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翻墙罚没案启示:法律案件诉诸舆论的传播学分析和风险管理
正文
许多公众号读者期望我讲讲承德翻墙处罚案,我着实提不起兴趣。笔者的几篇拙作矗立三年有余,其中的法学论证依然经得起推敲,实无必要大动干戈。作为法律从业者,笔者生怕落得一个“翻墙学大师”的名号,既不利于展现自己的法学专业度,亦给自己的个人形象平添几分狭隘。
单论承德翻墙处罚案还有什么独树一帜的可言说之内容,无疑要从我本人与这起罚没案当事人的缘分说起。出于对他的尊重,笔者难以透露细节,但至少得以确认该事件的真实性,也有幸再次体验一起舆论事件在发酵前夜作为知情者的上帝视角感。对于这位程序员前辈,我已尽可能在行政复议方面给予十分有限度的法律建议,但这位仁兄后续自顾自建了个微博发小作文,实在不是我这种人会想出的创意,因此也导致我们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何至于此呢?一切皆在于“预测”这门学问。
2017年上海卷作文题为《预测》。当年在考场上的我十分愕然:高中整整三年我们都在预测高考作文,结果最终作文题目就叫《预测》,这是何等荒谬!卷上题解如下:“预测,是指预先推测。生活充满变数,有的人乐于接受对生活的预测,有的人则不以为然。”现在看来,这篇作文选题深度尚可,仍足以成为成年人的思考素材。
做自媒体这么些年,笔者对传播学略知一二,也浅显了解过传播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传播法学。作为业余自媒体人,我们在写作、抠字眼时总要想起一句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在我看来,这更是一个涉及到“预测”的问题。法学生研习刑法教义学,在学会出罪和入罪的法律技术后,才最终得以预测行为后果,并掌握替人辩护的终极奥义。但在自媒体行业这往往是颠倒的,草根自媒体人可能无法预测“自我毁灭”的构成要件,该等预测对人的知识广度、深度和对整个世界运转原理的认知提出了过分苛责的要求,因此才会出现像李佳琦这般光鲜亮丽的能人竟能酿成两次愚蠢翻车的奇迹。
精明的自媒体人是基于学识、阅历的积累,才体悟生存和毁灭的限度,因为他们懂得自毁,方才懂得自保。它们的任何创作都不太可能是基于纯粹的内心想法,而是要从风险管理、注意力经济和政治风向等多重维度做出许多细致的、富有技巧性的、自我保护的、有限度的选择。我对这种能力很敬佩,但也导致我在面对这样的人时无法和他们真正坦诚地谈论任何事,生怕为人所利用。有趣的是,上次体悟如此精巧的心思,还是高中时期翻阅村上春树先生的小说《独立器官》里男主角的风流往事,写作的乐趣又何尝不是一种富有技巧性的谈情说爱呢?
正因我研究过“预测”这门学问,在承德程序员当事人的小作文未被封禁前,我给他留下的最后告别语也包含了预测的成分:“万事要留一线余地,诉诸舆论可能非但没有施压效果,反而墙倒众人推,为人所利用,亦未考虑给后续复议机关内部解决留有任何台阶。”如今看来,我的预测部分成功,但部分还有待观望。无论如何,有幸能够扶他一把,才真正有机会从上帝视角观察了一个社会重大舆情从火星四溢到最终被掐灭的全过程。下面从传播学方面探讨一下翻墙学话题和这起承德案。
首先,要掌握预测别人乃至整个社会的能力,首先要自我预测、把握正确的自我认知。我对自己公众号的传播学特征就有充分的自我认知,唯二10w+的“翻墙学”文章(甚至这两篇均是不重要的浅层讨论),在微信“搜一搜”功能的“富有技巧性”的控制下,用最简单的关键词“翻墙违法吗”、“翻墙是否违法”(这些显然是普通人思考这一问题时最先想到的提问方式)是无法命中搜索结果的,而是被某机关文章给出的肯定答案占据首位,其彰显的气势足够唬人。从严谨的角度看,我的文章并未遭遇明面上的限制,用正则表达式搜索,往往能够命中我的拙作。但从受众获取信息的概率分布上,不懂正则式的非高知群体被有意过滤了,因此我文章的主要传播途径依靠的依旧是私域转发,文章只会在“本就有知识、能正确判断是非”的人群间流转,不可能真正“出圈”。
拿我自己当训练样本热热身后,就该回归正题,说说这位当事人发微博小作文的决定了:
一、受众的自我保护引发舆情的内部分化、自我消解
近十年来频繁涌现法律案件当事人往微博、小红书等开放社交平台投放小作文试图影响司法裁决的案例,但许多事件的反转也纷至沓来。就连当今网民热捧的罗翔老师,也在一起高铁两女子互殴视频中,基于片面的素材发表了毫无意义、略显技巧性的法学问题评述,给法律人参与社会事件的实践塑造了一起令人羞耻的负面案例。因此即便站在专业学科顶峰的学者人物也未必能一概阻挡为人所利用的可能。
在几年间产生大量翻车、反转案例后,网民进化出了一种怀疑主义的自保倾向。人们面对社会事件,要考虑自己的感情投入成本和风险,而非直接依据扑面而来的现有素材纯粹思考事件是非曲直。多出来的这项流程便是考虑:会不会有反转?现有素材是否有自相矛盾之处?
当事人有个失误在于,他临时创建了一个无头像、昵称为随机ID的账号,其中没有任何展示其个人生活和思想的部分,难以给人塑造坚实、“活生生是一个人”的形象基础。除强制显示的IP地址位置信息外,无其它任何素材帮助人们建立对当事人的印象(例如年龄、工作内容、工作成就、项目影响力、是否有其它家庭成员、是否有孩子、处罚是否导致生计受影响等等)。即便“罚没一百万”的关键词足以导致舆论爆发,但少了前述形象的刻画,就有种差了一口气的的感觉。
这是因为,极端个案必然要塑造丰富的个人画像,且这种画像不能只在有限的圈子流转(例如程序员群体明白该当事人参与的ABP项目究竟是什么),必须进入全体公众视野,才能确保舆论进程始终围绕“当事人本身”的极端个案运转,而非把事件和当事人角色妖魔化、刻板化、乃至泛化成更加宏大的、毫无意义的问题(例如引发对我国对外开放问题、承德2022年GDP倒数第一问题的无意义讨论)。这一细节实际上早已为微博、小红书很多网红的出轨翻车案例中所用。
此外,承德相关部门并非束手无策,其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本案处罚决定中有意抹除了最具争议性的百万收入罚的部分,因此这种富有技巧性的操作达到了分化舆情的效果。一些人会自我怀疑、或提请他人注意——明明官方公布的文书并不涉及百万处罚,是否是当事人自己在虚张声势?这种怀疑言论一旦被诱导,就会大幅影响事件的曝光效率,人们可能基于前述怀疑论放弃转发文章或奔走相告。因此,在此前的很多传播法学案例中,我们往往都充分告诫自己要有批判精神、要有独立思考能力;但我们好像很少去进一步考量,这种推定的变化也大幅提升了当事人澄清事实的成本,亦可能让自己成为反转之反转的受害者。
此外,隔行如何隔山,承德程序员对自我形象刻画的不足,容易引发人们对程序员行业“百万收入”本身的误解和不受控制的联想。三年100万并非什么很高的收入,但在位于金字塔中位的大多数普通职业群体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容易基于仇富心理和目前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而给当事者扣上间谍的帽子。还要考虑到政治抑郁群体间流行的“加速主义”思潮,他们不会共情、怜悯当事人,反而是耻笑、阴阳怪气、幸灾乐祸,以此抵消自己境遇糟糕的失落感和无力感。
不难看出,当事人作为资深程序员、项目负责人,有着很强的动手能力和执行能力,但这种学科局限性也导致其对社会科学的把握不足。但凡没到十万火急之程度,诉诸舆论都要讲究慢、准、稳、细,而不是像计算机科学领域的软件维护、技术栈开发那般,想到什么立刻执行。
二、开放社区及胡锡进舆情管理的功能主义考量
在微博平台上,此类恶性舆论事件的舆论窗口期不是以时间计算,而是以热度和热度加速度筹划计算的(热度、阅读量往往从0万-100万区间不等),该窗口一过,当事人个人微博就从源头被彻底掐灭了。同时,在早期和后期,这类事件亦毫无任何可能被给予上热搜榜地位或主动、放任赋予话题标签的可能。这也意味着,当事人没有考虑到其上述未建立个人形象的失误所带来的覆水难受局面,其几无可能亡羊补牢,再引发第二波热潮。
与此同时,从最早当事人发文开始,其微博小作文文章标题就不能通过微博搜索渠道命中,只能通过手动转发蔓延。上级主管部门很早就认识到掐灭诸如微博、知乎这样的开放社区舆情传播能力的政策重要性,与VPN相关的话题限制早在2020年就是这种政策捍卫舆情安全的计划的一部分,更多典型案例甚至可以诉诸到2018年。微博上大部分以“翻墙”为关键词的命中结果都是经过缜密筛选的(可能留2-3个微博小V对该事件的描述,给人塑造一种事件还可以继续讨论的错觉,但其传播能力被大幅削弱了)。虽然微博平台的信息流密集、用户活跃、数据生产要素的流通效率高,但正因与此相匹配的更加精巧的监控和限制,这位当事人前期可能对传播速度乐观,中期发现舆论回馈势不可挡、暗自窃喜,后期方能体会后劲不足、影响力瞬间消亡的幻灭感。
那么能否诉诸其他平台呢?知乎也是一个典型的富有技巧性的平台。在此类事件的前期,知乎一般会慷慨地开放舆论宣泄口,任由对特定事件高度敏感的群体提出开放的问题让公众参与自由讨论(但命中关键词的非理性讨论依旧会被直接掐灭),知乎的恶性舆情时间窗口一般相较于作为舆情源头的微博存活时间更久,但也不会久太多。知乎的时间窗口可能在一天到几天,但不太可能超过一周,窗口一过,开放性问题一般会被全数封杀。当其它后来者以相关关键词检索时,得到的搜索结果将全部都是个人用户发布的知乎文章。而至少从知乎网页端的搜索效果看,人们第一反应不太能判断任意搜索结果是开放问题还是封闭文章,因此主流群体不会感觉到特定事件被刻意封杀,只会对这起事件的讨论积极性如此低下而感到疑惑。Bilibili也是类似,该平台对搜索结果、用户评论互动的限制也是阴险和难以洞察的,从当年马保国事件就可以看出这种监管和删除系统的高效性。
与此同时,微博、小红书、知乎、B站和微信公众号各自不同的社交氛围决定了,只有在微博、小红书,人们对事件的讨论才与事件当事人高度紧密关联。因为微博、小红书更有生活气质,人们往往喜爱围绕事件当事人本身抒发个人感受和想法。但知乎、B站和微信公众号更偏向于社会讨论,话题更加宏观,人情味较少,人们从讨论中收获思想独立之快感的需要更加强烈,反而不太注重事件的真正化解。同时,混同在知乎、B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信息流推送中的商业化情绪营销也更加泛滥和赤裸。正因这些平台受到更多商业自媒体资源的倾斜,导致个人化的真实讨论被模板化的注意力营销垃圾文章所污染了。
综上,从我国舆情管理体系的全局看,微博、知乎(bilibili)、微信公众号此三种并非是相互平行、对立的开放平台竞争者,而是此三者各自肩负不同的舆情调控功能,他们都有适应自己功能模块和社区氛围的功能性角色,适用舆情发酵不同的时间节点,面向的受众也有所区别,不可不谓一种富有技巧性的高级舆情管理体系。
那么,胡锡进同志在其中又起到什么作用呢?有趣的是,我和胡锡进同志的两段孽缘恰好都是围绕VPN翻墙行政处罚而相伴相生的。2020年的写作就是发生在翻墙处罚舆论热潮前夜,后续突然报道一起处罚事件把我的文章带火,同一时间,老胡当时就发布了自己的看法,随后他的微博被删,而我的文章则幸存下来。三年后的今天,老胡再次捕风捉影、油腔滑调地将一个纯粹法律问题从国家大义角度激情演说,再次被封杀,而三年后我的文章依旧健在。那么,可否从这个角度说,我作为一介草民,赢了胡锡进同志两次,双赢?非也。胡锡进的角色和其表现出来的行为显然也是功能性和富有技巧性的,其最大的功用在于削弱承德程序员微博文章最早阅读的0万人-100万人区间的激烈情绪。人们可能会把胡锡进的发文当做是承德公安的妥协,幻想该案必然得到公正裁决,进而放弃充当传播该事件的排头兵,甚至反而转变阵营成为化解质疑声的“老娘舅”。
但有头脑的网民不会连续在一个地方栽两次跟头,功能性的老胡无权真正影响和干预国家政策和地方执法实践。毕竟,法律是地方政治的工艺品。2020年老胡的发言非但没有抑制全国各地翻墙处罚的热潮,在近几年可公开查询的渠道反而发现类似的案例被拓展到了几百至上千的数量级,且相关判罚虽然不再大肆引发地方执法机关的庆功宴(或公开报道,此类报道多是拉着当事人一起拍照留念),但转变成了隐晦执行。那么,胡锡进会因微博被删而感到难过吗?其实,作为舆情管理的功能性角色,他的公开言行和其个人思想是完全脱节的,因此不会产生思想矛盾之苦;此外,他的发言不是自媒体行业生意的一部分,而是政治任务,因此也不会因删文而产生赚钱无门之苦。最后,这种删除甚至可能是个人计划的一部分,当他的微博完成了消解该起事件最初阅读者的战斗激情后,为了避免网民对其言论过分相信而导致不切实际的幻想,不如提早删除,以绝后患。
因此,现在来看,该起事件已经被彻底刻板化了,没有人真正在意、或者有机会通过任何渠道获悉当事人目前的境遇,他们也没有胆量指着当局的鼻子臭骂,最多像笔者当年一样探讨探讨问题、发发小文章提升下名气。正因此,当这一社会事件又成为了自媒体行业生意的一部分之时,许多媒体发表的过量文章带来的陈词滥调会令民众普遍感到审美疲劳,进而引导人们刻意避免再看到与该话题相关的讨论。最终,无须将这些自媒体文章删除,一起社会事件的舆论热潮就已然被彻底掐灭了,非常体面。
三、诉诸舆论为政治势力所利用之风险
当然,舆论不会仅在一国之境内流转,必然要参与全球数据要素的流转和分配。承德程序员在国内主流平台发布极为有限的个人信息已是重大失误,但其更大的失误还在于在github上使用真实的个人头像,并在诉诸舆论前没有撤回头像。显然,在国外互联网公司职场,开发者间确实流行使用真实头像,在互联网上拉近人与人之间彼此的距离,让沟通更加有效,也充满人情味。但是当他准备诉诸微博舆论对抗极端事件时,就要考虑到自我保护的问题。这种自我保护不是在大陆地区,而是在境外。
外国媒体对该类事件的报道也是极富有技巧性的,他们敢于从github窃取该程序员的真实头像,并绘制到任何反华报道的新闻封面中,和其他敏感人物嫁接在一起。这在翻墙话题上,概率往往更高,且事实上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虽然我本人的文章也时而被一些敏感平台所引述,但在形式主义法学的保护下(这何尝不是一种拿法律当挡箭牌?),笔者有条件刻意将话题讨论限制在学科研究的限度。但作为处罚相对人的当事人是不可能没有价值取向和终极诉求的,他们的诉求天生带有极端性、固执和“逆反”的形象,很适合为外媒用来当做个人对抗国家的叙事素材。因此,对于该案当事人来说,为人所利用往往更可能带来实质性伤害,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法律权利上的,而此等伤害也可能不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其“化学反应”的。
正因国内舆情有为外媒利用的能力,国内民众对外媒的敌意也会进一步导致人们的猜疑——该案是否又将成为境外势力打击我国团结一致局面的“借刀杀人”?最后,或基于为国家大义之考量、或基于个人乖巧形象的维系,许多原本参与其中的民众也可能因此放弃继续讨论,或降低原本预期参与的时间长度和精力耗费量。这种海内外舆情互相传导、影响的现象尤为有趣。
四、承德当局的反应和舆情变化给法律行业的启示
然而,作为出具如此“下头”的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双桥分局和他的老大哥承德政府,对于此类舆情是不会有任何响应制度的。从当事人发文到今天已经过去整整五个工作日,我们没有看到该案当事各方的任何回音,并且公安机关原有的自媒体也被自己设为私密。静默是最聪明的反应,因为它一概杜绝对手根据既定信息预测事件走向,也有助于作为事件当事方平滑渡过公众兴奋期,待到大家疲劳后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次中秋-国庆双节就是很好的时间窗口。正因我国存在如此系统性、极富有技巧性的舆情化解体系,从这个角度看,当事人诉诸舆论的对手从来不是承德当局自己。甚至可以说,没有人真正害怕当事人诉诸舆论所能够造成的影响,因为对它采取系统性掐灭措施的流程早已被排练和实践无数次了。
诉诸舆论是一种豪赌式的“电子上访”,最终引发对手方死磕到底或是妥协退让,都是不可预测的。从法律同行的角度看,做出处罚决定和拟复议维持的负责人,其实和这位承德程序员一样,他们可能都有些胆战心惊,也有些无可奈何——为何一起随便为法学专业大学二年级修读过行政法课程的学生轻易便可定夺的简单案件,演化成了如此戏剧性、丢人的闹剧并超出自己的控制范围。
律师又何尝不是一门预测的生意?没有任何客户会把自己的命运和财运交给一个无法做出决定并预测决定之影响的法律团队。更要考虑到,这个世界的运转本身也是极富有技巧性的,前文我们已经抽丝剥茧地分享了舆情从起势到消亡的演化模型:当事人发声——网红大V介入——叼盘侠解围——到最终的舆情消失和静默,我相信没有任何律师能够确保,他们决定诉诸舆论的策略将会引向何种结局。
最后,献给各位一段营销号的标准结尾:在座的各位法律从业者,假设这起处罚案当事人是你的客户,你会如何做抉择?欢迎后台私信分享你的看法——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细究法律问题?是放下身段向执法机关求情或动用当地的社会资源和政治影响力?还是上微博发小作文当“殉道者”?你会基于对自己名利的考量和当事人一起闹腾吗?
想必各位内心自有定夺,倘若暂时无法下结论也不必难过:
因为生存还是毁灭,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五、结语
这起事件给法律行业从业者(尤其是刑辩律师)带来的启示在于,对于重大案件、争议性案件,面对当事人诉诸舆论的请求,律师该从何种维度去思考这种决策的风险,并在符合律师职业道德、满足法律合规要求(保证自己饭碗)的前提下给予当事人(站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立场之上的)充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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