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没有外来者,只有不同版本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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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新近好书的试读章节,由小鸟文学编辑部从近期出版物中挑选而来。祝阅读愉快。
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三十一卷,为免费内容。
“我们会死。也许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但我们创造了语言。也许这就是衡量我们生命的尺度。”
《他者的起源》完整收录了作家托妮·莫里森于 1993 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时发表的演讲、哈佛大学两次系列讲座《在黑暗中游戏》与《他者的起源》,以及作家惟一的短篇小说《宣叙调》。本书是送给这个屡遭损毁的世界的一份奇妙锦囊。在这段由私人经验、文学批评和历史档案构筑而成的旅途中,托妮·莫里森用诗性的文字指引我们越过修辞的藩篱与故事的屏风,看到语言本身最难言明的美,直致掩藏在权力背后的历史潜台词逐一显露在我们的面前。经出版社授权,我们摘选了《他者的起源》讲座中《肤色崇拜》和《建构“黑人性”》两章,分享给读者。
肤色崇拜
我一直迷恋于文学利用肤色来揭示人物、推动情节发展的方法,尤其是当小说以白人为主角的时候(几乎总是如此)。无论是一滴神秘的“黑人”之血带来的恐怖,还是与生俱来的白人优越感,又或者是狂乱无度的性权力,肤色的设定及其意义往往是决定因素。
关于“一滴血”原则所激发的恐惧,威廉·福克纳是最好的指路人。不然是什么在《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中作祟?在乱伦和异族通婚这两种令人愤慨的婚姻行为中,后者——一个用来表示“种族混杂”的古老但有用的词——显然更值得憎恶。在很多美国文学作品中,当故事情节需要一场家庭危机来推进时,没有什么比一次不同种族之间的性事更为可憎。这种关系里的两情相悦被描写得不合常理,令人震惊、憎恶。与强奸奴隶不同,这一选择——或者更糟糕的情况——这种爱,会受到全方位的谴责。在福克纳的作品中,这还会导致谋杀。
在《押沙龙,押沙龙!》第四章,康普生先生向昆丁解释亨利·萨德本杀死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查尔斯·邦的原因:
在小说的后半段,昆丁想象亨利与查尔斯之间的对话:
欧内斯特·海明威利用肤色主义的手段同样引人深思。肤色主义这一可被尽情利用的工具在几种不同的模式间切换——黑人的形象从卑鄙之人,到悲哀但充满温情的正面角色,再到点燃狂热肉欲的黑皮肤。这些人物类型存在于作家生活的世界之中,充斥着他或她的想象,但我感兴趣的是这个世界是如何被表述的。肤色主义是如此实用——它是叙事的终极捷径。
看看海明威在《有钱人和没钱人》中是如何运用肤色主义的。当小说的主角、朗姆酒走私犯哈里·摩根与船上唯一的黑人角色正面对话时,他直呼其名:韦斯利。但是当小说的叙述视角面对读者时,说(写)的却是“黑鬼”。这是两人与古巴官员发生冲突并被枪打伤后,在摩根的船上的场景:
我们尚不清楚为什么他同伴的真名不足以推动、解释或描述他们的险况——除非作者想要突出叙述者对一个黑人男性的同情,这么做可能会让这个走私犯更得读者的欢心。
让我们再把这个不停抱怨、软弱、需要(比他伤势更重的)白人老板帮助的黑人,与海明威对另一种种族修辞的处理进行比较——后者旨在唤起读者对色情与欲念的联想。
在《伊甸园》中,一开始被作者称为“年轻人”的男性角色戴维与他的新婚妻子凯瑟琳——海明威时而用“女孩”代指她——在法国蔚蓝海岸共度悠长的蜜月之旅。他们在那里放松、游泳、吃吃喝喝,一次又一次地做爱。他们的对话大多是无关紧要的闲聊或忏悔,但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主题是黑色的身体是多么美丽动人,充满性魅力:
这种乱伦、黑皮肤和性爱的奇异组合,与海明威在《有钱人和没钱人》中对“古巴人”和“黑鬼”的区分十分不同。小说中,虽然两者实际上都指古巴人(出生在古巴的人),但后者却被剥夺了国籍和家乡。
肤色主义在文学中扮演重要角色,有着十足充分的原因——它在当时被写入了法律。只要对“所谓的”肤色法规稍做观察,我们就能发现肤色在判定某一行为是否合法时的重要性。根据
《弗吉尼亚黑人法》(即由琼·珀塞尔·吉尔德收集并整理的弗吉尼亚州用于实行奴隶制、控制黑人的法案)序言中所言,这些法律“渗透到十八和十九世纪黑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他们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同时,这意味着它们也渗透到白人多数派的生活结构中”。
例如,一七O五年的一项法令规定:“不服从英格兰国教者、囚犯、黑人、黑白混血儿、印第安奴仆及其他非基督教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担任任何案件的证人。”
根据一八四七年的一部刑法,“任何召集奴隶或自由黑人并教导他们读写的白人……应判处六个月以下监禁及一百美金以下罚款”。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在种族隔离政策下,一九四四年的《伯明翰市法律通则》禁止任何黑人与白人在公共场所一起玩“纸牌、骰子、多米诺骨牌或跳棋”。
这些过时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十分愚蠢。它们虽然已不再也不能再被强制执行,却为许多作家铺就了一条能在其上大显身手的华毯。
成为美国人的文化机制简单明了。一个来自意大利或俄罗斯的移民可能保留了一些母国的语言和习俗,但若想成为美国人,得到他人的承认并且真正地成为美国的一部分,她必须变成一种在她的祖国无法想象的存在:白人。这个身份可能会让她感到自在或者不自在,但它将一直存在下去,并给她带来某些优势和自由。
大量文献表明,非洲人和他们的后代没有这种选择。我开始对如何通过文化而非肤色来呈现黑人形象产生了兴趣——当肤色本身会为他们招致憎恨,当肤色只是一个次要特征,当肤色没有被交代或被刻意隐藏起来。它给予我一个特别的机会去无视对肤色的迷恋,也让我从极其审慎的写作中获得某种与之相伴的自由。我在我的几部小说中通过拒绝依赖种族符号,甚至向读者提示我的这种写作策略,来戏剧化地突出这一点。
《天堂》的开场便使用了这一策略:“他们先朝那个白人姑娘开了枪。对剩下的人他们可以从容下手。”这是对种族身份的爆发式叙述。在之后对被袭击的修道院中女性的描述中,小说隐去了她们的种族信息。读者会把她找出来吗——那个白人女孩?还是会在寻找的过程中失去兴趣,放弃寻找后转而关注小说的实质内容?有些读者告诉我他们的猜测,但只有一个人猜对了。她的关注点在于行为:任何黑人女孩——不管她从哪里来,有着何种过往——都不会有的那些举动或者设想。这一无关种族的群体毗邻一个与之截然相反的社群:对其中的居民而言,种族纯洁性就是一切。任何不是“黑如八层石”,即肤色犹如煤矿最底层一样深的人,都会遭到这个镇子的排斥。
《最蓝的眼睛》等其他作品的主题则是肤色崇拜的结局——它那毁灭性的力量。
在《家》这部作品中,我再次尝试隐去肤色。只要读者细心注意一些行为符号,一些黑人日常承受的限制,比如在公共汽车上坐在哪里、在哪里撒尿等信息,便能轻易猜出角色的肤色。但我成功地让读者忽视肤色,这使我的编辑感到焦虑。因此,我不太情愿地铺设了一些指向性的线索,来帮助读者确认主角弗兰克·莫尼的种族身份。我认为这是一种与我的写作目的相悖的错误做法。
在《孩子的愤怒》中,肤色既是一种诅咒又是一种祝福,既是一把锤子又是一枚金戒指。但无论是锤子还是戒指,都不会让读者对角色产生真正的共鸣,只有无私地关爱他人才是真正成熟的标志。
在文学写作中,有意无意地揭示角色种族身份的机会如此之多,但我发现为黑人角色创作无关肤色的文学作品是一项既令人解脱又极其困难的工作。
如果海明威在小说中仅仅使用韦斯利这个名字,他的作品会丧失多少张力与趣味?如果福克纳把书的主题局限于乱伦而非戏剧性的“一滴血”诅咒,小说的魅力和震撼会降低多少?
部分读者第一次读《恩惠》——一个先于塞勒姆女巫审判案两年发生的故事,可能会以为只有黑人是奴隶。但诸如美国原住民、白人同性恋伴侣这些我在书中写到的角色,都有可能成为奴隶。《恩惠》中的白人女主人虽然不是奴隶,却也是在一场包办婚姻中被买来的。
我在短篇小说《宣叙调》中第一次尝试这种抹除种族特征的写作技巧。它本来是一部写给两位女演员的剧本——其中一位是黑人,一位是白人。但我当时并不知道她们会分别扮演哪个角色,于是我干脆丢弃肤色,把社会阶层作为她们的身份特征。女演员们一点也不喜欢我的剧本。后来,我把这些素材改写成短篇小说,但采用了与原计划相反的策略——角色的确有了种族之分,可所有的种族符号都被刻意抹除了。大部分读者仍坚持寻找那些我拒绝给予他们的信息,而非试图理解故事情节和角色发展。
其他黑人作家可能并不会欣赏或关心我的这些努力。几十年间,他们致力于塑造鲜明的黑人角色,并为这些角色书写强有力的故事;他们可能会怀疑我是否在进行文学“洗白”。并非如此。我也不要求其他人加入我的战线。但我已下定决心要拔去廉价的种族主义利齿,消灭并证伪那些常规、简陋、触手可得的肤色崇拜——这种崇拜本身就是对奴隶制的重演。
建构“黑人性”
对“黑人”的定义与对“黑人性”的论述多种多样,其中充斥着不可靠的理论与编造。审视这些用语的建构方式、文学用途,和它们所激发的或暴力或积极的行动,哪怕不能阐明问题,也会十分有趣。
我仔细研究过俄克拉荷马州黑人城镇的历史。那些宣称可为拓荒者们“自由”利用的土地,即俄克拉荷马领地和印第安领地,是(通过胁迫性手段)从科曼奇部落征用的。在那些对这片新土地宣示所有权的人中,既有自由人也有曾经的奴隶。他们建立了大约五十个城镇。据我所知,在这五十个城镇中,大约有十三个依然存在:兰斯顿大学的建校地兰斯顿、拥有两所大学——克里克-塞米诺尔学院和美以美会学院——的波利、塔拉哈西、雷德伯德、弗农、泰特姆斯、布鲁克斯维尔、格雷森、利马、萨米特、伦蒂斯维尔、塔夫脱和克利尔维尤。
并不是所有的居民都是黑皮肤;少数人是美洲原住民或欧洲人。但他们自称是黑人,并凭借这个身份接受政府的帮助。这些城镇的建立者对“黑人”的定义并不总是清楚明了。南北战争后,当解放了的奴隶迁移到北部和中西部时,很多广告和招揽告示都警告说:“有备而来,否则别来。”这看上去是一个明智的建议:带上你自己的工具、马匹、衣服、金钱和本事,这样你就可以自食其力,不会成为负担。然而这也有其排外性:如果来者是只会料理家务的老寡妇、带着年幼孩子的独身母亲,或是身体残疾的老人呢?他们会被告诫远离城镇,以确保它的健康和发展。另外,混血的拓荒者似乎更受欢迎。这个结论是我从老照片中那一两个被派去当守卫的深肤色男人身上看出来的。显然,居住在繁荣的黑人城镇上的主要是浅肤色的人,也就是说,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白人”的血液。
我强调这种肤色特征有两个原因。一是肤色的含义及其所谓的特性作为学术和政治讨论的主题至少已有一个世纪。另一个原因是这种“含义”对所谓的黑人和白人群体都产生了影响。(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南非人之外,非洲人不会自称“黑人”。他们是加纳人、尼日利亚人、肯尼亚人,依此类推。)
大量的医学和科学研究都致力于解释黑人是什么物种、他们拥有什么特征,并在此之前假设这些问题都是合理的。这些研究者在十九世纪为各种“心理障碍”所发明的词汇令人惊诧:“懈息症”(黑人奴隶或自由人的无赖行径),“漂泊症”(奴隶逃离禁锢的倾向)。这些术语无疑助长了种族主义及其传播,甚至现在我们也将其视为理所当然。(作为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关于“黑人性”的等级秩序或种族理论,我们会是什么样子,会做什么,会变成怎样?)
一旦“黑人性”的社会、政治和医学定义得到了接纳,这会对黑人群体产生怎样的影响?
我们刚刚谈到,黑人城镇作为安全、繁荣、远离白人的港湾持续发展。但在一个充满敌意和死亡威胁的世界里,黑人居民的生活会是怎样的?毫无疑问,考虑到他们对周围世界的了解,他们能有多安全?之前我提到,在一八六五年到一九二O年间于俄克拉荷马州建立的大约五十个黑人城镇中,有十三个至今仍然存在。那约三十七个不复存在的城镇中的居民可能已经亲眼目睹了他们当初出逃的原因,并重新思考了黑人生命的价值,特别是那些经历了一九四六年的人。
二十世纪的美国并没有远离优生学,私刑也没有停息。黑人的尸体被兴奋的白人旁观者包围的照片出现在印刷品上,印有私刑场景的明信片也颇受欢迎。
黑人承受的恐惧既不是幻想,也不是一种病态。
一九四六年,仍穿着制服的黑人退伍军人艾萨克·伍达德,在南卡罗来纳州走下灰狗巴士。当时他正准备返回北卡罗来纳州与家人团聚。他在军队里待了四年,在太平洋战区(他在那里被提拔为中士)和亚太地区(他在那里获得了一枚战役勋章、一枚二战胜利勋章和一枚品行优良勋章)服役。当大巴到达休息站时,他问司机是否有上厕所的时间。他们争论了一番,但他最终被允许使用厕所。后来,大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贝茨堡停了下来,司机叫警察把伍达德中士带走(显然,以他上厕所为由)。警察局局长林伍德·舒尔把伍达德带到附近的一条小巷,并在那里与其他几个警察一起用警棍殴打了他。之后他们把他带到监狱,以妨碍治安的罪名逮捕他。伍达德入狱的那晚,警长继续用警棍打他,并挖出了他的眼睛。第二天早上,伍达德被当地法官认定为有罪,并处以五十美金罚款。伍达德请求的医疗救助在两天之后才到。与此同时,由于他陷入了轻度失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被送往南卡罗来纳州艾肯市的一家医院。在他的家人报告他失踪的三周后,他被人找到并紧急送往斯帕坦堡的一家陆军医院。他双眼的伤势已经无法挽回。尽管双目失明,他活了下来,而且一直活到了一九九二年,享年七十三岁。而在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三十分钟的商议后,舒尔警长在众人热烈的掌声中被判无罪。
黑人承受的恐惧既不是幻想,也不是一种病态。
除了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和其他组织的报道之外,让这次袭击不同于许多其他类似事件,而得到杜鲁门总统关注的原因,或许是受害者制服上那展示着战场功绩的奖章。
这些黑人城镇在害怕什么?发生在艾萨克·伍达德身上的事情并不是孤例。
以下是我列举的二十世纪发生的大量私刑案件中的一小部分:
这仅仅是部分案件,骇人听闻的案例还有更多,但我认为这些案例对于(不再是奴隶的)黑人在二十世纪的处境与他们所面临的真实威胁仍具代表性。
他们因此逃向“自由”的土地,并建立了自己的肤色等级制度,将最深的黑色——“蓝黑色”——作为一个人是否会被接纳的明确标准。这就是我的小说《天堂》的前提,它的背景是俄克拉荷马州一个(虚构的)名叫鲁比的偏僻小镇,镇上的居民都是黑人。在那里“没有可以提供给旅行者的任何东西:没有小餐馆,没有警察,没有加油站,没有公用电话,没有电影院,没有医院”。
黑人之间的肤色编码、被自己的种族排斥在外的风险,以同样无理的方式遭受像艾萨克·伍达德那样残暴对待的极大可能性,这些都是启发了许多黑人城镇创立者的现实。在《天堂》中,我想象了一个逆向的反乌托邦——通过加深“黑人”的定义并追寻其纯洁性,来对抗“白人”纯洁性的优生学。尤其是那条把许多一无所有的出逃的黑人拒之门外的规定:“有备而来,否则别来。”
一个全是黑人的小镇为什么要强调自身种族纯洁性的标准?它又是如何成功的?在《天堂》里,我想重塑“黑人性”。
我想探索种族纯洁性的要求,以及当黑人的种族纯洁性受到劣等或不纯之人威胁时城镇居民的反应。
在《天堂》里,我把玩着这些混乱且令人困惑的“黑人性”概念。我在开篇就指向了种族、纯洁性和暴力:“他们先朝那个白人姑娘开了枪。对剩下的人他们可以从容下手。”就像我没有说明“白人姑娘”是谁一样,在最初的袭击中,没有一个凶手被指名道姓。杀人者是儿子、侄子、兄弟、叔叔、朋友或是姐夫——但他们都没有名字。
在刻意隐藏他们的姓名之后,接下来的每一章都以一个女性的名字为标题——玛维斯、格蕾丝、西尼卡、迪万、帕特丽莎、康瑟蕾塔、娄恩和萨维-玛丽,但她们的“种族”身份都没有得到交代。
我急切地想拔去种族这一概念的利齿,让它更为戏剧化,希望以此说明这一建构之物的游移不定和无意义。当你了解这些角色的种族身份,你就真的了解他们了吗?你能了解到什么呢?
鲁比“以外”的世界暗藏着威胁,小镇上的居民对自己身为黑人所面临的危险也了然于胸,这让他们决心建立一个可以自己控制并捍卫的纯黑人城镇:
摩根兄弟控制着他们帮忙建立的小镇,他们将小镇命名为鲁比,以纪念他们不久前去世的妹妹。然而,尽管他们在当地势力强大,镇上的居民之间仍存在深重的冲突。最扰乱人心的问题之一,便是那珍贵的、由祖辈制造并搬到鲁比的社区炉灶上(缺失了首字母)的铭文究竟写了什么。是“成为他皱起的眉头”吗?还是就像年轻人坚称的,“我们是他皱起的眉头”?抑或“女人是皱起的眉头”?和与外地人发生性关系这种引人侧目的现象同时存在的,还有根本的宗教分歧。普立安牧师是一位傲慢的保守派牧师,他的布道体现了这座小镇的众多分歧之一。以他在婚礼上的布道为例:
主持婚礼的米斯纳牧师是一位更为进步的传教士。他阐述了与之相反的观点,对他来说,爱是“毫无企图心的尊重:其所见证的并不是一个与他自己的爱同为一体的乖戾的主,而是一个能使人类去爱的主。并非为他自身的荣耀——绝不。上帝爱人类彼此互爱的方式,爱人类爱自己的方式,爱十字架上的超凡人物,因为他两方面都做到了,而且在明了这一点中死去”。他在会众面前举起十字架,无声抗议普立安的思想“毒药”,并心想:
鲁比内部的冲突不断激化,以至于(一部分)男人迫切地需要通过找出一个可以清除的敌人,来消灭社群内部的邪恶与分裂。鲁比附近的这所曾经的修道院中的女人们完美地满足了这一要求。
当然了,这些女人——一群与小镇格格不入的人,一群逃亡者——并不是内心平和的圣人。她们几乎在所有事情上都存在分歧,除了对修道院最后一位居民的深厚感情。这个醉醺醺的老妇名叫康瑟蕾塔,她欢迎所有人的到来。在鲁比的男人们对这些女人发动袭击之前,康瑟蕾塔带领她们举行了一场名为“喧嚣之梦”的奇妙仪式,净化修道院中的每个女人,赋予她们力量。但为时已晚。鲁比的男人们来了。
在所有这些基于种族和性别的权力分配所引起的争斗、混乱而不可调和的冲突中,我试图让读者注意到特定的个体是如何努力逃离伤害,弥补自己的过失——一次只讲一个故事。一个一个地讲。
这部作品——或者说我写作这部作品的目的——让我回想起多年前,我在一次维也纳双年展上的经历。在展出的一件艺术作品中,我被邀请进入一间光线昏暗的房间,面向一面镜子。几秒后,一个身影慢慢成形,向我靠近。是一位女性。当她(或者说她的影像)就在我身边,高度与我等身的时候,她把手放在玻璃上,而我也按照指示做同样的动作。我们就这么面对面地站着,无声地注视着对方。人影逐渐淡去,缩小,最后完全消失。另一位女性出现了。我们又一次触碰彼此的手心,又一次四目相对。这样的体验持续了一段时间。每位女性的年龄、体形、肤色、衣着都各不相同。我必须承认这是一次奇妙的经历——与一位陌生人亲密接触。沉默,却知晓。接受每一个人——一个一个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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