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恋”越来越低龄化?家长们炸了!
前几天,好友转了条八卦到群里,就像丢了颗深水炸弹,顿时就炸开了。
某市一位高三学子高考结束后在朋友圈高调“官宣”了恋情。
和自己的老师。
据知情人称,这位女老师教生物,39岁,有一个儿子也到了快上大学的年龄。
这还没完,女老师的丈夫竟然也是位老师,你猜他在哪儿教书?
巧了,也在这所高中!
剧本都不敢这么编,看得我整一个风中凌乱。
“现在要防火防盗防老师了吗?”好友幽幽地问。
这年头,养个孩子不容易啊,供他吃供他穿,又是学区房又是兴趣班,家长辛辛苦苦为的是啥?
是为了把孩子送去给老师嚯嚯吗?
遇到这种事真是一口鲜血喷出来,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其实在一个月前,我就听闻过一起更加狗血的“师生恋”。
某初中女老师和一位初一男生“在一起”了,被男生的妈妈翻看聊天记录时发现,报警将其抓获。
然后魔鬼的细节来了,女老师已经怀孕。
初一的孩子应该还未满十四周岁,无论双方是否自愿,女老师都涉嫌猥亵罪无疑了。
这里补充个冷知识:
如果是男教师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生做出这种事,则涉嫌强奸罪,起刑点就是三年,上不封顶,可达死刑。
而如果受害人是男性,目前在我国刑法中只有猥亵罪,量刑通常在五年以下。
所以这位女老师最后应该不会被判得很重。
不过,最令我觉得惊讶的是,这么一起毫无争议的性侵事件,竟也会被用上“师生恋”三个字。
一个“恋”字似乎就可以掩盖罪恶,让有些人觉得“可以理解”甚至“表示惋惜”。
比如,他们说女教师研究生刚毕业多么美丽性感,小男生自然把持不住;
比如,他们又说女教师喜欢这个男孩,是因为他长得像前男友,都是痴情惹的祸;
。。。
对此,我的一位朋友一语中的。
她说,女老师和男学生的组合尚且还算得上是新闻,如果性别对调,可能根本就不会引起关注。
自民国以来,师生恋在我们国家就不是什么禁忌,甚至被当作勇敢和浪漫的象征。
小说里、古偶剧里,多的是对师生恋、师徒恋的美化,动不动就是冲破世俗、勇敢追爱。
(师生恋、师徒恋影视剧)
少男少女们充满向往,家长也没有引起重视,教师队伍更是缺乏约束。
我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
我已毕业十几年,在这十几年里国内的师生恋从大学到高中再到初中,大有蔓延之势,频频登上新闻,多数不了了之。
也是奇了怪了,在观念相对保守的中国,民众对师生恋竟然是持如此接受的态度。
相反,在崇尚自由恋爱、性观念极其开放的西方国家,对师生恋却是明令禁止、谈之色变,原因到底是什么?
2015年,美国弗罗里达州30岁女教师詹尼佛·费切特,因与三名17岁男生发生不伦关系,一度怀孕又堕胎,被法院判刑22年。
(詹尼佛·费切特一案)
当时这件事在被广泛报道,国内网友的普遍态度竟然是——不理解。
许多人在看了罪犯青春靓丽的照片后为其鸣冤,甚至开起了猥琐的玩笑:
“又教书又‘育人’,这种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好老师上哪儿找!”
“我上学的时候怎么就没遇到这种好事呢?”
“这老师真是禽兽,我只想对她说:请联系我!”
他们觉得这种事没什么,甚至觉得男方占了便宜,是因为他们已经是中年油腻男了,对标30岁女教师,在年龄和经验上都占上风。
他们根本就无法代入未成年人的视角,去接受一场心智的碾压。
要知道,这位看似清纯无辜的女老师已经是惯犯了,早在2008年就因与一位8年级学生的不正当关系被学校开除。
8年级也就是初二,说她心理变态也不为过。
三年后,另一所学校聘用她,这本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谁知她不但没有好好珍惜,反而变本加厉,入职仅一个月即开始寻找目标,与自己的学生频频幽会,疯狂程度令人发指。
这三名未成年男生,只不是是她的猎物和满足私欲的工具罢了,竟会有人认为他们不是受害人吗?
他们涉世未深,健康的恋爱观尚未形成,对性一知半解,就这样被引诱着堕入欲望的深渊,价值观是否会扭曲,将来的人生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完全无法想象。
他们都认为自己在和老师“恋爱”,可事实果真如此吗?
德国某实科中学教师、同时也是抖音博主Ronja在一次谈及师生恋的节目中,直言学生“爱上”老师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如果老师对某一个学生格外照顾,给予很多关注,并在特定事情上帮助其成长的话,尤其是如果这个学生在家里并没有得到这样的关注,那么这个学生很快就会喜欢上这个老师。
(德国中学教师、抖音博主Ronja)
在她的教学生涯中,就被很多学生“追求”过,正是因为清楚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所以她格外注意与学生保持距离,以免学生对她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学师生恋在德国也是被严格禁止的。
根据德国刑法典(StGB)第174条,在教育、培训、辅导关系中,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将受到处罚,刑期3个月至5年。
注意了,并不是有了事实关系才算犯法,“有所企图(Versuch)”也将受到处罚。
如果对象满16岁、未满18岁,而老师对学生有评分的权力,则同样会受到刑事处罚。
这也很好理解,老师对学生有评分权,那么两性关系中很可能就会有威逼利诱的成分,不是一句自愿就能澄清的。
那么如果老师对学生没有评分权呢?是不是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不好意思,逃得了刑法逃不了教育法(Schulgesetz)。
各州的教育法都对师生恋作出了明文禁止。
比如科隆就曾有过这么一个案例:
某中学老师与一位16岁女生保持了数月的“浪漫关系”,双方自愿,且该老师并不担任该女生的任课老师,但是,区政府仍然对其颁布了教学禁令。
不仅禁止他在本校任教,而且禁止他在所有学校任教。
当事人觉得自己很冤,脖子一梗,跟区政府打起官司来。
科隆行政法院认为,老师原本对学生有监护和照顾的义务,可你倒好,利用工作之便滥用亲近关系和权威关系满足自己的性需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破坏了师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给学校教学工作带来一堆麻烦,竟然还不思悔改?
法院的态度很明确:对于这种坑学生坑家长坑学校的货色,当然要禁止继续教学,对,全面禁止,不给他继续嚯嚯其他学校的机会。
好嘛,他还是不服,又告到北威州高级行政法院,要求推迟执行教学禁令。
再次无功而返。
法院说禁就一个字,现在立刻马上!
这件事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德国人非常开放,中学生很早就会谈恋爱甚至到对方家中过夜。
每次去接孩子,都会看到她们学校有小情侣旁若无人地当众热吻,大家都见怪不怪。
没想到他们对师生恋却如此忌讳,一旦沾上,不但老师身败名裂前程尽毁,连学校的名声也会长期受损,家长们更是一点就着,反应激烈。
我想,他们忌讳的并不是性,而是在心智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压榨。
这背后的理由,比性本身更值得我们深思。
2018年4月,多名北大校友网络实名举报时任北大中文系副教授、后为南大汉语言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性侵北大中文系女生高岩,致其于1998年自杀身亡事件。
(北大处分告示)
一时间众说纷纭,到底是性侵还是恋爱纠纷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而大学师生恋最大的争议恰恰也在这里。
有人天真地认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情我愿的事情公平得很,师生恋有什么不可以?
要是出了问题,学生也有一半的责任,怎么能全赖老师?
好吧,我们先来看看“成年人”的问题。
虽然大学生已经年满十八岁,但从未走出过封闭的象牙塔,人生中一直就只有读书这件头等大事,他们和已经在职场打拼过多年的教授和讲师,在社会阅历、人生经验、情感经历上是相当的吗?
他们能否做出和对方同等成熟的决定?
心智的不对等在大学师生恋中依然存在,只不过在“成年”这两个字下变得更隐蔽了而已。
这还只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两者之间权力的不对等。
在大学里,老师对学生的成绩、奖学金助学金、毕业、保研等等有着绝对的权力。
博士生导师甚至掌握着博士生学术生涯的生死大权。
牛津大学哲学教授Amia Srinivasan在《性的权利》一书中就对大学师生间的权力落差作出了详细的论述。
她认为,学生几乎不可能完全自愿且平等地“爱上”老师,而他/她自己可能都意识不到这点。
(《性的权利》)
换句话说,在权力不对等的前提下,平等的恋爱关系是不存在的。
当一位教授追求一名学生的时候,他/她真的敢拒绝吗?
当一名学生想和教授分手的时候,他/她真的敢提出吗?
他/她不可能不对后果产生顾虑,担心对他/她的学业和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很多人喜欢对民国时期的师生恋津津乐道,觉得才子佳人成就了一段又一段佳话。
那我们就来看看大家最熟悉的沈从文与张兆和这一对吧。
(沈从文与张兆和)
当年身为教授的沈从文遇到了心中的女神张兆和,便开始疯狂地追求这位比自己小八岁的女学生。
才华横溢的情书写了一封又一封,弄得人尽皆知,对张兆和的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
她不胜其扰,告到了校长胡适那里,谁知道胡适看了情书竟被沈从文的痴情打动,反而劝说张兆和接受:他顽固地爱着你。
张兆和的回答是:我也顽固地不爱他。
然而,一根筋的沈从文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继续锲而不舍地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最后的说法是张兆和最终“被感动”,冰山融化,有情人终成眷属。
终成眷属就完了吗?不,一段悲剧的婚姻开始了。
两人性格不合,常年冷战,沈从文百般寂寞之下有了婚外恋情,婚姻一度濒临破裂。
1988年,沈从文病危,留下遗言“三姐,我对不起你”,带着遗憾离开人世。
(晚年的沈从文与张兆和)
老实说,我对沈从文是有滤镜的,对他的才华、学识和为人都敬佩至极。
但是,如果把上面这个故事里主人公的名字遮上,它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教授骚扰女生,校长还助攻?
女生不堪其扰终于就范,从此开始痛苦的一生,这里面“你情我愿”的成分到底有多少?
当然了,民国时期思想解放、婚姻自由的潮流刚刚兴起,师生恋成为风尚情有可原,我们无法以如今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当时的人们。
而且那时的师生之间的权力不对等远不如今天这般显著。
毕竟张兆和出身世家,读大学也不是奔着文凭去的,她与沈从文之间不涉及奖学金助学金、保研名额、毕业答辩这种利益关系。
(沈从文遇见张兆和的上海中国公学校舍)
如今大学教授手中的权力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而社会变得越来越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让拥有巨大权力的人受到更多的约束。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家禁止大学师生恋、而且范围越来越严格的原因。
在德国,大学里对师生恋实行的是“相对禁止”,即不允许有直接教学关系的师生之间发展“浪漫关系”。
出发点是杜绝学术腐败和利益交换。
理由很简单,一旦师生之间产生恋情,老师将无法对其作出客观评分,这对其他学生是极不公平的。
而且,只要允许利益关系下的师生恋存在,就很容易将人性恶的那一面释放出来。
老师会把学生当作潜在的性资源,用成绩要挟学生发展恋爱关系;
学生也有可能利用自身的性别优势,用恋爱关系去换取更好的成绩。
2009年3月,奥格斯堡某大学教师就因用成绩诱惑学生发展性关系而被判处10个月监禁,并被开除公职(Beamtenstatus verloren)。
和其他西方国家相比,德国还算是宽松的。
在这方面规定最严格的是美国,对,就是那个你以为可以为所欲为的美帝。
早在1984年,哈佛大学就颁布了对师生恋的相对禁止令,2015年,又颁布了对师生恋的绝对禁止令。
什么是绝对禁止呢?
就是禁止一切教师(包括行政人员)和学生之间的恋情。
事实上,从1993年绝对禁止师生恋的运动兴起到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美国知名高校加入其中,绝对禁止成了大势所趋。
保护学生不受老师骚扰、保护老师不受学生骚扰、保护学校不受丑闻骚扰,可以说,对师生恋的绝对禁止是净化校园风气、保障高校发展的必要之举。
写到这里,肯定还是有人会说,禁止师生恋是不是太严苛了?是不是在压抑人性、妨碍恋爱自由?
我一向觉得,人性不是什么高贵的东西,只要缺乏约束,恶就会肆无忌惮地跑出来。
绝对的自由也一点都不值得向往,要知道,它也包含了坏人作恶的自由。
更何况禁止师生恋,只是禁止师生关系存续期间的恋情,是一种相对的约束。
一旦师生关系解除了,这种约束也就解除了。
当学生长大了,成熟了,可以平视自己的老师了,很有可能对师生恋的热情一下就消失了。
失去光环的老师,可不就是个普通人吗?
被称为“师生恋鼻祖”的琼瑶奶奶,高三的时候曾经与大自己25岁的国文老师爱得轰轰烈烈,一度闹到要自杀的地步,后来这段经历被她写成了小说《窗外》,引得无数少男少女青春萌动,对师生恋向往不已。
(琼瑶《窗外》改编同名电影海报)
可是这段恋情的结局如何呢?最悲惨的是被家长棒打鸳鸯、两人被迫分开吗?
不,最悲惨的是多年后两人再次相遇,已经成熟的琼瑶看到自己年迈落魄的老师,觉得这已经不是她爱过的那个男人了。
如果没有师生关系,如果没有无知少女的仰视,如果没有冲破世俗的刺激,这两个人在其他场合平淡相遇,爱情还会发生吗?
如果一个老师连等自己学生长大、自身的光环褪去、两个人平等地发展一段恋情的自信都没有,这算什么真爱呢?
这种师生恋跟骗骗小孩子有什么区别?
如果一个学生连给自己一点时间成长、变得更为优秀、到了学识和能力都可以与老师比肩的时候再在一起的志气都没有,这又算是什么勇敢呢?
这种师生恋跟闹着想要一个玩具有什么不同?
好的爱情,一定是势均力敌、而且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禁止师生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提供了时间的考验,给予双方各自成长、最后重新审视彼此关系的机会。
很多人喜欢拿法国总统马克龙说事,对他娶了中学老师这件事给予很高的评价。
(马克龙与布里吉特)
我就先不说这事中西方价值观的差距有多大吧,人家讳莫如深的人生污点到了中国倒成了爱情神话,只能说是怪事一桩。
咱就说说马克龙爱上自己老师的时候,是1993年,而他俩结婚的时候已经是2007年了好吗?
如果当年16岁的马克龙就和40岁的布丽吉特在一起了,还会不会有今天的法国总统和第一夫人真不好说了。
如果没有当年及时的分开、后续的成长和对彼此关系的重新审视,我都怀疑这段恋情能走多远,马克龙的人生又能走多远。
当年马克龙的老爸极力反对、火速给他转学错了吗?简直不要太正确啊!
(马克龙、布里吉特及子女)
同款可见《神雕侠侣》,为什么金庸老先生要给这段师徒恋整个16年的生离死别,有没有人思考过?
因为杨过要成长,练成地表最强才配得上小龙女的绝世武功;他还要成熟,经历过郭芙郭襄一众美女的考验,最终确认自己对小龙女的爱至死不渝。
杨过成了杨大侠,肩膀有了担当,这时他和小龙女才真正有了夫妻的样子。
不然,一个成天屁颠颠跟在后面叫着姑姑,见到这姑娘那姑娘眼睛都忙不过来的混小子,跟自己师父“冲破世俗”的爱情,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呢?
(95/06版《神雕侠侣》电视剧)
我们如今的社会对个人的恋爱婚姻已经给予了极大的自由,早就没有那么多世俗需要冲破了。
如今的社会最需要做的,是守住道德的底线。
这也是禁止师生恋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前面提到的那位德国中学教师Ronja,在采访中说了一句令我初听十分不解、细想之下十分感动的话:
我不想和学生成为朋友。
因为有过被学生狂热追求的经历,她认真审视了自己过去的行为,决定把公事和私事清楚地分开。
她不再和学生分享自己的私生活,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一律拒绝回答。
因为她太了解孩子们的弱点,如果老师和他们分享私事,他们就很容易觉得自己和老师的关系“不一般”,从而更容易陷入到情感中去。
如果学生的行为表现和心理状况出现问题,她认为老师不应该私下处理,而应该和家长及时沟通,必要时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一个好老师最重要的是做好本职工作,而不是获取学生的崇拜和喜爱,介入到他们的个人生活中去。
一个好老师还应该明白,觉得一个学生好看和可爱和觉得他/她有吸引力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界限和分寸,都应该在心里。
什么是职业素养?我认为,这就是。
对于“爱上”老师的学生,她的建议是,你必须先分清你到底是喜欢老师,还是喜欢他/她给予你的关注?
然后,你要明白师生恋是不可能的,让时间治愈一切。
我想,这种“不可能”更应该被全社会知道。
写进法规里,写进校规里,写进职业守则里,成为民众的普遍意识,成为基本常识般的存在。
别再给师生恋留下任何借口和滋生的余地,欲望肆虐的地方总是离黑暗最近的地方。
而我们的校园,应该是一片清朗!
- END -
本文作者:无才姐
撩合作/想投稿/要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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