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认为与你无关!一起上“中国人大网”,发声反对第34条社会2023-09-06 22:09最近,全国人大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从9月1日到9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flcaw/)征求公众意见。今天是9月7日,公众还有23天时间思考和提意见。现在舆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非常关注,尤其是新增的第34条,反对声音很多。第34条的内容细分为六款,其中第二和第三款,引起的争议最大。综合各界声音,反对者普遍认为“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感情”在法理上难以界定,担心成为新的“口袋罪”,助长纵容执法者随意执法,同时刺激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蔓延。国内著名法学教授,清华大学劳东燕、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都建议立法机关“删除为妥”或“暂不审议”第34条2-3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也撰文表示,“有损民族精神,伤害民族感情”作为相对抽象的观念,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为公职人员的个人认知所替代,从而演变为对他人开启道德审判甚至发动国家惩罚的工具。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第三十四条二、三款是不合适的,属于一种纸面爱国、实则误国的书生意气式立法。作为一个写文章的,我更有担心和害怕。很简单,我不知道我的哪一句话哪一篇文章,会被好事者拿到显微镜下看,然后根据个人喜好,给我安一顶“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帽子。因为裁量权在治安管理部门,如果哪个基层民警认同我的言行“伤害了中华民族感情”,那么我随时都可能挨铁拳。赞同者,你们也可以想一想,如果此条款入法,你就能保证你不会说出一句“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话?你一时不会说,能保证一世不会说?最关键的是,是否属于“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定义权和裁量权,并不在你手里。我是满族,如果我发现有人吐槽清朝不好、不该拍清宫剧、满洲人该死,那么我完全可以去投诉你伤害了中华民族感情、损害了中华民族精神。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没问题吧?清朝276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形成期,没问题吧?你说你没伤害,晚了,这时候你说的可不算。我们是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还有五十多个民族,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感情和表达方式都可能不一致,那么谁可以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感情?好吧,那我闭嘴,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少说话就少说话,总行了吧?想得美!别人站大街上高喊爱国,你没跟着喊,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还有,你穿西服打领带吗?你用日本产品吗?你看西方电影吗?你出国旅行留学吗?连张文宏建议早上不要喝粥、要多喝牛奶多吃鸡蛋,都能被批崇洋媚外,那你觉得你说什么做什么不会被抓住把柄上纲上线?再看历史。按照今天的标准,民族脊梁鲁迅,说了无数伤害民族感情的话。还有严复、谭嗣同、梁启超、章太炎、胡适、柏杨等等,他们的著述都要列为禁书。再转向邻国。因为乌克兰国旗由黄蓝两色组成,目前在俄罗斯多个城市禁止黄色和蓝色。受影响的,包括头发、衣服、徽章、建筑物和艺术品。莫斯科一名印度教男子,因穿着黄色裤子和蓝色上衣而被捕。一名校长向警方举报了一名女学生,因为她梳着蓝色和柠檬绿的辫子。俄罗斯国家杜马副议长弗拉迪斯拉夫·达万科夫说,“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很快我们就会开始在俄罗斯抓捕蓝山雀,数百个品牌将因其黄色和蓝色标志而被关闭.....”以上,是不是很荒谬?如果草案变成法律,以上种种,都会成真。这样的社会,你不害怕吗?现在国家提出要以更优环境吸引高质量外资,如果把2-3款放入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外国人是欢欣鼓舞还是大惊失色?尤其是美国人日本人,他们能在中国交到朋友吗?有人敢和他们接触吗?即便是地方官员,估计也心有戚戚,根本不敢热情接待。领导也怕哪天会有谁打小报告,说他的某种言行损害了中华民族精神。本已有躺平苗头的部分地方干部,这下可能更不敢说话做事了。当今世界,新技术新理念层出不穷,国家竞争上升到一个新阶段新境界。未来的世界,比拼的不是谁兵强马壮,而是看谁的生活方式更有吸引力。生活方式优越,人才、资金、技术就会涌来,民富国强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如果话都不能随便说,穿错衣服都会进号子,这样的生活方式肯定谈不上令人愉悦。经济,又岂能得到发展?赞同34条的人们,你们的腰包又如何能鼓起来?我们不能口头上爱国,行动上害国。中华文化之所以能一直繁盛到今天,就因为它的源头是开放、包容、自信的。史书之上,从来都将广开言路视为开明的象征。如果连穿个衣服、说点怪话都要立法禁止,那么我们会不会太脆弱了点?一个民族若想进步,必须允许本民族成员对自己的文化和现状进行批评。如果批评不对,尽可以当面或发文辩驳。真理不怕批评,因为越辩越明。若是打着禁止伤害民族感情的旗号横加干涉,那么这个民族将一片死寂。从上到下,噤若寒蝉,战战兢兢,自我审查,互相提防,这样的局面大概不会是立法者的初衷吧?每个公民,都有责任让自己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好。我已在“中国人大网”上就“修订草案”的34条,提交了我的意见,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很希望每个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都能去人大官网发表自己的意见。全国人大既然就此征求公众意见,就说明国家立法者尊重民意。只要公众反对的多,第34条就有删改的可能。(注:上“中国人大网”,在首页左下部分,找到“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绿色版块,点击进去,在“正在进行征求意见”栏目中找到相应名称,即可发表意见。)勇敢发声,捍卫公理,这才是国族之骄傲,也是中华民族精神应有之义。往期推荐关注|国社文章展现新调子,值得细品对美新动向总结|2022:无法描述,不愿怀念,岂敢忘却逝者|“平民市长”去世,为何引发广州人集体追忆?国际|韩国前总统文在寅为何能让我热泪盈眶教育|最富争议的校长被免职政要|听于幼军谈邓小平的遗产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