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观社论 | 期待有更多创造力的执行者
就新一届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3月13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强提了“四件事”,其中一条就是“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
他说,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都要有服务意识、发展意识,特别是在履行审批、管理职能时,不能光踩刹车、不踩油门;不能尽设路障、不设路标;凡事要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有创造力的执行者。
过去几年,我们对存在于政府官员中的懒政、怠政有很多批评,其典型特征恐怕就是 “光踩刹车不踩油门;尽设路障不设路标”,只问“可以不可以”,不管“应该不应该”。这样的情况无论是发生在社会民生领域还是经济领域,都可能造成对公众和企业利益的损害,损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因此,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对于提振信心“拼经济”的当下而言有其迫切性。与此同时我们认为,新一届政府对此提出明确的要求,更因为我们身处未有之大变局中,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带来的新图景,正在迅速展开,创造和“破坏”正在集中发生。从企业角度来看,是传统企业的衰落和新兴企业的崛起;从产业角度看,是旧产业被重构,新产业成为主导势力;从社会的角度看,就是新阶层的出现、新文化、新文明的诞生;从政府角度来看,意味着旧规则的打破,新的制度框架的建立,是各级政府部门增强自身履职能力的需要。
这意味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挑战。面对这样的现实,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继续削减各项审批事项;另一方面也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增强自身履职能力。政府部门如果墨守成规,或者不管实际情况怎样,一味死守条条框框,不能守正创新,提升效能,也很难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们理解,这里所说的创造性执行能力,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的企业家精神。它不是用“有形的手”去干扰或者束缚“无形的手”,不是政府部门的越位或错位,更不是有权任性乱作为,而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在深刻理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守正创新。
当然我们说,要让这样的创造性执行能力在工作实践中充分展示,还要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让各级政府官员们“想干”也“敢干”,既要有恰当的问责和激励,也要有相应的容错机制。如果动辄得咎、做得越多错得越多,恐怕也会让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畏手畏脚,宁愿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绝不肯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
现实地看,这种创造性执行能力不是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可以提高的。它应该来自于深入基层的调查研究,来自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所以,评价和衡量这种创造性执行能力,应该是看它是否呼应了民之所愿、民之所盼,是否有助于推进社会的创新能力,增强社会和经济的灵活性,让创新和企业家精神在更大的空间里蓬勃生长。
我们期待各级政府中多一些有创造性执行能力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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