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营企业到社会企业,实现共同富裕靠什么?
中国的部分大企业正在走向社会企业,但中小企业始终是民营企业的主体,他们不会朝社会企业部署。应以市场选择而不是以价值偏好来决定资源配置方式。同时,要强调让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民营企业家吃到安全感、使命感、荣誉感三个“定心丸”
文|《财经》杂志记者 邹碧颖
编辑|王延春
“走向共同富裕,必须充分调动和深入发掘民营企业发展的潜力和效力。”4月27日,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召开了《走向共同富裕——民营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研究》线上专家座谈会暨新书发布会。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刘迎秋发言表示,实现共同富裕,不是限制、打击甚至中止民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而是要通过税收和产业负面清单等政策措施的调解,切实有效保护和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如此,国民才能共同富裕,国家才能日益强盛。
刘迎秋举例,中国改革开放后40多年创造的财富远比改革开放之前30年多出数十倍乃百倍。1952年中国国民收入是589亿元,1978年为3010亿元,按不变价格增长3.53倍;改革开放1978年3678亿元,2020年达到102万亿元,按不变价格增长39倍。而如果以现价计算,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财富增长较前一阶段多出了200多倍。最根本的一条原因是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如今,民营经济贡献着中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而近年来,中国基尼系数越过了0.4的警戒线,意味着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去年8月,“共同富裕”战略被中央提上议程。如何看待新时代民营企业的角色定位?转型为社会企业,是否是民营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一条可行路径?
“一些企业家说,企业做大了以后,一天到晚我到底在忙什么,没有礼拜六,没有礼拜天,没有节假日,这个赚钱就是我的目标吗?”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认为,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是大势所趋,是自愿的,而且确实是他们内心孕育的动力和冲动,社会应该提供好的支持,但是绝对不是强迫性。
社会企业有5大基本特征,是市场经济的必然
改革开放后,中国民营企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变化,社会财富的创造也在迅速增多。2021年,中国规模以上的私营工业企业有30多万家,户均资产1.3亿元,净资产7000多万元。2021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户平均资产达到100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700亿元,净利润达到40亿元。
这一过程中,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逐渐从企业家个人、家族的事务,演变为涉及员工、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甚至是整个世界的福祉。
这些年,民营企业家的财富分配观念慢慢发生改变。2021年胡润慈善榜上榜39位中国慈善家,平均捐赠8.2亿元,最多捐赠120亿元。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副院长陈永杰指出,中国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其内在性质正在发生转变,既不是简单地不姓“私”,也不是简单地就姓“公”,而是姓“社”,是社会企业:
特征一,是企业股权社会化。民营企业由个人和家族持股为主,逐步转变为由企业的管理层、员工、社会公众、社会机构共同持股。目前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个人与家族持股的比例低于50%,有的只剩百分之几。
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社会化。企业管理由过去的个人和家族管理为主,逐渐转变为向社会公开选定管理人员,主要以职业经理人管理为主。拥有较多股权的社会股东,也拥有较大的决策影响力。
三是企业经营目的的社会化。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利润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必须甚至只有通过与员工利益、社区利益、行业利益、国家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甚至以后者为首要目标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四是企业利润归属的社会化。企业利润上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分为公积金、公益金和股东分红。公积金用于企业投资再发展;公益金用于企业员工福利;分红按照股份大小归各个股东,包括员工股东、社会股东。不少企业家个人及家族也把自己分红的相当一部分用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
五是企业财产传承的社会化。不少企业家明确表示,从企业长远发展、财产长久安全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出发,自己退休后或百年以后只将少部分资产交于子女。企业多数资产将交给可信任的管理人。百年以后,主要部分财富交给公益慈善基金组,由基金组织行使股权,股权收入长期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研究部主任徐鹏飞举例,创办于1987年的福耀集团,是全球最重要的汽车玻璃生产商之一,但家族企业色彩日益淡化。股权结构中,曹德旺家族实际控制23.61%的股权,其余76.39%的股权由其他投资者持有。其中,49.78%的股份由除机构投资者以外的社会公众持有。福耀集团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一共18名,除了4名家族成员,其他均为职业经理人或创业元老。这些年,福耀集团的累计分红大于募资,实现了利润分配的社会化。该公司创办的河仁慈善基金还宣布筹建福耀科技大学。据该公司数据,截至2019年底,福耀集团和董事长曹德旺本人累计捐赠约120亿元。
陈永杰指出,中国民营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与西方私人公司向大型股份公司、甚至跨国公司转变的趋势与规律是基本一致的。目前,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大多只具备社会企业的部分特征。但只要实行市场经济,实施公司制,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社会化的趋势就必然出现。民营企业向社会化发展将有利于中国实现共同富裕。
陈永杰指出,在混合经济改革推动下,中国大型企业制度形式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是产生三类社会企业:国有—社会企业,民营—社会企业,外资—社会企业,三类企业又可相互融合、相互转变。三类社会企业将成为中国市场主体的重要基础。三类社会企业的发展,将吸引日益增多的企业员工、社会公众和机构成为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进而将有力地推进中国共同富裕的逐步实现。
陈永杰建议,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推行员工持股制度;推动养老金持股大型民营企业;鼓励机构投资者持股大型民营企业;鼓励国有与民营相互融合,建立社会企业;鼓励外资与民营相互融合,建立社会企业;发挥民营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要改变财产继承法律,支持家族企业财产的社会性承继。
避免误读为社会改造,包容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从个体企业走向社会企业,是资本自身演进的典型逻辑规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和要求,也是产业技术转型升级的推动,而不是传统意义的社会改造。”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原司长孔泾源强调,资产虚拟化、股份社会化、企业社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不是人为预定的价值取向。需要看到,中小企业永远是民营企业的真正主体,不能因为一部分大企业走向社会企业,就把全部民营经济主体朝向社会企业部署。不能以价值偏好来决定资源配置方式。
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担心,人人都想“分蛋糕”,却不愿“做蛋糕”。一方面,部分人靠一线城市投资房产获得财富升值,另一方面“创二代”也不愿意接班。近年来,关于姓资姓社的争论,也可能会伤害一些正在努力做蛋糕的人员。
“1988年我创业的时候,感觉是自己的企业。到了1993年有几百人,感觉是团队的企业。到了1998年几千人,我就觉得是社会的企业,所以推动上市。”黄代放回忆,泰豪集团2003年从股权层面推动了第一次分配,20%分给一起创业的团队,再拿出20%奖励未来10年可能为公司作出贡献的员工,还留了20%将来捐给工会,支持员工培训和困难救助,另外20%成立基金会,专门做社会捐赠。他自己留了20%。到了2008年,再从集团资产配置的层面,拿出1/3的资产投资建立大学。目前泰豪集团创办了一所本科学校、一所专科院校。
三全集团董事长陈泽民表示,民营企业在创业发展中面临众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历经风风雨雨,千辛万苦,稍不留心就会触碰“高压线”。民营经营者摆个小摊做生意,能够有尊严地解决自己的生活需要,还能雇人为社会做贡献。全社会应该包容这些经营者的存在。“共同富裕”不是要养懒人,不是鼓励好吃懒做的人。
1956年12月,毛泽东主席在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时说,共产党员就是要带领全国人民写好“送穷文”,就是要送走穷国,这需要几十年,还说如果搞不好社会主义,我们可以搞资本,表达了共产党人对送走穷鬼的决心。40年来的改革开放,我们实现了小康社会,但客观的讲,只是达到最基本的脱贫标准,我们仍是不富裕的国家。
《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张志勇强调,中国从前在“送穷鬼”的道路上吃了很多苦头,做了一些违背客观实际的事情。市场经济是迄今证明最有效的经济方式,也奠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基因。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坚定走市场经济道路。
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看来,共同富裕应该是“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原副部长魏加宁分析,为什么要提出共同富裕?是由于这些年贫富差距过大,我们有一个研究,凡是基尼系数高于警戒线0.4的国家,可能面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贫富差距过大,不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而且也违背党的初心——党的初心不是要“消灭私有制”,而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贫富差距拉大是综合因素造成的。身份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以及中国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彻底完成,泡沫经济、全球化、数字化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贫富差距。发达国家对公平与效率的追求一般呈现阶梯型,即一段时间追求公平,上一个台阶后,追求效率,再上一个台阶,不断往上。中国须注意不要落入公平、效率两个非此即彼的极点中不断循环。
要想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通常是依靠“三次分配”,更严格地讲是“四次分配”。所谓“四次分配”就是在“三次分配”前面再增加一个“零次分配”。
所谓“零次分配”就是前面讲的,要缩小“身份差距”,包括城乡居民的差距,国企职工和民企员工之间的差距,以及户籍上的差距,要通过“零次分配”来解决这些“身份差距”。“一次分配”主要解决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当由企业主导,工会制衡。“二次分配”主要解决的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应当由政府主导,民主监督。“三次分配”解决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应当民间主导,政府减税加以鼓励。
魏加宁建议,“零次分配”强调的是“平等原则”,应当通过公民化改革来加以解决,包括自由迁徙、人人平等、国民待遇等。“一次分配”强调的是“效率原则”,应当加快完善市场化改革,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把蛋糕做大。“二次分配”强调的是“公平原则”,应当通过民主化改革来加以实现,也就是用政改换税改,一方面,通过税改给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安全网”,另一方面通过税改也给富人提供“安全感”,让他们能够安下心来长期投资发展。“三次分配”强调的是“自愿原则”,应当通过社会化改革,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推进ESG指数编制评估;大力发展慈善基金,发展NGO。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民营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但这并不代表平均主义。实际上,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都需要履行社会责任,现在国际上关于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的规范和要求都应该去履行。所谓“社会企业”,也要实现公司治理的规范化、现代化,保证企业的基业常青。
清华大学国际生物经济中心主任王宏广建议,要让民营企业家吃到安全感、使命感、荣誉感三个“定心丸”,凡是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都应当获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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