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产生在中国?这本书试图答“李约瑟之问”
彻底改变了人类文明史进程的现代科学,为什么萌发在西欧,而不是在中华、伊斯兰或拜占庭帝国。这是反直觉的历史发展,考虑到12~13世纪时,西欧在经济上还比中国落后,拜占庭帝国说的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语言,而阿拉伯学者代表着当时科学的前沿。
下面这本书(哈佛大学出版社)试图,对上面耐人寻味的问题,给出历史的解释。作者(Toby Huff)的结论颇有点让我意外,他并没有像一些科学史学者那样,把中国科学的落伍直接归咎于公理系统和形式逻辑的长期缺失,而是认为更本质的原因是,西欧有别于其他文明圈的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层面,另一个是制度层面。
第一个方面是十二、十三世纪新办的追求思想自由的大学。第二个方面是法治。我没有时间,又不懂政治学,就简单概诉第一个方面吧。
十二、十三世纪在牛津、巴黎、博洛尼亚的大学是当时绝无仅有的存在。它们是介于同业公会(guild)和城邦国之间的小社会。800多年前,这些世界上最老的大学就有了教授治校的传统,有了同时独立于教堂和国家的特殊法律地位。最初的西欧大学只开4门课:希腊哲学,医学、法律、神学。希腊哲学是所有其它课程的prerequisite。
迈向现代科学的关键一步是,游历欧洲各大学研究讲授神学的托马斯·阿奎那(后来深深影响了牛顿)。他借用亚里士多德哲学实现了对希腊自然法理论的神学改造。阿奎纳将法则分为四大项:永恒的、自然的、人类的、和神授的。永恒的法是天主治理所有生物的根据,自然的法是人类在永恒法则中的“参与”部分、并且可以透过理性得知。
阿奎那的神学自然法代表了古典自然法理论的巅峰,他将自然法的本性概括为实践理性。阿奎那认为人的理性不是来自于神的启示,而是人的自然本性。理性与启示之间存在重合的关系,有些启示真理是理性可以认识的,也有一些启示真理是理性不能认识的。人类既可以具有理性所领悟的洞见,也可以具有信仰所领悟的洞见。
要验证作者的没有西欧大学就没有现代科学这一观点,我们只需注意一个有趣的中国和阿拉伯世界的共同点。那就是先贤神明神秘论,祖宗的智慧是无穷的。现世学者的任务就是更好地解读经典(恕我直言,更多的所谓的国学家是鼓弄玄虚的卖弄和欺骗)。
强烈对比下,西方认为,哪怕是上帝(更别说什么先圣了)创造了世界和其运行的法则,人的灵性和快乐在于独立理性地去观察并努力理解这个世界,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有天赐的选择权。
十二世纪后,伊斯兰社会的话语权完全落入了宗教领袖之手,最极端的教派甚至禁止人们探究自然。世间一切因果都是真主的意志,不就故事结束了吗。
中国科学的发展倒没有像在伊斯兰文明圈里,受宗教的束缚,但不幸多了另一个工具障碍。那就是汉语逻辑的松弛,行文很容易发生歧义。本书作者惊叹,同一个汉语句,译成英语后可以有两个或更多不同的语义,有的甚至是逻辑上互逆的。我在茶坛里与很多网友争论过,一些有趣的但不利于科学进步的汉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