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是投资者“战地黄花格外香”参加股东大会的过程记录。
作者:战地黄花格外香
来源:雪球
2023年6月29日下午2点,北京高温40度,我去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5号建设银行总行参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建设银行派出上百名保安阻挠和限制中小投资者到主会场参加会议,强制中小投资者在会议室看通过大屏幕看主会场的股东大会直播,而机构投资者全部在主会场跟建设银行管理层在同一个会议室参加会议。
6月29号下午1点多我到达建行大楼,建行总行有一个大院子。在院子大门入口是第一个安检口,搭起来遮阳帐篷摆了一排办公设备,查验完身份证后保安领我往里走,带领中小投资者进去的是保安不是建行工作人员。
我进入的通道是一个两排保安人墙组成的过道,保安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站了两排,两排保安中间的过道让中小投资者穿行。
我记得走在我前面至少一个保安,我背后跟着至少两个保安,开始把我看管起来,我有些紧张没有数清楚保安人数。走完大院里的保安人墙进入建行大楼入口处的第二个安检口,这里类似北京地铁入口处的安检口是检查包的,查完包进入建行大楼,建行大楼里依然是站的整整齐齐的两排保安,穿过保安人墙走到电梯。
有美女服务员在电梯里给按了楼层,保安押着我做电梯。出来电梯又是两排保安人墙,顺着保安人墙来到会议室。会议室与众不同,第一眼看就感觉不像要在这件会议室开股东大会,没有主席台桌子,没有参会高管的姓名牌。来参会的中小投资者都不是小白,我们参加过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在这间会议室中小投资者跟现场工作人员做了交流并且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1,中小投资者提问,是在这个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吗?
工作人员回答,这会议室通过大屏幕看股东大会的现场直播,有会议资料可以投票。
2,中小投资者提问,为什么不安排中小投资者到主会场参加股东大会呢?
工作人员回答,主会场座位满了,安排不下。笑话啊,5月11号晚上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我在5月12号就开始拨打建设银行投资者服务热线01066215533第一时间报名,这个电话打不通的,电话是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上的联系电话,我先后向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反映建行股东大会报名电话打不通,上海证券交易所过问66215533这个电话才能接通,我手机里保存有证监会给我的回复短信。
3,中小投资者提问,我约了在机构上班的朋友一起来参加股东大会,为什么机构在主会场而中小投资者在这间会议室看直播
现场工作人员没有答复。
4,中小投资者提问,你们限制中小投资者现场参加股东大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场工作人员没有答复。
所谓现场工作人员就是一群保安,中小投资者多次询问谁是建行的人,没得到什么答复,就是一群保安在给中小投资者维持秩序。中小投资者参加建设银行股东大会被建行当成上访了,中小投资者在股东大会见管理层会影响建设银行正常办公秩序了吗?
我们参会的中小投资者事后核对了会议室里的保安人数,会议室到了5到10名中小投资者,会议室各个门、后排看管中小投资者的男女保安大概40到50人,平均5个保安盯着一位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要求到主会场参加股东大会,跟保安发生激烈争执,直到两名派出所警察出面才平息了局面,中小投资者被迫同意通过会议室大屏幕观看建设银行股东大会的现场直播。
在这个会议室也有投票环节,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投票需要律师到场见证的,中小投资者看直播的会议室没有安排律师在现场。我问谁是律师,一个美女保安冒充律师,我问她律师资格证哪年考的,哪个省考的,她没有回答。
期间我去了一次卫生间,两名保安寸步不离跟着我。
建设银行股东大会胜利闭幕后,我们中小投资者又被保安押着送出建设银行大楼。我被多名保安押着离开建行大楼,送我出门的警察告诉我说你们还想见田国立,有什么问题去建行信访办谈,出大门过来两个红绿灯是建行信访办。中小投资者报名参加建设银行股东大会,跟信访办有什么关系?事后得知建设银行信访办主任就混在保安里现场指挥对中小投资者维持秩序,现场限制和阻挠中小投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
建设银行对机构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什么态度呢?对待机构投资者那是远接高送,进门不是保安押进来,出门不是保安押出去,是建行投资者事务部的工作人员送到建行大楼外握手告别;机构投资者在主会场跟田国立等建行领导层一起参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
建设银行限制和阻挠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有本事你限制中小投资者买入建行股票啊!
从建设银行大楼和建行大院出来后,我把建行发放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一本2022年报送给了大街上捡垃圾的一位老大爷,建设银行对待中小投资者的态度随风飘走吧,既是垃圾何必去脏自己的心灵。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3,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