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我反对!社会2023-09-06 07:09文/魏春亮我的微信,防失联2023年9月5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其中,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但既然是征求意见,那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也斗胆谈谈我的看法。我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有损中华民族精神, 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确实可恶,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可问题在于,法律不是道德,道德可以不需要清晰的标准,但法律却需要具体而准确的界定。站在一个普通民众的立场上,我得清晰地知道,哪些事是违法的,那些事不违法。一句话,法律应该可以成为一个人行动的依据,对吧?但这两条,并没有对相关概念给出明确的界定,没有具体的标准。比如,什么样的服饰、标志、物品或言论,是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标准是什么?再比如,“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感情”,这两个核心概念,又如何在法理上界定?这都是边界不清晰、外延不明确的模糊概念。这就让人产生很多困惑。把印有美国国旗的衣服穿在身上,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在俄乌战争中,明确支持乌克兰,骂俄罗斯,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说我们中国的现代汉语,有很多都是来源于日语,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如果在日本风情街上穿和服伤害了民族感情,那么修建日本风情街有没有伤害民族感情?之前我们和美国关系紧张,有人赞美美国,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如今我们和美国关系又和缓了,友好了,有人骂美国,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有人觉得《封神》里妲己的大袖服饰是倭风,伤害了民族感情;有人说那是宋制汉服,是将中国古典美学和传统文化融入服装设计。相对的,如果有人举报抗日神剧胡编乱造,无底线娱乐化严肃历史,丑化抗日英雄形象,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是不是也有道理?到底谁说了算?到底听谁的?还有,就算一件事情有一定的伤害性,那么到底伤害了多少人,才算伤害了民族感情?是全体中华民族,还是百分之多少?我们要如何在法律意义上,确凿无疑地确定这种伤害发生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基层公安部门来执行的,民警就可以直接下结论。但概念如此模糊,那么如何保证所有民警对同一件事,都有一样的判断?而我更担心的是,我写文章批判社会上的各种不法现象,目的是为了让所有人都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框架内行动,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我想这是热爱国家的表现。但如果有人举报我说我唱衰国内,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感情,而警察也这么想,我被关上几天,也不是没有可能。突然觉得后背一凉。如果你聚餐时,说苹果手机就是比华为手机好用,同桌的人觉得你伤害了民族感情,录音举报,你怎么能保证处理此事的警察不是有同样的想法?你能保证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天衣无缝吗?反对这两条草案,不是在支持“有损中华民族精神” 和 “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为,而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如果法律概念没有被清晰界定,就贸然应用,就有极大可能被滥用,法条本身的风险,就可能超过实际的社会效果。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这违背了法律的精神,让人无所适从。我反对!—The End—我的微信,防失联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