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麟阁经略
作者:仝麟阁
1月3日凌晨时,在河南“老子故里”——鹿邑县的老君台门口,一群游客因燃放烟花爆竹(景区禁止燃放),而招徕警方干涉。结果群体带来的冲动,使一群00后少年与民警发生冲突,甚至打砸了警车。
这个事情发生后,激起了热议。我也去看了一下评论,发现大多数人的讨论还是集中在谁对谁错上,而不是对事件成因和规避方式进行思考。从对错上看,于法而言,在被禁止的地区燃放爆竹,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消防问题,如果执法者执法得当(没有看到全程录像),打砸警车更是直接的违法行为,这应该没有争议。可我们单看“燃放爆竹”这件事,从情理而言,中国人确实有“爆竹声中迎新年”的传统。今年我们告别了多灾多难的2022,燃放爆竹对很多人更有纪念意义,这也是无可厚非的。燃放烟花当然可以衬托过年的氛围,我经常会和朋友聊,现在比童年时少了许多年味。我总是不由自主怀念儿童时代和大人出去放炮的日子,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都有这样的记忆。不过,我相信大家也可以理解,爆竹带来的污染和消防隐患,也是客观存在的。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也是为安全和环境着想,尤其在过年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最怕乐极生悲。所以,燃放烟花的需求和公共管理的困难,形成了一组矛盾,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但这个问题也并非无解,有些地方就做出了政策示范:辽宁大连采取的方式是“制定区域+限制时间”。2022年12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规定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在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而控制燃放区域以及之外区域,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不限时。大连市政府体恤了民意需求,但也毫无疑问地增加了政府的工作难度。除了大连之外,东营、滨州也颁布了类似政策,相比合肥的一刀切(全域禁止燃放和生产爆竹),这些城市对燃放爆竹的管理显然更人性化。观念是一点点改变的,不能因为我们进入了现代社会,就把过去的一切统称为“陋习”。我并不了解鹿邑县的燃放政策,但春节将近,届时可能会有更多人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的法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来平衡行政管理和民众需求?除了上述政策外,能否在生产源头上对爆竹上给予更高规格的生产门槛(低污染、低燃烧烈度),要求爆竹生产者在产品包装上提示可燃放的范围,以减少爆竹的危害?另外,我也想知道的是。警方去现场,在面对一群情绪上头的青年人时,是否有足够的群体事件处理经验?是否有良好的沟通和对情况的判断?这仅仅是善意的提醒,无论对执法效果还是执法者的人身安全而言,执法方式现如今变得也来越重要。在人社部不久前的统计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在去年低至50%以下。这种情况当然会随着疫情的结束而逐渐好转,但挫折感在热血方刚的年轻人中存在,也是暂时正常的现象。因此,国家部委和很多地方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今年各大高校将设立就业指标,地方政府则接到了复工复产的任务,要重点关注青年人的就业问题。对于年轻人而言,我们的关注不止在就业层面,整个社会应该给年轻人更多耐心和包容,多沟通而不是粗暴地进行吓阻,从而减少负面情绪的危害。毕竟,今天的年轻人观念有所转变,更加注重自我和个性,对组建家庭、传宗接代的欲望有所下降,行为和情感的波动程度要比前几代人更大。这次事件并非只有负面,也给管理者带来了经验。年关将至,对于爆竹、群体的管理各地方政府可能要多费一点心。疫情三年,中国人好好过个年,也是一件不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