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产生在中国?
彻底改变了人类文明史进程的现代科学,为什么萌发在西欧,而不是在中华、伊斯兰或拜占庭帝国。这是反直觉的历史发展,考虑到12~13世纪时,西欧在经济上还比中国落后,拜占庭帝国说的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语言,而阿拉伯学者代表着当时科学的前沿。
下面这本书(哈佛大学出版社)试图,对上面耐人寻味的问题,给出历史的解释。作者(Toby Huff)的结论颇有点让我意外,他并没有像一些科学史学者那样,把中国科学的落伍直接归咎于公理系统和形式逻辑的长期缺失,而是认为更本质的原因是,西欧有别于其他文明圈的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层面,另一个是制度层面。
第一个方面是十二、十三世纪新办的追求思想自由的大学。第二个方面是法治。我没有时间,又不懂政治学,就简单概诉第一个方面吧。
十二、十三世纪在牛津、巴黎、博洛尼亚的大学是当时绝无仅有的存在。它们是介于同业公会(guild)和城邦国之间的小社会。800多年前,这些世界上最老的大学就有了教授治校的传统,有了同时独立于教堂和国家的特殊法律地位。最初的西欧大学只开4门课:希腊哲学,医学、法律、神学。希腊哲学是所有其它课程的prerequisite。
迈向现代科学的关键一步是,游历欧洲各大学研究讲授神学的托马斯·阿奎那(后来深深影响了牛顿)。他借用亚里士多德哲学实现了对希腊自然法理论的神学改造。阿奎纳将法则分为四大项:永恒的、自然的、人类的、和神授的。永恒的法是天主治理所有生物的根据,自然的法是人类在永恒法则中的“参与”部分、并且可以透过理性得知。
阿奎那的神学自然法代表了古典自然法理论的巅峰,他将自然法的本性概括为实践理性。阿奎那认为人的理性不是来自于神的启示,而是人的自然本性。理性与启示之间存在重合的关系,有些启示真理是理性可以认识的,也有一些启示真理是理性不能认识的。人类既可以具有理性所领悟的洞见,也可以具有信仰所领悟的洞见。
要验证作者的观点:没有西欧那几所最老的大学传播的阿奎那的神学自然法理论就没有现代科学,我们只需注意一个有趣的中国和阿拉伯世界的共同点。那就是先贤神明神秘论,祖宗的智慧是无穷的。现世学者的任务就是更好地解读经典(恕我直言,不少所谓的国学家热衷的是,鼓弄玄虚的卖弄和自慰)。
强烈对比下,西方认为,哪怕是上帝(更别说什么先圣了)创造了世界和其运行的法则,人的灵性和快乐在于独立理性地去观察并努力理解这个世界,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有天赐的选择权。
十二世纪后,伊斯兰社会的话语权完全落入了宗教领袖之手,最极端的教派甚至禁止人们探究自然。世间一切因果都是真主的意志,不就故事结束了吗。
中国科学的发展倒没有像在伊斯兰文明圈里,受宗教的束缚,但不幸多了另一个工具障碍。那就是汉语逻辑的松弛,行文很容易发生歧义。本书作者惊叹,同一个汉语句,译成英语后可以有两个或更多不同的语义,有的甚至是逻辑上互逆的。我在这里与很多网友争论过,一些有趣的但不利于科学进步的汉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