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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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古原
对于什么是权利,权利从哪里来,到底是天赋权利还是人赋权利,总是有很多争论。我们可以做一个思想试验,来探究一下权利从何而来?
假设,世界突然毁灭,世界上只有二十个人了,,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农场,然后我们来看权利会怎么产生?
这时,如果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种点粮食,摘点野果吃,那么他们是不需要权利的。反正自己种,自己吃,不与外界来往。
如果有一条野猪冲进来,它一家伙把人怼死了,这时,野猪侵犯了这个人的人权吗?不存在。
这叫意外。权利被侵犯,是人与人之间的事。野猪有没有撞人,都可以杀死他,他们叫捕猎。宠物狗咬人了,我们会起诉狗的主人,认为狗的主人侵权了,在野外被野狗咬了一口则认为倒霉。
所以,只要人与人之间没有来往,权利就是不存在的。
权利,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规则 ,而不是人与动物之间的规则。
人与动物之间能形成权利规则吗?不能。因为人与动物之间无法沟通,他们语言不通,心智不能,你不能对着一头野猪说,你去抓一个兔子回来,我给你粮食,他听不懂。
紧接着,末世下的人们开始有更多的需求,因为没有足够的肉食,没有足够多的农具,他们的产出很低,只是勉强活着。
A农场里有蔬菜,B农场里有大米,两个农场主都想获得对方的产品。
这就说明权利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他们面临无限的欲望和有限的生产的矛盾,也就是稀缺。
你给一头狮子一日三餐肉,他就没有欲望了。见到人他也不攻击,因为吃饱 了。
但人不一样,人是一种欲望无限大的动物,他时刻面临着物资不够与欲望无限大的痛苦。
所以,哪怕有大米吃能吃饱,他们依然想着是不是能吃点菜?
他们当然可以象动物一样,二话不说,直接开抢。但,他们是人,他们能认知到以下风险。
第一,我如果去抢他,那么,他会反抗吗?肯定会。不但会,还会拼死反抗,因为抢光了,他就活不下去了。那么我面临着抢不到,还被对方打死的风险
第二,如果我抢到了,那么,以后,我能天天吃到蔬菜或大米吗?可能对方能种,你不一定会种,也就是说,即使我冒着巨大的风险抢,也只能有短期利益。
那这时,与对方合作,就成为另一个选项了。
双方就开始到两个农场的中间地带来谈合作。这时,这个中间地带,就叫社会,就叫市场。
社会,不是兽群,而是一个合作环境。
因为认知到合作更有利,抢劫有风险又只有短期利益,于是二人开始形成社会。
即然要合作,双方就得讨论合作的方式和规则。这时,权利就出现了。权利就是合作的规则。人从独立的个人,走向社会,就必然需要合作。
而要合作,必然先承认对方不可侵犯。
A和B必然要商量出一个规则 ,在这一规则基础上,他们才能合作。
第一,任何一方不得杀人,
第二,每一个人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也即财产的边界,我的农场的边界在哪里?
第三,我农场里的产品是我的,你不能抢,只能换。
不要小看这三条规则,这三条规则是决定着是否能合作的关键因素。
如果三条规则不出现,他们无法形成合作。
第一条,宣布了身体为人体最重要的财产权,不能侵犯,否则没有任何合作基础。
第二条其实有点复杂,当时,他们只有两个人,如何来确定农场的范围呢?假设二人在上海,他们能说他的农场范围到了北京吗?
两个人并没有在农场中间划过界,这个界线到底要怎么划呢?
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农场边界画得非常大,意味着另一人的空间被限制。二人必须需要商量出一个结果出来。
最好的结果是什么呢?讨论后他们发现,每一个人劳作过的地方,即可以认定为自己的农场。这个规则最合适。
如果谁开的荒,那这块土地就是谁的,农场边界的扩大必须以他付出劳动进行耕种为标准。
这时,这个世界上的土地财产,就出现了两块以劳作边界的私有农场以及这之外的无主土地。
私有农场的规则是,是我的土地,你要进入,必须经过我同意,否则视为侵犯。这块土地上的产出,是我的。
在这一规则下,二人才能进行合作。因为不是你的,如何交易?双方必定承认对方的私有财产,他们才能维持社会的存在。
否则二人沦为动物,相互抢劫,最后也无法走出自给自足的原始生活。
而无主土地的规则是先到先得。二人讨论了半天,除了这一规则外,不可能找到任何一条比这更能够维持合作的规则了。
如果是拳头大先得,长得高先得,长得美先得,那都麻烦,因为这都有可能是后到后得,来一个其他人,这个土地就是别人的啦。
所以,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先到先得,就成为规则。
但还有一个问题,A认为B农场有一块地更能生产大米,他想要,这怎么办呢?这一规则也只有一种最优解,那就是你来买啊,你拿东西来换啊。
我同意就可以换,不同意,那你也没办法。这就叫交易规则 。
自此,二人讨论出来了三条所有的私有产权规则,那就是先到先得,私有产权不可侵犯,获得他人产权唯一合理的方式是交易。
在这一基础 上,二人才能展开合作。
当然这时的社会是脆弱的,这两个人随时可以动物化,相互抢劫。但当有一人开始抢劫时,就意味着他放弃了用合作来改善生活,而是选择了侵犯他人。
这个行动,就叫作反社会行动。
抢劫、盗窃,欺诈这些行动,都是典型的反社会行动。
他们之间形成的规则是脆弱的,但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维护规则,他们只能形成一些简单的法律规则,比如:我挖地时,如果不小心挖到你家农场里的作物了,那要赔偿。如果不赔怎么办呢?中止贸易,中止合作,让你有更大的损失。
也就是说,权利规则与法律出现是一体两面的,是如影随行的。
但合作一开始,两人就意识到,财富马上增加。
我生产大米效率更高,他生产蔬菜效率更高,二人分工生产再通过交易来获取对方的产出,二人都可以同时吃大米和蔬菜了。
更大的合作于是开始了,二十个人全部加入这个社会,也认同以上规则。
因为上述规则,是唯一保证合作的规则。当人数越多时,产生破坏规则的概率就更多,于是,他们需要成立规则裁决,更为明确的法律出现了。
法律是将上述规则记录下,并按此规则执行。
不管是何种组织形式,这些基本准则必定在法律其中,因为这是社会的基础。失去以上规则,社会将解构。人不再成为社会意义上的人,而是一个高等动物。
如果有人杀人了,法律必须处理。否则这二十个人就人人自危,他们需要盯着每一个人,万一他也杀人怎么办?是不是要先下手为强?
只有明确的法律,才能解决人们这个担心。虽然反社会的人依然会出现,但这只是小概率事件,是那些被短期利益冲昏了头脑、性格缺陷、情绪暴躁的少数人的行为,他们无法让社会解构。
也就是说,权利产生于人们合作的需求,然后人们建立法律来保护他。
那这时,你说权利是人赋还是天赋的呢?
权利人赋,是在说,你的权利由他人决定。在很长的社会历史上,精英们总是制造法律 的人,那么一个平民,他的权利是否来源于精英们的恩赐呢?
当然不是,权利来源于人的本质,人有理性,人有语言,人能认知到合作的好处,即使是抢劫犯,他们大多数时候也是拿 钱去换产品,而不是见谁抢谁。所以,人可以组成社会。
精英们构建法律也必然包含一些基本权利,否则马上就会出现社会动荡和大规模的人口灭绝,比如苏联时期造成的大饥荒。
这种大饥荒是权利消失的结果,人也就象动物一样,面临了食物的匮乏大量死亡。
不能认知到这一点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所以,权利天赋是在说,人类社会的合作规则是由人类的本性决定,人类的本性来源于哪里?上天!因为不知道,所以叫上天。世界上那么多动物,怎么就出现了人这种有理性的动物呢?这个不可解释,也许是永远的未知之谜。
这种未知,人们往往喜欢把他叫作上天,老天。
确定权利的唯一目的不是为了正义这些比较虚幻的词汇,而是为了满足自己更多的欲望和需求。
一个人如果没有增长的欲望,那他可以生活在深山中,茹毛饮血,永远无人侵犯他的权利。人们永不满足,想要更多,才是权利唯一的来源。
人们的财富不是货币数量,而是为实现个人目的选择手段的多寡。
假定两个人要自杀,A只有一个选择,跳到水里溺死,B却可以选择用刀,用枪,用煤气。那么B也比A要富得多,因为选择手段增加了,总有一种手段被他认定为会死得更舒适,更符合他的意愿。
而权利是被发现的,是人们在追求财富增长时发现的。他本来就存在,存在于人的本质当中。人们发现搞人民公社不能吃得多,还会吃更少,甚至活不了,于是就抛弃了这一规则。
搞改革开放,开放私产,保护产权,人们可以吃更多,甚至还能开上车。
这一结果让人们发现了保护权利的好处。当然,人的认知能力受到社会舆论、环境,意见领袖的左右,过不了多久,又发现某一权利没有必要保护了,认为他不能增加财富增长了。
或者是认为,某些伪权利要加入保护,结果导致出现经济灾难。
发现,并认知到权利,并不容易。因为这是寻找人类社会最合适的合作规则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历经十万年,依然在争论。
权利保护的状态也会不停地变化,甚至让人以为权利是随时变化的。人的本质没有变,人的最佳规则就不会变。
但人类不完美 ,哪怕经历了无数灾难,今天依然有百万大军因相互屠杀,也依然有人对私有产权嗤之以鼻。
题图:Lev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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