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涉农补贴拖欠多年?警惕基层财政压力伤及民生
◆ 部分县财政涉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欠补金额从几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拖欠时间短则一两年,长则三四年
◆ 当前各种上级专项资金到了县财政,相当于进入了同一个资金池,地方有时并未按照规定使用。有时专项款还没到县里,在市本级就可能会发生挪用情况
◆ 从长远看,需要上升到国家和省区层面予以关注和解决,开展摸底调研,从基层财政管理、财政效益提升等方面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眼下,无论基层财政压力多大,也要坚决保障好民生支出,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实现节用裕民
警惕基层财政压力伤及民生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王靖 恩浩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北方多地走访发现,少数县财政存在涉农补贴发放不及时、财政未完全做到专款专用等情况。西北某地财政厅一位处长说,有的县财政处于“一个锅盖管十口锅,哪里冒泡盖哪里”的情况。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当前,财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效能有提升空间,应特别注意避免财政压力伤及民生。
徐骏图/本刊
涉农补贴拖欠多年
说起涉农补贴,北方一农业县的农民李军谈到,2021年、2022年,他购买农机,并组织农户对县里数千亩耕地实施深松作业、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按照相关规定,应获得国家下拨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深松作业补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几年过去了,补贴还没有全部到账。
“目前,农机补贴欠我1万元,深松作业补贴欠我21万元,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欠我25万元。”李军说,县里还有一些农户也未按时收到补贴,“我们前段时间去县里反映过一次,县里拨付了一部分,还有部分剩余补贴没有发放”。
记者从该县农牧局查实,该县仅这三项未向农户拨付的补贴就达近3000万元。农牧局一位副局长回应:“目前资金拨付手续已完备,即将拨付。”对于为何没有按时给农户发放补贴,他坦言,“这些补贴资金已拨付至县财政局,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挪作他用的情况。”
记者在西北十余县走访发现,未按时发放涉农补贴的情况并不鲜见。欠补金额方面,从几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补贴内容方面,涉及残膜回收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等多项补贴;拖欠时间方面,短则一两年,长则三四年,个别地方2020年的相关补贴至今未发放。
涉农补贴不及时发放,给农户带来经济负担,同时也稀释了国家政策红利。有受访农户表示,自己买农机、揽农活的钱一般通过贷款得来,每年要支付利息。由于涉农补贴发放不到位,支付的银行总利息快赶上补贴资金了。
专项资金不专项
记者调查发现,包括涉农资金在内的多种专项资金在县级财政环节或多或少存在被挪用的情况,因而影响到民生政策落实。
此前,在媒体的关注下,东北某县政府将多年拖欠农民的退耕还林补贴最终拨付,金额达数百万元。据了解,这笔退耕还林补贴早在几年前就已拨付至县财政,被县里挪作他用。此次拨付的补贴款,是县财政刚好又到账了一笔其他专项资金,随即挪来支付退耕还林补贴。
“这种使用专项资金的做法,在少数地方确有存在。”东北某县委书记表示,当前各种上级专项资金到了县财政,相当于进入了同一个资金池,地方有时并未按照规定使用。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专项,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
——收支不匹配。有受访对象分析,一方面,这些靠挪用解压的县普遍经济发展不佳,财政收入较低,可支配的财力难以兼顾好各方面工作。另一方面,部分重要工作没有匹配上级资金,县级财政负担较大,少数县级财政不得不临时挪用其他资金。
——使用不合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的地方债务压力较大,却仍将较多资金投入城市形象展馆、政务信息平台、体育场馆等项目里,使政府化债、基层“三保”兜底、基础设施完善等开支被挤占;有的地方上大园区、大项目,投入产出比并不乐观;有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给企业免费用地、建厂房、买设备,但有些政府出资参与的项目需要几十年才能收回成本。
——认识有偏差。记者在采访多个县级主官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干部的过程中发现,少数干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够重视,认为挪用专项资金是基层财政必然的“运转法则”。
为保民生腾出财力
面对少数基层财政出现的负债、挪用等情况,从长远看,需要上升到国家和省区层面予以关注和解决,开展摸底调研,从基层财政管理、财政效益提升等方面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眼下,无论基层财政压力多大,也要坚决保障好民生支出,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实现节用裕民。
到户到人的资金确保及时拨付。有基层干部认为,财政再难,也要首先确保到户到人的资金拨付到位,尤其要盯紧涉农资金和补贴。他们建议,国家和省区市应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常态化审查机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调查和惩处力度,切实保障好农牧民利益。同时,完善上级监管制度,确保各类涉农专项款、专项补贴及时到位。
严管变相增加下级支出责任或向下级转嫁支出责任。有干部呼吁,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特别是,上级财政事权确需委托下级履行的,要足额安排资金,不得以考核评比、下达任务、要求配套资金等任何形式,变相增加下级支出责任或向下级转嫁支出责任。
用好考核指挥棒,将保民生、化债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调研中,记者发现,某个本就债务较高的地方,借款数百万元用于评选全国文明城市。这种追求短期政绩不顾实际的政绩观,折射出当前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仍有完善空间。有干部建议,应将涉民生政策落实、债务化解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同时,还要严格实行政府举债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问责制。
通过瘦身新项目盘活老项目,平衡好发展与化债的关系。记者在基层走访看到,有的县开建十多亿元的文旅项目,县级财政出资金额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多名干部建议,财政困难地区不是不能上马大项目,而是要量力而行,可通过瘦身新项目、盘活老项目等方式,兼顾好发展与化债问题,为保民生腾出财力。党政机关应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把节约的财政资源用于保经营主体、保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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