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韵》42.《悯农二首》(Sympathy for Peasants) 李坤
《悯(1)农二首》
李绅
(一)
春种一粒粟(2),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3)饿死。
(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1. 悯:同情。
2. 粟:于第二首中的“禾”都泛指谷物。
3. 犹:依然。
=======================
Sympathy for Peasants
1.
In spring, one seed of millet was sown,
in autumn, myriad grains were grown.
No idle farmland was seen or known,
Yet the peasant still hungered to his bone.
(唐宋韵试译)
2.
Hoeing in the paddy under the mid-day sun,
Sweat dripping to the soil underneath the plant.
Who knows that the meals in our plates,
Every morsel of them comes with toil and pain.
(译文来自网络)
==============================
【李绅(772年-846年),字公垂,亳州(今安徽亳州)人,生于乌程(今浙江湖州),长于润州无锡(今江苏无锡),唐朝官员、诗人。李坤出身于官宦家庭,父李曾在浙江、江苏一带做官,期间携家来无锡定居。李绅元和元年(806年)进士及第,补国子监助教,历官翰林学士,转任右补阙等。唐文宗开成五年(840年)任淮南节度使。不久入京拜相,官至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会昌六年(846年)七月病逝于扬州,封赵国公。
李坤是中唐的知名诗人,其作品短小精悍,时号“短李”。李绅是白居易和元稹的朋友,他参与了他们倡导的新乐府运动。李坤作有《乐府新题》20首,白居易写了五十首和诗,著名的《卖炭翁》和《杜陵叟》就在其中。
《全唐诗》录李坤的《追昔游诗》3卷、《杂诗》1卷。其诗作中以《悯农》最为著名。
诗词影响力总体评分: 2
唐风:李坤的《悯农二首》是中国最富盛名的古代短诗之一,其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的程度(特别是第二首),不亚于李白的《静夜思》。它也是我父亲告诉我的第一首古诗,那时我还没上小学。他大概解释了一下,我不全懂,但理解了大意,知道农民辛苦,不应该浪费粮食。
宋雨:小诗很浅白,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是个不拘平仄的对仗句。作者用豪迈、夸张的语气表明辛勤劳作可以创造巨大的生产力,语气当中暗含了对劳动者的赞叹和敬佩。
唐风:有人解释第三句“四海无闲田”说,此句跟前两句联合,进一步构成一幅丰收景象。但我认为它更像是为最后一句语气大转折所作的铺垫。这个转折是有些意想不到的。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此诗,让其在前三句后面填空,我想大多会来个“千村丰年喜”之类,难脱平淡与平庸。
宋雨:在阐明辛勤劳动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和农田的广阔无边之后,第四句“农夫犹饿死”真是振聋发聩!耕地如此宽广、农民如此勤劳,可他们还会被饿死。小诗到此戛然而止,却发人深省,暗示问题的实质不是生产力不足的问题。这最后一句显示了作者的诗才和不凡的立意。
唐风:第一首诗,先是从宏观上写耕地的广阔和农业劳动的巨大潜力,然后突然转折。悲惨的现实暗示着社会的不公。而第二首诗,则先是近距离描写劳动场景,表现对农民艰辛的同情。“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形象,集中展现了农民的辛勤劳作,也诠释第一首诗中“秋收万颗子”是如何得来的。 我没有亲身体验过农业劳动,但我多次近距离目睹过农民烈日下的劳作,实在是辛苦。
宋雨:有了前面两句,再说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就不仅仅是说教了。这两句话已经成了中华文化中的一句著名的格言。 清朝学者李锳在其《诗法易简录》中说:“此种诗纯以意胜,不在言语之工。” 立意不凡是本诗一千多年来在民间广为流传的主要原因。
唐风:据史书记载,这两首诗是李绅在27岁左右,为谒见时任集贤殿校书郎吕温而作的。此时远在他进士及第和入仕之前。朱温是中唐著名的能臣,也写得一手好诗。相传看过此诗后,朱温就断言此人“必为卿相”。他真说对了,李坤后来真的当了宰相。
宋雨:然而,在李坤40年的宦海沉浮中,他留给人们的却是另一种形象,他巴结权贵,参与权力斗争,几无政绩可言。在中唐持续几十年的“牛李党争“中,他站在李党老大李德裕一边,成了这一派的干将之一。李坤的生活也逐渐奢靡。后世虽然有一些不实的传闻( 比如他爱吃鸡舌,杀几百只鸡成一餐),但做官后的李坤的确不再像早年那样体恤人民的疾苦。
唐风:多方资料显示李绅性格急躁,为官暴虐。同时代的韩愈评价他“所至务为威烈,或陷暴刻。”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李坤蔑视僧人,有一次有僧人向他宣讲因果报应,他将其鞭打二十下后赶走。另有记载他在淮南做官期间,冷酷暴戾,惹得不少民众泅渡淮河逃生。
宋雨:李坤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担任淮南节度使时制造的“吴湘冤案”。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坤轻信不实之言,将吴湘逮捕下狱,并以贪污、强娶民女罪判处死刑。朝廷命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发现吴湘少量贪赃,但强娶民女不实,罪不至死。
唐风:奏章传到朝中,宰相李德裕袒护李坤,于是李坤一意孤行将吴湘斩首。李坤这样做有讨好李德裕之意,因为吴湘的叔父、翰林学士吴武陵年轻时得罪过李德裕的父亲李吉甫。后来唐宣宗即位,朝廷复查吴湘案,吴湘得以平反。那时候李坤已经去世,但也受到“诏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惩罚。
宋雨:李坤的《悯农二首》是传颂千年的伟大诗篇,而他后来为官的做派尽管够不上奸恶,也确有几分不堪。人们不愿意将两者联系在一起,今天普通人中知道李坤的也不多。这让我想起作家钱钟书的一件趣事:有一位女士非常喜欢他的《围城》,想来拜访他。钱钟书回道:“假如你吃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又何必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我问你,你认为一件文学或艺术作品,能与它的创作者分开吗?
唐风:假如一个品行不端的人证明了数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也许可以分开看。但文学和艺术作品是来自于人的心灵深处,我认为读者或欣赏者很难将两者分开,反正我不行。比如今天中文出版物中最常见的的仿宋体,据说最早来自于奸臣秦桧的书法,后在明朝成熟。因为秦桧的字写得好,南宋朝廷曾推广基于他的正楷的活字印刷。在书法艺术上,尽管颜体、柳体、欧体尽人皆知,“秦体”是说不出口的。如果不能因人废字,那就只好换一个名字。
宋雨:在有的选本上,《悯农二首》又作《古风二首》,所谓“古风”即古体诗,是指不受律绝(五绝和七绝)或律诗(五律和七律)的格律限制的诗。因为这样的诗在唐朝格律诗成熟之前一直在写,所以当时人称其为“古风”。就这两首小诗而言,它不符合五律的平仄格律,而且押仄韵,所以这两首是“古风”,或称为“古绝(句)”,即类似唐朝之前格律不严格的绝句。
唐风:说到这里,对这两首小诗的研读本可以结束了,但我们还想花一点篇幅讨论一件有关李坤和刘禹锡的“公案”。我们讨论此事不是追求猎奇和八卦(有关此事的八卦已经够多了),而是根据我们的考证对事情的真伪作一些辨析。
宋雨:刘禹锡有一首小有名气的七绝《赠李司空妓》: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这首诗给后世留下了一个耳熟能详的成语“司空见惯”和一个多种版本的故事。常见版本说刘禹锡到李坤府上去做客,宴会灯红酒绿、舞姬婀娜,刘禹锡席间写了这首诗送给一个舞女,于是李坤就把那女子送给了他。
唐风:鉴于自唐代以来文献书籍的模糊表述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矛盾,有人认为这个故事是毫无根据的八卦。究竟是史实还是八卦呢?这里我们问四个问题:1. 在担任苏州刺史期间,刘禹锡与李坤有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交集?2. 在那个时刻,称李坤为“李司空”是不是合适? 3. 刘禹锡那首诗表达的是什么意思?4. 这样的事情(特别是舞姬相赠)在当时是不是合理?我们一条条来分析。
宋雨:刘禹锡担任苏州刺史的时间是唐文宗大和六年至大和八年(832 – 834年)。与此同时,在大和七年(833年),李德裕拜相后立即任命李坤为浙东观察使。当时的观察使管辖一道或数州,权任甚重。李坤任浙东观察使的时间是大和七年至大和九年(833 – 835年)。也就是说,在833和834年,两人是同在江浙一带为官的。
唐风:李坤的治所在越州(今绍兴),但李绅喜爱苏州园林。他俸禄高,排场大,当即在苏州买地建新楼,据他自己写的《新楼诗二十首》,内有三楼二亭,其中的“杜鹃楼”便是用作歌舞饮宴的场所。根据诗的序言,新宅子在大和七年(833年)冬天就建好了。此时,刘禹锡正在苏州作刺史,所以李绅宴请他完全顺理成章。
宋雨:第二个问题是,时任浙东观察使的李坤可不可以被称为“司空”。正式说来不可以。在隋唐,司空与太尉、司徒合称三公,它是一品高官,但一般是作为加官或赠官,作为荣誉头衔,或者死后追赠。这让我想到了比刘禹锡稍早的中唐诗人张籍的名诗《节妇吟》。其实这首诗的全名是《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李师道为当时的平卢淄青节度使,是坐镇一方的藩镇霸主。朝廷一时不便动他,还给了他检校司空的头衔,所以被张籍称为司空。
唐风:那么,有没有可能因为美言、避讳、含蓄或照顾格律等原因,在诗词中用另一个官位或头衔来称一个人呢?这的确有章可循。比如苏轼的“欲报倾城随太守”(《江城子》)中,他自称“太守”。他实际是知州,但此处却用汉朝的官衔“太守”来替代。而白居易《长恨歌》第一句“汉皇重色思倾国”,谁都知道他说的是唐明皇。在刘禹锡写这首诗的时候,李德裕是当朝宰相,李坤炙手可热,随时可能被加封高爵。此时刘禹锡用含蓄的方式高抬他一下,也是符合情理的。
宋雨:那么,刘禹锡是不是在诗中奉承李坤呢?我们来看看这首诗究竟是什么意思。前两句好理解,就是赞扬李坤的私人文工团非常棒。然而“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是他一针见血地鞭挞李坤的生活:你见怪不怪的奢靡无聊之事,把我的肺都气炸了。但这是一个可笑的曲解。如果刘禹锡真是这个意思,那么这诗怎么会是赠给歌女的?怎么着也该给李坤本人吧。其实,这两句的意思是:司空您见怪不怪的日常生活,让我这个小地方官羡慕死了(其实苏州刺史可是一点儿都不小)。“浑闲”就是稀松平常的意思,其中的“浑”字在古汉语中不带贬义,绝无今天的“浑浑噩噩”的意思。
唐风: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就知道在李坤的宴席上,刘禹锡的身段是不高的,巴结和美言是极很可能的。刘禹锡席间写诗送给舞女,跟宋朝士大夫在酒席上为歌女即兴写词无甚区别。据说李坤看到刘禹锡很喜欢那舞女,就把她送给了他。这件事难辨真伪,但即便发生了,也属正常。在那个时代,蓄养家妓在中上层官员中很普遍。就在同时,刘禹锡的好友白居易,正拿着高薪在东都洛阳“中隐”,他毫不掩饰地宣称自己家妓成群,三年一换。
宋雨:考证到这里,我们认为刘禹锡的《赠李司空妓》一诗,的确可能是反映他与李坤于唐文宗大和八年(834年)左右在苏州的交往。用我们现在的道德观来评价,这首诗显示的格调当然不高。我们在前面评杜牧时已经说过,用现代人的道德观来评价当年士大夫,特别是在对待女性方面,可能是不合适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钱钟书那个“母鸡与鸡蛋”的说法,倒也是有些道理。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唐宋韵》42.《悯农二首》李坤 【忆江南· 秋日登高】(生日旧作) 【关于“谷歌娃” 大学申请受挫的断想】 《唐宋韵》41.《清平乐·春归何处》黄庭坚 【五言诗化用校园歌曲《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