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加州实施新法,对司机影响太大了!
随着加州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签署AB2147号法案,从明年1月份起,在加州“安全”乱穿马路不再是违法行为。
但很多驾驶员对此忧心忡忡,认为这会给行人和驾驶员都带来不利影响。
AB2147法案别名“自由行走法案”,由北加州众议员丁右立(Phil Ting)发起。新法规定,只要安全的情况下,即使民众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jaywalk),也不算违法,执法人员不可因此开罚单。
新法定义,执法人员只有在合理判断后,认为一个人横穿马路存在着被汽车撞到的危险时,才可以阻止其乱穿马路并开具罚单。
驾驶员忧新法加剧不必要风险
丁右立表示,“安全过马路不能算是违法。”他认为以往针对“乱穿马路”的执法是任意而为,存在不公,昂贵的罚单对弱势社区也构成了负担。
不过网约车司机陈先生(James Chan)有不同见解:“常识性来说,横乱马路真的很危险。这个新法感觉是在纵容危险行为,对行人的安全也不利。”
他举例说:“我有几次都是开车时,突然看到有人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根本不看车。有一次我是急刹车才避免事故发生。”
另一位开车到洛杉矶市中心工作的马克说:“市中心有很多游民,路上行人也多。有一次我正准备转上一条高速,那里没有人行道,就看到两个人横穿马路,我紧急刹车后把他们吓一跳,结果(他们)还把我骂一顿。”
为此,马克特意咨询过律师朋友:“朋友告诉我,很多这类事故也都是走保险处理的,但首先要确认是谁的责任。比如说,就算是行人不守规矩乱穿马路,但如果司机超速了,或没有完全遵守其它交通规则,是要平摊责任的。总之情况复杂,他就建议我安装行车记录仪。”
新法明年1月上路
丁右立表示,该法案旨在使乱穿马路行为非刑事化。这将保护低收入、弱势群体避免昂贵的罚单,以及减少与执法人员之间不必要的对峙。
但在加州州参议院公共安全委员会的报告中,加州县警局长协会(California State Sheriff’s Association)、加州地区检察官协会(California District Attorneys Association)、千橡市(Thousand Oaks)市政府等表达了反对意见。
报告记录了这样的质疑声:“该法案规定,除非‘一个谨慎的人判断(行人)可能存在与行驶车辆发生相撞的直接危险’,否则执法人员不得拦截行人。根据这一标准,当执法人员确定他们能进行拦截时,可能已来不及防止行人受到伤害。”
报告还引用千橡市市政府的说法:“这个法案允许乱穿马路,虽然看起来好像无害,但在非指定区域过马路构成了鲁莽的危险行为。”
虽然质疑颇多,但9月30日,AB2147仍经州长纽森签署成为新法,将于2023年1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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