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判官”火爆背后,我们到底需要什么?社会2023-09-14 05:09 *本文为「三联生活周刊」原创内容文|维舟日前在青岛地铁上发生了这样的风波:有人指责旁边的一位大妈一人占了俩座,争执中,那位大妈的老伴说:“我占十个你也管不着!”话音刚落,旁边有个小伙子突然出手扇了那大爷一巴掌,随后转身扬长而去。图源网络这位“地铁判官”自此成了都市新传奇,虽然事后有人怀疑他精神有问题,但网上却一边倒地挺他:“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超级判官,认真办案。”“第一,绝对意气用事;第二,绝不漏判一件坏事;第三,绝对裁判得公正漂亮。”甚至在他与被打的大爷和解之后,仍有人说“能不能全国巡扇,把那些在地铁上不讲素质、胡搞瞎搞的全扇一遍”。这当然是戏谑,但问题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为“地铁判官”叫好?在这些叫好声的背后,是许多人的积压已久的不满:他们受够了那些在公共场合“不讲理”的人,却又无法加以制止,警力既无法及时赶到、调解起来也可能耗费时日,此时,他们就格外希望有个神灵能从天而降,当即大快人心地“立即实现正义”。在这种心理期待下,“地铁判官”当然就被看作是“正义的化身”了。《包青天》剧照歌德曾说过,假如在不讲正义和目无法纪两者之间可以选择的话,德国人宁愿选择前者。这体现出德国人高度的法治精神:哪怕正义难以伸张,但法律必须遵从。然而在我们国内,很多人的选择只怕正相反,因为中国人历来相信,实现正义才是道德秩序的根本,法律倒是常常不当回事。实际上,传统社会对那些“替天行道”的侠客所寄予的期望就是如此,这些神出鬼没的英雄随时出现在需要他的地方,主持正义、重申道德、保卫社会,但自己却不会加入其中。然而,现在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想要“地铁判官”,还有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在狂飙突进的城市化进程中,无数中国人从未有过像现在这样与陌生人大规模互动的经验,他们目睹了许许多多自己看不惯、看不懂的现象,却深感无能为力。《狩猎》剧照以往在乡土社会,没有那么多人胆敢偏离社区规范,因为在一个熟人社会,那会遭到所有人的议论乃至道德谴责,足以让当事人很久都抬不起头来。薛亚利在《村庄里的闲话》一书中就曾指出,“说闲话”本身就是一种非正式的道德制裁,“负面性的闲话评价,很容易对个体造成一种强迫性的暗示”,因为“闲话其实主要是借助言论评说来实施的道德规范”。如果一个人无视这样的社区评价,将对其生活造成长远的不利影响,这就足以让人们不敢做得太过分。然而到了陌生人社会,一个人在地铁上占俩座位、在景区插队/逃票、在公共场合让孩子随地小便,这些经常引起纠纷的事件,却往往拿当事人没办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公共管理人员难以及时介入,此时,如果此人没有道德自我约束,又完全不理睬他人的感受,那就真有可能没什么能阻止他占到小便宜。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意味着无所顾忌的人,也就不再受什么约束。《黑暗荣耀》剧照稍稍留意下就会发现,中国人对此有多深恶痛绝。面对这种情形,人们以往有这样几种话语:一是谴责“没有公德心”,二是责骂“素质低”,三是诉诸“文明”,四是强调“规则”。然而,这些往往要么很难立竿见影地约束对方行为,要么改变起来需要长期的社会变迁,甚至一两代人都未必能完成。可想而知,很多人已经对此失去耐心。如果说这种心态还好理解,那么人们的正义期待则完全错付了对象:谁给了“地铁判官”权利去扇别人耳光?如果每个人都独断专行地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完全合乎正义的,在公共场所这样私人执法,那岂不天下大乱?法律学者冯象在《政法笔记》中早就曾说过,中国法制历来重实体、轻程序,百姓要求“立即实现正义”,这都是基于对实质正义的理解,然而这么一来,就时有不注重当事人程序权利的情形出现,有时制造出冤假错案。“地铁判官”所理解的正义,是凭借自身的道德直觉而非法律,但自命正义就可以侵犯他人权利了吗?《二十不惑》剧照对自身的道德直觉有着迷之自信,不惜对他人施暴,这种人既谈不上正义,造成的后果也可怕得多。甲午战争时,赫德曾说过:“就正义而言,日本人根本没有任何正义——也许只有这种正义:即由他们认定别的干了错事的国家必须改正。”不难看出,“地铁判官”也有同样的倾向,那就是自视为正义的化身,似乎有权去改正别人的错误行为。就在不久前,同样是在青岛地铁上,一位大妈肆意辱骂一位怀孕少妇是“猪”,而起因只是嫌对方挤到了自己;在重庆地铁上,一位大妈用扇子狂扇女孩耳光,都打出血来了,理由是怀疑对方偷拍自己儿子;在山东东营的公交车上,一位大爷与公交车司机发生矛盾,多次辱骂并动手殴打司机。这些施暴者都丝毫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相反还理直气壮,因为在他们的认知当中,错在对方,自己的做法因而完全正当——实际上,她们就是另一些“地铁判官”。《legal high》剧照在一个价值观多元的社会里,仅凭己意去裁决别人行为,那问题就更大了。在郑州地铁上,有位大妈怒怼小情侣在地铁上旖旎“恶心”;而在另一个城市地铁上,一个女孩子因为穿超短裤而被训斥“你穿这个像什么样子”。这种“看不惯”其实是一种对年轻人文化现象的保守反应,但在一些老人眼里,这些都是偏离社区规范的行为,为什么不能管管?然而,想想看,你和恋人在公共场所拥吻下,却被人当面唾骂,你会是什么感觉?时代已经变了,指望“地铁判官”能像侠客一样当场实现正义,往好里说也只是一种浪漫化的想象。《开端》剧照即便是侠客,一如龚鹏程曾论述的,从宋代起,其“原始盲动力量,必须要在清官所代表的清明道德理性精神控制、导引之下,敛才就范,才可以表现为理性”。他正确地指出,那种自认怎么合适就怎么干的侠客人格,在近代固然批判了社会不义,但却也排斥温和改革、说理的方式或合法抗争,“而把批判对象视为恶,以自己代表善与正义,更是近代知识分子权威人格的根源”。可以说,像“地铁判官”这样的人物,制造的问题可能比他们解决的问题更多,固然其行为或许让人觉得“快意恩仇”,却让人更进一步无视解决问题的合法程序,迷信“只要是正义化身,暴力也是正当的”。这只能让类似的纠纷出现时,变得更难解决。《我们与恶的距离》剧照一个好的社会,不需要“地铁判官”。这不是他们品德高尚与否的问题,而是因为现代法治社会本来就不应有人自行执法。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全社会对规则的尊重、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以及一套健全的执法机制——这些听起来肯定没有“正义立即实现”的快感,但这才是现代文明的可靠基础。《决胜法庭》剧照 排版:佐伊/ 审核:同同本文为原创内容,版权归「三联生活周刊」所有。欢迎文末分享、点赞、在看三连!转载请联系后台。招聘【新媒体运营】啦!岗位要求:2—3年或以上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小红书内容运营经验,有强烈的想搞点事的愿望,执行能力强。(其他岗位详情请戳链接)👉 我们等你来!大家都在看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