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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后,首家被否再融资诞生!IPO企业上市一年半即开始再融资!

注册制后,首家被否再融资诞生!IPO企业上市一年半即开始再融资!

公众号新闻


上市日期2021-05-11
2023  2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受理序号: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号),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该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78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78 次审议会议于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货币资金、长短期借款、存货、应收账款分别占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以及相关银行票据与集团内采购业务的匹配性、票据资金的主要流向等,说明“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境外销售集装箱数量、主要产品销量、产品结构变化、产品定价等,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与运输数量、运输费用的匹配性;2)结合内销运输重量、主要产品销量、产品结构变化、产品定价等,说明报告期内境内销售收入与运输数量、运输费用的匹配性;3)结合销售信用期、应收账款账龄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超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和比例,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增长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存在会计差错更正、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披露存在重分类、主要产品相关销售数据重述,以及境外子公司重要人员失联导致公司大额投资损失等情况,说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8  24  


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日期:2023-08-27     来源:证监会
证监会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围绕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以下安排:
一、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
二、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
三、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四、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
五、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
六、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 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
日期:2023-08-18     来源:证监会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资本市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情况接受了媒体采访。
1.请问证监会对贯彻落实这项决策部署有何考虑?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政策举措?
答: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是党中央对资本市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稳定资本市场预期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证监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这一主线,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更好发挥资源配置、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持续优化市场生态,有效提升市场活力、效率和吸引力,保持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实现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工作中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标本兼治。既立足当下,加快推出一批可落地、有实效的政策举措,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又着眼长远,坚持改革开路,统筹发展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二是突出重点。解放思想,找准发力点,力争在引入源头活水、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畅通性等问题上取得突破。三是稳字当头。把握好稳和活的关系,统筹活市场、稳预期、守底线各项工作,坚持在维护市场总体平稳的前提下提升市场活跃度。四是发挥合力。加强跨部委沟通和政策协同,同向发力,形成活跃市场、提振信心的强大合力。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加快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从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市场投资生态、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是投资端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措施包括:一是放宽指数基金注册条件,提升指数基金开发效率,鼓励基金管理人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二是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全面落地,降低管理费率水平。三是引导头部公募基金公司增加权益类基金发行比例,促进公募基金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四是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加大自购旗下权益类基金力度。五是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减少顺周期共振。六是拓宽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和策略,放宽公募基金投资股票股指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品种的投资限制。
二、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更好回报投资者。一是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二是强化分红导向,推动提升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市值公司分红的稳定性、持续增长性和可预期性。研究完善系统性长期性分红约束机制。通过引导经营性现金流稳定的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加强对低分红公司的信息披露约束等方式,让投资者更早、更多分享上市公司业绩红利。三是修订股份回购制度规则,放宽相关回购条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四是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优化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丰富重组支付和融资工具。五是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建设。突出扶优限劣,研究对于破发或破净的上市公司和行业,适当限制其融资活动,要求其提出改善市值的方案。六是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平衡。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此外,在支持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推出企业境外上市绿灯案例、进一步推动REITs常态化发行方面也将推出务实举措。
三、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提升交易便利性。目前已宣布降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降低股票基金申报数量要求,研究将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推出创业板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制度。下一步将推出以下措施:一是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二是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降低融资融券费率,将ETF纳入转融通标的。三是完善股份减持制度,加强对违规减持、绕道式减持的监管,同时严惩违规减持行为。四是优化交易监管,增强交易便利性和畅通性,提升交易监管透明度。适时推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五是研究适当延长A股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时间,更好满足投资交易需求。
四、激发市场机构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集约化、差异化、功能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优化证券公司风控指标计算标准,适当放宽对优质证券公司的资本约束,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二是实施融资融券逆周期调节,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适度降低场内融资业务保证金比率。三是研究推出深证100股指期货期权、中证1000ETF期权等系列金融期货期权品种,更好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要。允许更多境内外投资机构在审慎前提下使用衍生品管理风险。四是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五是大力发展中国特色指数体系和指数化投资,鼓励各类资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入市。
五、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目前,已经宣布在沪深港通中引入大宗交易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出务实举措,激发香港市场活力,促进内地和香港市场协同发展。一是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在港股通中增设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二是在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及相关A股指数期权。三是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
六、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特别是在中长期资金入市、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等方面,需要有关部委协同支持。近期,我们加大跨部委沟通协调,抓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举措。比如,推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纳税时点等资本市场相关税收安排;推动建立健全保险资金等权益投资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其加大权益类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银行理财资金积极入市;支持银行类机构等更多投资者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等等。
需要强调的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与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活跃市场、提振信心也就无从谈起。我们将统筹做好活跃市场与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各项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稳妥防范处置城投债券、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坚决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加大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典型违法案件,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巩固长期投资信心。
 
2.增量资金流入是活跃市场的关键。请问在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方面,有什么考虑和具体举措?
答:近年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整体保持净流入,在保值增值的同时,实现了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但总体上看,中长期资金不足仍是制约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中长期资金持股占比不足6%,远低于境外成熟市场普遍超过20%的水平。在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方案。在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方面,重点是营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具体举措:一是支持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范围;二是研究完善战略投资者认定规则,支持全国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三是制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行为规则,发挥专业买方约束作用;四是优化投资交易监管,研究优化适用大额持股信息披露、短线交易、减持限制等法规要求,便利专业机构投资运作管理;五是丰富场内外金融衍生投资工具,优化各类机构投资者对衍生品使用限制,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六是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将指数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纳入投资选择范围。
同时,我们将加强跨部委沟通协同,加大各类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提高权益投资比例。包括:推动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推动研究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会计处理,推动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与资金规模;推动加快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展至全国,扩大制度覆盖面;支持银行理财资金提升权益投资能力;积极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树立长期投资业绩导向,全面建立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
 
3.易会满主席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适时出台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请问这方面进展如何,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今年以来,证监会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加快研究论证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揽子政策举措,相关文件将适时出台。总的思路是,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激发市场科技创新活力,助推科技企业做优做强,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主要政策举措:一是建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增加优质上市公司供给。二是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机制,优化实施程序,豁免短线交易,助力科技型企业吸引稳定人才。三是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环境,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四是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五是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此外,积极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4.近期,市场对IPO节奏关注较多,也传闻将暂停再融资。请问证监会如何看待?
答: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两端的动态积极平衡。没有二级市场的稳健运行,一级市场融资功能就难以有效发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同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更好地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市场会感受到这种变化。
 
5.请问在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方面,有何具体考虑?
答: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2019年以来,每年全市场并购重组3000单左右,交易金额均超过1.5万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顺应市场需求,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一是适当提高对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二是优化完善“小额快速”等审核机制,延长发股类重组财务资料有效期,进一步提高重组市场效率。三是出台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则,丰富并购重组支付方式。四是推动央企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合力度,将优质资产通过并购重组渠道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6.股份回购对于稳定股价、提振信心具有重要作用,请问证监会在支持股份回购方面有何考虑?
答:股份回购是国际通行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丰富投资者回报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证监会多方面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A股市场回购规模整体稳步增长。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优化股份回购制度,支持更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提振股价,维护股东权益,夯实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一方面,加快推进回购规则修订,放宽上市公司在股价大幅下跌时的回购条件,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限制,放宽回购窗口期的限制条件,提升实施回购的便利性。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回购,督促已发布回购方案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回购计划、加大回购力度,及时传递积极信号。
 
7.近期,市场对大股东减持较为关注,下一步在完善减持制度、加强减持行为监管方面有何考虑?
答:大股东、董监高是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则对大股东、董监高的持股期限、卖出数量等都有明确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近期,我们对大股东、董监高离婚、解散、分立等减持明确了监管口径,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做好减持监管工作。一方面,坚决打击违规减持行为,及时严肃处理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减持、规避限制减持等行为,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自律措施或者限制交易等多种手段严惩违规主体,形成震慑,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市场反映的股东减持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评估,适时研究优化减持规则,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董监高等相关方的减持行为,增强制度约束力。
 
8.近期市场对股票市场T+0交易制度讨论较多,请问证监会对此怎么看?是否会推出这项制度?
答: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应当实行T+0交易,近年来有广泛讨论,总体上,各方面对此分歧较大。我们认为,T+0交易客观上对于丰富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活跃度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上市公司质量和经营效益,T+0交易方式对市场估值的中长期影响有限。目前A股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小散户占比96%,现阶段实行T+0交易可能放大市场投机炒作和操纵风险,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大量运用程序化交易,实行T+0交易将加剧中小投资者的劣势地位,不利于市场公平交易。我们认为,现阶段实行T+0交易的时机不成熟。
 
9.近期投资者关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声较多,证监会对此如何看待?
答:我们已关注到市场对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吁和关切。从历史情况看,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过积极作用。有关具体情况建议向主管部门了解。
 
10.今年3月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证监会表示将推出更多绿灯案例,请问这方面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考虑?
答: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我们持续完善备案合规标准要求,加强境内外监管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备案工作,已有19家各类企业完成赴港、赴美境外上市备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同时,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11.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在贯彻落实活跃市场、提振信心部署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今年以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全力推动债券市场功能发挥取得积极成效。在服务稳增长方面,坚持公司债、企业债、ABS和REITs协同发展,今年1-7月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合计融资7.32万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其中,科创债发行超1670亿元,绿色债发行超900亿元。截至7月底,共发行上市32个REITs项目,合计募集资金近1000亿元。在基础制度改革方面,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企业债券职责划转高效平稳落地。发布实施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提高中介机构债券执业质量指导意见,推动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在防控重点风险方面,强化城投、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债券风险防控,违约风险总体保持收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出稳预期、稳信心的措施,激发债券市场活力。一是全面提升债券市场运行活力和质量。加强债市投资端改革,推动允许银行类机构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壮大债券做市商队伍,稳步推进询报价制度改革,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二是加快推动REITs常态化发行和高质量扩容。推出REITs相关指数及REITs指数基金,优化REITs估值体系、发行询价机制,培育专业REITs投资者群体,加快推动REITs市场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房地产、城投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继续抓好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正常经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坚持“一企一策”,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把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债务“防爆雷”作为重中之重,全力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公司名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bei Huatong Wires and Cables Group Co., Ltd.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通线缆
股票代码 605196
法定代表人 张文东
注册资本 51,144.2098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 号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3,098.82 万元、153,338.55 万元和151,974.63 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53%44.22%34.49%,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如果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得到持续有效的管理,公司可能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1,715.07 万元、96,156.17 万元和110,973.3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3.64%21.89% 20.38%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如果铜铝原料的市场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下跌进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存货将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并对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7%11.60% 14.30%,总体呈波动下滑趋势,主要由于原材料上涨、宏观经济下行、人力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所致。若未来为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将持续开发新客户、新产品,受市场竞争加剧、原料价格波动或劳动用工成本持续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并对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30.78 万元、-57,893.71万元和24,547.98 万元。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为本行业上游铜铝原料采购通常无账期或账期很短、下游电缆销售普遍存在相对较长的账期,上下游账期存在错配,2021 年公司营业规模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及较长账期占用了较多的流动资金;同时,2021年铜、铝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采购支出大幅上升,导致 202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未来,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能有效改善,且来自投资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不足时,公司将存在营运资金不足并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张文勇和张文东为兄弟关系,张书军为张文勇之子,张宝龙为张文东之子。其中,张文勇持有公司 16.66%的股份,张文东持有公司14.47%的股份,张书军持有公司 2.25%的股份,张宝龙持有公司 1.2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4.60%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文勇先生,男,汉族,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73 年毕业于河北衡水师范,2000 年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进修,2013 年通过宁夏大学电子政务专业本科自学考试,2015 年取得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 年起创办华通线缆,现任发行人董事、华通特缆执行董事兼经理、华信精密董事、信达科创监事、华信石油监事、理研华通董事长、华旭石油监事。
张文东先生,男,汉族,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6 年毕业于河北衡水高中,2005 年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进修。2002 年起创办华通线缆,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华通特缆监事、华信精密董事长、信达科创执行董事兼经理、华信石油执行董事兼经理、华旭石油执行董事兼经理、华通油田技术监事。
张书军先生,男,汉族,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 年毕业于河北理工学院自动化系,2005 年毕业于英国巴斯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 年至 2012 年在华信精密担任董事、经理,2008 年至今先后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华信精密监事、华通国际董事、永兴坦桑董事、理研华通监事、易缆科技执行董事。
张宝龙先生,男,汉族,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 年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8 年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哈兰姆大学国际营销专业,2013 年至今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现任理研华通董事、华通油田技术执行董事、华通石油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9 年 5  30 日,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四人自 2016  1  1 日至该协议签署日期间在公司经营事项的决策上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进行确认,并同意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4  12  31日,在公司经营事项的决策上,四人始终采取一致性行为,一直保持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表决及投票的一致行动。该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如四人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该协议自动顺延五年,以后每五年以此类推。该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生效。
2019 年 9  30 日,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原《一致行动协议》合称“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一致行动协议》生效期间如各方在公司经营事项的决策上意见发生分歧,以张文勇意见为准采取一致行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注重产品销售区域和应用领域的双扩张,目前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球产业化布局,且成为在多个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电缆制造企业。
公司的主导产品,包括以进户线为代表的中低压电力电缆,及以潜油泵电缆为代表的电气装备用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输配、采矿/油/气等行业,并已获得美国 UL、欧盟 CE 等国际认证,中国 CRCC、CCC等国内认证,是我国在电线电缆国际认证,尤其是美国 UL 认证领域具有数量领先优势的企业之一。
基于哈里伯顿将潜油泵电缆与气液体输送管复合为一体的需求,公司 2014年以来陆续攻克了连续管制造的设备与工艺难题,并向作业装备延伸,以全方位服务客户和增强连续油管竞争力。子公司信达科创是全球仅有的获得 API-5ST 认证的六家连续油管企业之一,子公司华信石油定位于连续油管作业机销售与技术服务,公司在油服领域的布局已初步成型并逐步延伸。
 
2022 年年度报告
未决诉讼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获悉发行人控股 95%的附属公司华通巴林(华通国际持股 95%,John Touyas Wahba 及其妻子 Lisa Marie Wahba 分别持股 4%和 1%)于 2022 年 3月 24 日被提起清算,并于 2022 年6 月 23 日经营期限到期,公司间接丧失对华通巴林的控制权,华通巴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针对华通巴林的情况,华通国际作为华通巴林95%的股东,已委托巴林当地律师事务所-哈桑拉迪事务所(Hassan Radhi & Associates)对华通巴林、华通巴林总经理 John Touyas Wahba 及其妻子 Lisa Marie Wahba 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截至目前,诉讼尚未完结。
(2)注销子公司
2023 年 3  13 日,子公司华庞(江苏)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减少合并范围 1 家。
 
 
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7,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132,692.3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 5 月 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05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该研发中心引进一系列先进研发设备,并开发一批专利技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1年-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74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如实反映了华通线缆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必须做评估!


2023.08.12华通线缆 605196
华通线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7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对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自查,发现部分问题,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上述更正主要影响货币资金、财务费用等科目。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或“公司”)于2023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未计提定期保证金存款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归属于当期的利息收入,从而导致公司 2023 年第一季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存在差错,合并利润表的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科目存在差错。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定期保证金存款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归属于当期的利息收入,并对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修订后的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上述更正主要影响货币资金、财务费用等科目。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12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5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暂缓审议
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 2023  6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 56 次审议会议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结果为暂缓审议,并提出了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不能取得型式试验报告对相关生产和销售构成重大影响的风险,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规格与同行业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效益影响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1)结合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平均存款利率、借款利率及贴现利率,说明相关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最近三年一期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借款规模与利息费用是否匹配;(2)说明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是否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是否存在子公司代母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形,是否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1)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等,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定价模式、运费构成及核算、研发样品销售、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落实及回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27 
来源: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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