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绿色产业景气回暖—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报告(2022年10月)
作者:方琦,钱立华,鲁政委
2022年10月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总第五十八期)于2022年11月1日发布。
调研显示,2022年10月绿色产业景气度上升。从分项指数看,本月绿色产业需求转好、生产小幅提速、企业采购意愿明显增强;资金周转压力和成本压力依旧。本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关要求,推动绿色产业景气指数在经历了4个月的连续下降之后,本月小幅回暖,预期指数也有所回升。
分行业来看,本月 GPI调研结果显示,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固废危废处理、环境监测行业景气提升。
分企业规模来看,本月GPI调研结果显示,大型和小型绿色环保企业景气度均有明显提升,不同规模企业景气分化程度依旧。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特别是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先行者,从2006年首笔能效贷款落地至今,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悉心耕耘了十六年,拥有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线,积累了诸多绿色金融细分行业的客户。依托这些客户基础,兴业研究公司进行问卷调查,并据此构建“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旨在及时跟踪绿色产业发展的景气程度、前瞻未来趋势。
2022年10月GPI指数为总第五十八期,我们每月持续发布指数及分析,敬请关注。
1、绿色产业景气度上升。2022年10月GPI指数为51.1%,较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在经历了4个月的连续下降之后,本月绿色产业景气度小幅回暖。从分项指数来看,本月绿色产业需求转好,新订单指数和在手订单指数分别较上月抬升了1.9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生产指数较上月小幅提升0.8个百分点,同时采购指数也较上月有大幅提升;资金周转方面,资金指数与上月基本持平,依然处于荣枯线以下;成本压力加大,成本指数较上月抬升了2.3个百分点,并且本月调研过程中有47.4%的受访企业将“原材料价格上涨”列为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排在所有困难的首位。
2、绿色产业预期指数回升。2022年6月以来,随着绿色产业景气度的持续下降,绿色产业预期指数也降至相对较低的水平,本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带动绿色产业整体预期回升、绿色产业企业采购补库意愿显著增强,本月绿色产业预期指数和采购指数分别环比上升了1.8和11.5个百分点。
3、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固废危废处理、环境监测行业景气提升。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旨在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推动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发布了三项碳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污泥能源资源利用,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相关绿色细分行业景气提升。本月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发电与供暖、环境监测、固废危废治理行业景气指数分别较上月提升了2.5、2.2和1.1个百分点。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到2030年,建立起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紧密协同发展,能源标准化有力支撑和保障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10月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三项碳监测相关技术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为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要求,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建设,支持试点城市监测评估试点工作,保障重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准确可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编写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要求(试行)》,上述三项技术要求是目前开展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质量基础,是前期阶段性工作的成果,后续将根据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
9月27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从污泥处理结构、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运行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系统部署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要求。在污泥处理结构方面,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处理路径,鼓励采用多元化组合方式,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和成本效益,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设施建设方面,要求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和补齐设施缺口,推动设施共建共享。并提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应同步配建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兼顾安全和环保,确保稳妥可靠,实现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在运行管理方面,强化排污源头管控、收集处理、运输储存和最终产物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标准、技术支撑,完善价费机制,加强资金投入等。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到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 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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