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译 | 美国诉Epsilon公司数据合规案:延期起诉协议节译
译者 | Eleanor 人大法硕
一审 | 吴宇
二审 | Bristol peipei
编辑 | NYZ 武汉大学本科
责编 | Izzy 美国西北大学LL.M.
Case Number: 1:21-cr-00006-RM (D. Colo.)
美国诉Epsilon公司数据合规案
延期起诉协议节译
引言
美国数据管理公司Epsilon因将客户数据出售给群发邮件欺诈组织,而受到政府的刑事指控。但在此之后,Epsilon与美国司法部、当地检察机关就该指控达成了上文所示的延期起诉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且,Epsilon承诺实行一份合规计划,积极整改数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暂缓期内,Epsilon落实了该项计划,并定期向司法机构提交相关报告,最终避免了被定罪量刑的不利后果。
基于延期起诉协议等制度,美国树立起“合规不起诉”的理念,并将该种理念引入数据保护领域之中,开辟了数据合规案件处理的新途径。
目前,我国也已尝试“数据合规不起诉”。2022年6月,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公开了全国首例数据领域刑事合规不起诉案件的处理情况。某公司多名技术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获取某外卖平台数据,该平台因此遭受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公司因此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最高检的指导下,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采用了数据合规不起诉的处理方案。涉案公司对数据管理等业务进行了合规整改,最终获得了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
鉴于“数据合规不起诉”在国内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节选Epsilon延期起诉协议的部分内容,为“数据合规不起诉”在我国的具体实践提供参考。
延期起诉协议
被告Epsilon Data Management, LLC(以下简称“Epsilon”或“公司”),基于其首席执行官的授权(见附件A),由以下签名的代表,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和美国科罗拉多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以下统称“政府”)订立本延期起诉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其条款和条件如下。
犯罪信息与认罪认罚
1. Epsilon确认并同意,政府将向美国科罗拉多地区法院提交一项刑事起诉,指控Epsilon违反《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49节,因其行为(详见附件B的“事实陈述”部分,以下简称“案涉行为”)涉嫌共谋实施邮件和电信欺诈。在此过程中,Epsilon:(a)明确知晓并放弃其在被起诉时享有的权利,以及根据《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美国法典》第18章第3161节和《联邦刑事诉讼法》第48(b)条而享有的所有迅速审判程序中的权利;(b)关于就本协议提出的任何指控、美国因事实陈述中所述行为而提出的任何指控,明确知晓并放弃对科罗拉多地区法院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以及(c)同意政府提交相关信息。政府同意根据下述条款和条件推迟对Epsilon的起诉。
2. Epsilon承认、接受并确认,根据美国联邦法律,正如起诉书、事实陈述所述,Epsilon对其高管、董事、雇员和代理人的行为负责,且起诉书的指控及事实陈述描述的事实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政府根据本协议推迟起诉,Epsilon同意在任何程序中确认事实陈述的内容,这些程序包括任何审判、认罪或判刑程序,并在任何此类程序中不反驳事实陈述的任何内容。
协议的期限
3.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起诉书提交之日(“生效日”)起至该日之后三十个月止(“期限”)。但是,Epsilon同意,如果政府自行认定,Epsilon有意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实质性约定,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政府可自行决定延长本协议的期限,最多可延长总计六个月,但该决定不减损政府行使本译文第24-29段约定的权利。期限的延长适用于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包括附件C中的合规条款。政府如果认为有必要延长本协议的期限,应当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通知Epsilon。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天内,Epsilon可向政府作出书面回应,针对政府指控的违约行为说明其性质、具体情况,以及Epsilon已采取的处理方式和补救措施,包括Epsilon是否认可该行为构成违约、该种违约是否属于实质性违约,以及该违约行为是否故意为之。政府同意,在决定是否延长期限时考虑Epsilon的说明。若与上述情况相反,政府自行认定情况已发生变化,附件D中的报告义务不必再被履行,且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已被满足,则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相关考虑因素
4. 政府基于本案事实及Epsilon陈述的相关情况签订本协议,前述事实及情况包括:
a. Epsilon没有自愿进行披露;
b. Epsilon充分配合政府的各项调查,其配合行为包括进行了彻底、迅速的内部调查,定期向政府作事实陈述,主动要求员工配合采访,并为政府收集、分析和整理大量证据和信息;
c. Epsilon向政府提供了其所知晓的所有相关事实,包括案涉个体信息,并协助政府了解其行业和数据实务的复杂性;
d. Epsilon采取了重要的补救措施,包括:
i.Epsilon遣散了其所知晓的参与案涉行为的雇员;
ii.对于参与案涉行为,或以欺骗性邮件招揽消费者的营销人员、经纪人,Epsilon终止了与其的业务关系,前述招揽消费者的内容包括涉及以下内容的付款关系:虚假或非法承诺的奖品、个性化通灵服务、汽车保修、医疗和研究经费;
iii.因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业务部门参与了案涉行为,故Epsilon解散了该部门;以及
iv.Epsilon对法律合规团队进行了大量投资;更新了政策、程序和监督结构,重点关注监控、防范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出售消费者数据,以避免从事潜在的欺骗性营销活动;并加强了员工培训;
e. Epsilon已大幅加强并承诺继续加强其合规计划和内部控制,包括聘请外部合规专家以确保其满足本协议附件C(公司合规计划)中约定的要素,从而保障消费者数据的完整性,并确保其被正确使用;
f. 基于Epsilon的补救措施及其合规计划,案涉行为于2017年业已终止的事实,以及Epsilon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D(公司合规报告)约定向政府报告的情况,政府认为不必设置独立的合规监督员对其进行监督;
g. 案涉行为的性质及严重性;
h. Epsilon并无犯罪前科;以及
i. Epsilon已同意按照本译文第5段的约定与政府合作。
未来的合作与披露要求
5. Epsilon应与政府充分合作,处理与本协议及事实陈述中所述的行为、政府正在调查的其他行为有关的任何事宜,直至所有调查、由所涉行为引起的潜在起诉均被终结之日,或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以二者之中的较晚日期为准)。应政府的要求,Epsilon也应与其他国内外执法、监管部门及机构充分合作,配合对Epsilon及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任何现任或既任高管、董事、雇员、代理人和顾问等主体,就与本协议所述行为、所附事实陈述以及政府正在调查的其他行为有关的任何事项展开的调查。Epsilon根据本段约定提供的合作应当遵守适用法,符合律师-客户保密特权、工作成果豁免权的要求;但同时,Epsilon必须向政府提供一份日志,该日志应记录其所有基于法律、法规或特权主张而未提供的信息或合作内容,且Epsilon有责任确保任何此类主张的有效性。Epsilon同意其根据本段约定进行的合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Epsilon应如实披露有关自身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既任、现任和未来的董事、高管、雇员、代理人、业务伙伴、经纪人和客户活动的所有事实信息,包括Epsilon所了解的或政府可能询问的任何证据、指控、内外部调查。这项如实披露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政府要求,Epsilon有义务向其提供可能需要查询的任何文件、记录或其他实物证据;
b. 应政府的要求,Epsilon应指定知识渊博的雇员、代理人或律师代表Epsilon向政府提供上文第5(a)段所述的信息和资料。Epsilon必须始终提供完整、真实和准确的非涉密信息。
c. Epsilon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政府的要求,使其既任、现任和未来的高管、董事、雇员、代理人和顾问接受采访或作证。这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联邦大陪审团或联邦审判中宣誓作证,以及与执法、监管机构面谈。本款约定的合作包括,若某人可能拥有政府寻求的重要信息,Epsilon应根据其所知,帮助识别、确认该类证人。
d. 对于根据本协议向政府提供的任何信息、证词、文件、记录或其他实物证据,Epsilon同意,在遵守适用法的前提下,若政府也认为合宜,则其可向其他国内外执法、监管机构披露此类材料;且
e. Epsilon将及时向政府报告已查明的违反联邦法律的行为,或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调查,报告对象包括涉及Epsilon或其任何董事、高管、雇员或代理人职权行使的行为或调查。
6. 在本协议约定的延缓起诉期届满之日,Epsilon将由其公司首席执行官向政府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本协议第5段约定的披露义务。就《美国法典》第18章第1001、1519节而言,该证明将被视为公司对美国行政部门的实质性声明和陈述,并将被视为在提交本协议的司法管辖区作出。
……
有条件的责任免除
16. 根据本译文第24-27段的约定,政府同意,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不会就案涉行为对Epsilon进行任何刑事立案。但政府可在以下情形中使用与案涉行为有关的任何信息起诉Epsilon:(a)起诉伪证或妨碍司法;(b)起诉虚假陈述;(c)起诉或其他与任何暴力犯罪有关的程序;或(d)起诉程序或其他与违反《美国法典》第26章的任何规定有关的程序。
17. 本协议不为Epsilon未来实行的任何行为提供免于起诉的保护。
18. 此外,本协议不对任何个人提供起诉保护,无论其与Epsilon属于何种关系。
公司合规计划
19. Epsilon表示,其已实施并将继续实施一项合规和行业伦理计划,旨在监测、防止转移或出售消费者数据给从事欺诈、欺骗性营销活动的实体和个人,以及违反联邦法律的相关行为。该计划的实施贯穿其运营的全过程,监测对象包括其子公司、代理人和合资企业(公司管理或控制此类合资企业之时)的业务,以及其承包人和分包人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C中约定的内容。
20. 为解决其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方面的不足之处,Epsilon表示其已经,并将在未来继续,以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方式,就其应负责的消费者数据获取、占有、转让、使用和出售方面,对其现行控制手段、政策和程序进行审查。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Epsilon同意采用新的合规计划,或修改现有的合规计划(包括内部控制、合规政策和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其合规计划的高效性,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包括,针对消费者数据获取、占有、转让、使用和出售方面,建立起一个能够有效监测、防止违反相关联邦法律规则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合规计划,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C中约定的内容。
公司合规报告
21. Epsilon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向政府报告本协议附件C所述合规措施的补救效果和实施情况。这些报告应按照本协议附件D的要求编写。
延期起诉
22. 考虑到Epsilon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政府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迟对事实陈述中所述的案涉行为的起诉。
23. 政府也同意,如果Epsilon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政府将不再继续对Epsilon进行第1段所述的刑事起诉,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本协议将失效。在本协议到期后的三十天内,政府应申请撤销第1段所述针对Epsilon提出的刑事起诉,并同意今后不再基于所附事实陈述中所述的案涉行为对Epsilon提出指控。
违约行为
24.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Epsilon(a)犯有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的任何重罪;(b)故意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虚假、不完整或误导性的信息;(c)未按照本协议第5段的约定进行合作;(d)未完全执行本协议第19-20段和附件C约定的合规措施(有别于基于本协议第28段的约定,在未能高效执行合规措施时应支付约定赔偿金的情形);或(e)以其他方式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政府将起诉其所知的Epsilon实施的任何联邦刑事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第1段所述的起诉书中的指控。政府可在科罗拉多的地区法院或任何其他合适的地点起诉。关于Epsilon是否实质性违反协议以及是否起诉Epsilon的决定,由政府自行决定,不受任何法院或仲裁庭的审查。任何此类起诉可以Epsilon提供的信息为前提。若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前,政府业已知晓某案涉行为或案涉行为相关行为,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上述行为的诉讼时效尚未届满,则政府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的期间起诉Epsilon,即使在该期间内被诉行为的诉讼时效已届满。因此,签署本协议意味着Epsilon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的行为,其诉讼时效的效力截止日期将延缓至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
25. 如果政府认定Epsilon实质性违反了本协议,政府同意在起诉该种违约行为前先向Epsilon发出相应的书面通知。在收到该种通知的三十天内,Epsilon应有机会向政府作出书面回应,解释此类违约行为的性质和情况,以及Epsilon为解决和补救该种情况而采取的行动,政府决定是否起诉公司时应考虑该种解释。
26. 如果政府因Epsilon实质性违约而起诉,那么(a)无论在本协议签署前还是签署后,Epsilon或其代表向政府或法院所作的所有陈述,包括所附事实陈述,以及Epsilon在大陪审团、法院或任何仲裁庭,或在任何立法听证会上所作的任何证词,以及从该类陈述或证词中得出的任何线索,只要该类陈述或证词根据《联邦证据规则》具有可采性,则政府对Epsilon进行刑事起诉时均可以此作为证据,不过,与前者不同,所附事实陈述可被全部接受;(b)Epsilon不得根据《美国宪法》、《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1(f)条、《联邦证据规则》第410条或任何其他联邦规则,主张Epsilon或其代表在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后所作的任何该类声明或证词,或从中得出的任何线索,应被排除或不可采。为确定Epsilon是否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任何现任或未来的董事、高管或雇员,或任何代表Epsilon的人,或任何按其指示行事的人,他们的行为或陈述是否会被归属于Epsilon,应由政府自行决定。
27. Epsilon确认,政府没有就Epsilon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本案进入审理程序时法院可能判处的刑罚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Epsilon还确认,该种判决完全由法院自由裁量作出,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约束或限制法院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Epsilon公司的出售、合并或公司形式的其他变更
29. 除非双方就某一特定交易另有约定,否则Epsilon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Epsilon对公司形式进行任何变更,包括出售、合并或转让对Epsilon的某些经营(指Epsilon进行的联合经营,以及参与案涉行为的子公司的经营)至关重要的业务,应遵循以下约定。由于上述业务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业已存在,故,无论出售的形式体现为出售、资产出售、合并、转让或公司形式的其他变更,任何出售、合并、转让或其他公司形式变更的合同中均应包括一项条款,约束买方或其利益承继人,使其遵守本协议中所述的义务。买方或利益承继人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同意,政府根据本协议认定违约的权利也完全适用于该实体。Epsilon同意,若未能在交易合同中纳入上述条款,任何此类交易将归于无效。Epsilon应在进行上述公司形式变更前至少三十天向政府发出通知。若政府认定该交易(或一系列交易)规避或不利于本协议的执行目的,则应在该交易(或一系列交易)开始前通知Epsilon。在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若Epsilon从事的交易规避或不利于本协议的执行目的,则政府可根据本协议第24-27段认定其违反本协议。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影响Epsilon向买方或利益承继人就履行交易日期前可能引发的损害进行补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只要政府认定该种措施不会规避或妨碍本协议执行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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