条:认为美国社会的言论“边界”和“底线”是各个国家都可以或应该参考的普适标准,是一种严重错误的看法。美国(及其附庸者)的问题在于喜好将美国的标准强加到其他国家。
18.不同社会的言论“边界”和“底线”都是历史形成的,也都有自己的局限和问题。讲这一条,还是为了说美国。有些人认为,“你看,美国的脱口秀就可以随便批评政客和政党啊,脱口秀主持、站立喜剧家,随便可以拿政客开玩笑。这有什么关系呢。这才是民主嘛。”作者认为,这一看法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对政府、政治的“言论自由”是一个“双刃剑”,造成了一个“意外”结果是:人们不再尊重政客,不再尊重政府,甚至无视、敌视、蔑视政府——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地方政府;从白宫,到国会,甚至到最高法院。公权力机构面临系统性的信用坍塌,但极少人会评估这一过程对社会的损害;第二,美国的涉政言论自由也存在边界,边界就是不能挑战核心制度——尽管美国的宪法,许多的选举政治安排、最高法院终身制等都存在不合理问题,但很多问题不能言说,人们只能一面维护体制,一面将注意力转移到攻击具体的政党政客政治政策上,但看不到“房间里的大象”,无法面对和解决根本问题。所以,表面上是有言论自由,可以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但说了也就说了,一时口舌之快,除了起到进一步破坏政府政治信用的作用外,并没有任何建设性。
19.言论突破“边界”“底线”后,不同社会的处理和解决方式也不同,归根结底,还是依各自的国情历史文化而定的。下面,主要还是讲中美。
1) 中国:自上而下。中国是大政府/举国体制,问题的提出,可能是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者提出,也可能是社会提出、舆情推动,最终落地解决,往往是自上而下推动,政策法律结合,全社会配合进行。
2)新加坡:新加坡是权威主义社会,会限制言论的“边界”,许多做法比较容易被中国人理解。2013年,新加坡有个漫画家周平易(Leslie Chew),在其Facebook主页每日更新漫画“Demon-cratic Singapore”(将民主“democratic”写成“恶魔demon”)。周平易在漫画上指控政府歧视马来人,结果被控煽动罪。审讯期间,他继续创作卡通形象,质疑新加坡法院存在因被告的民族与政治派别而异的判决的现象,再次被控藐视法庭罪。依煽动罪条例规定,一经被判有罪,被告人最高可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及5,000新元罚款。最后,新加坡政府撤回了指控,周平易在被释后自指“被审问了30小时以上、被监禁在小岛上长达3个月,并在此期间不得不申请延长保释6次”。除了早年的《煽动法令》(2022年废止)外,新加坡有许多法律,例如维持宗教和谐法令、防止网络假信息法令、防止网络操纵法令、司法维护法令、不良刊物法令、报章与印刷馆法令,以及《刑事法典》中的特定条款,可以定向、精准的进行监管及执法。这些法令,为限制言论边界和底线提供了法律手段。
3)美国:自下而上。形式上,美国极度强调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基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以,虽然美国有诉讼文化,但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对他者的言论自由进行限制并主张赔偿。从新闻媒体到表演者(喜剧演员),言论其实都是受到保护:要以毁谤、诋毁、中伤(defamation)等理由,限制他者言论并主张赔偿的难度很大——除非能够证明当事人确有真实恶意(actual malice)。实践中,对言论“边界”和“底线”的“贯彻”,主要是遵循“政治正确”的潜规则、潜规范,自下而上进行。一种是每个机构做自我审查,严格对待言论出格者;二是社会性的杯葛、抵制、孤立。过去十多年,这种社会性抵制在美国变得非常普遍,批评者称其为“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所谓“取消文化”,即对言论触犯政治正确边界的人士发动舆论战,最终将其从专业领域、线上社交媒体、商业活动中完全驱逐,实现当事人的被“封杀”及“社死”。这里有许多中国人比较熟悉的案例,例如Kevin Spacey(《纸牌屋》主演,因为性侵);Kanye West(坎耶,因为反犹言论);川普(Trump,2021年国会袭击案及指控2020年大选舞弊争议事件后被主流社交媒体冻结)。但要强调,美国的“封杀”是自下而上进行的,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实行。
20.小结。我们把李昊石/笑果事件做了延伸,探讨了更多的问题。但核心看到,做喜剧,以讽刺和冒犯为生,关键是要把握所在社会的言论“边界”和“底线”。不同国家、社会,言论有不同的“边界”、“底线”,也有不同的问题解决手段。这些方式、方法、标准、规则,都是依不同国家、社会的历史、文化、价值、理念、制度基础形成的。最终,如果不能理解和把握所在社会言论的“边界”和“底线”,恐怕确实也不适合从事喜剧这门行当。作者给从业者的建议是:一是不妨先跳脱出具体问题,从更大的视角理解这个问题;二,必须深刻理解中国政治、中国社会,必须建立底线思维。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