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本质,就是必须作出选择社会2023-10-21 11:10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这是《论语·乡党》当中的一段描述,说孔子有一天家里马厩烧掉了,孔子退朝下来,赶紧问“伤到人没有?”记录者单独加了一句“不问马”,言外之意,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总会有问问马怎么样了,毕竟马也是一条生命。但孔子的这个选择,在千年之后却得到了朱熹的肯定,朱熹在给《论语》做注释的时候特意加了一句:“非不爱马,然恐伤人之意多,故未暇问。盖贵人贱畜,理当如此。”也就是朱熹认为孔子不是不爱马,而是他更在乎人。把马和人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去追问,对人格是一种贬低,所以“贵人贱畜,理当如此”。儒家一般认为对孔子的这段记述是他“仁爱”的体现,但如果你细琢磨,会觉得很有意思——孔子对人的仁爱,居然是从对马的轻贱中体现出来的,也就是朱熹所谓的“贵人贱畜”。这个结论如果交给今天动物保护主义者来看,可能有点残忍,但确实体现了一个道理——人类的道德,在什么时候才能呈现?回答是,当你作出选择的时候。马厩烧了,先问人,还是先问马?孔子对仁的理解,就在这种选择中被体现。用一个更通俗的例子去阐述这个道理,就是那个老掉牙的段子——女生总喜欢问她男友或丈夫:“你妈和我同时掉进水里了,你先救谁?”其实你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会觉得它挺无厘头的、甚至有那么一丝丝残忍。可是为什么女生还是会这样执着的去问呢?因为女性的本能会让她们直观的把握这个道理——包括爱情在内的道德,是在具体选择中被呈现的。你别口头上光说爱不爱,你就说你现实中怎么选吧!选择总是胜于思辨,正如行动总是胜于语言。其实,无论读东方的《论语》还是西方的《圣经》,你都会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无论孔子还是耶稣,他们似乎都不是我们印象中那种温吞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相反,他们在书中的形象,往往是非常敢爱敢恨、观点鲜明,甚至有的时候堪称“雷厉风行”的。子曰“乡愿,德之贼也”,又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而耶稣进入耶路撒冷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进入圣殿,赶出殿里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新约·马可福音》)他还曾先后七次斥责法利赛人的伪善。甚至说“我来并不是叫这地上太平,乃是叫这地上动刀兵。”(《新约·马太福音》)如果光看这些段落,你可能会误认为孔子和耶稣是非常激进的改革者,但再仔细阅读,你会发现不是这样的。孔子和耶稣在这里所强调的,并不是激进的行为,而是教导人类在一些道德难题面前,一定要进行选择。也许你不选、或者做一个各打五十大板的评价,的确可以成为一个谁也不得罪的老好人,但这样的人是被孔子和耶稣所共同讨厌的。他们是“乡愿”和“法利赛人”,因为他们让道德失去了本应有的锋锐,变得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这里我想聊到另一本科幻小说——《三体》,读我文章久了的朋友,应该知道我对大刘的这篇名作,虽然很喜欢读,但却是有颇多非议的。其中意见最大的,就是他在《三体3·死神永生》中塑造了程心这样一个角色。大刘将这个人物塑造为了他心目中人类道德的化身与代表,可程心最终却毁了人类文明。所以他通过对这个人物的批判,完成了对人类道德的反思甚至否定,主张“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在黑暗的宇宙当中,人类的道德是没有意义的。而我不同意刘慈欣老师这种描写的原因,就在于我所知道的道德,恰恰不是他所塑造的程心那个样子的。试想一下,如果孔子或者耶稣还在人间,让这两位东西方道德基准律的塑造者去评价一下程心,前者会说她是标准的“乡愿”,而后者八成会说她是女版法利赛人。她所体现的,压根就不是道德和人性。因为程心这个人物性格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不做选择,更不敢承受选择所带来的道德代价——当她成为“执剑人”,看着水滴向着太阳系扑来时,她的选择是惊恐的直接丢掉了遥控器。而当地球出现毁灭的危机,艾AA要她在一群孩子中选出两个跟着她们一起逃生时,她又说“天哪,这让我怎么选?”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依照自己的道德律,无惧作出选择,并坦然承受它的代价,而这恰恰是程心所缺失的。如果你把程心这个人变一变性,把她当做男的看。你会发现这哪里是个“圣母”,这根本就是个标准渣男——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而这“三不原则”的本质,其实就是她不愿意做选择,更不愿意承担这个选择所将带来的道德代价。所以刘慈欣老师这个人物虽然塑造的很成功,但他的结论是错的,程心所代表的非但不是人类道德的总和,反倒是一种“非道德”的集合。因为“道德”这个概念本身,就应当是包含一系列的价值判断、利弊权衡,并赋予道德的拥有者做决定的勇气的。孔子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所谓“当仁不让”,耶稣所言“愿你的道行在地上,如同在天上。”说的都是这个意思——一个有道德的人,在遭遇伦理的两难时,其内心当然会纠结、会犹疑,但这不会妨碍他最终作出果断地决定。因为心中的道德律会给他做这个选择的勇气,以及承受相应代价的担当。那么,让我们回到现实生活,在现实中,我们总会遇到很多道德悖论。比如,恐怖分子跨境袭击了多国无辜平民,而这些恐怖分子又藏在平民中,那么这个时候要不要采取断然措施,在打击恐怖分子的同时,不可避免的造成平民的伤亡?又比如,恶犬袭击了女童,女孩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抢救,录像中的惨像让人触目惊心,这个时候,我们社会应不应当以此为契机,坐下来好好讨论、制定一个能真正被严肃执行的法律规范?让所有养犬者都在公共场合给自家的爱犬拴上绳,同时防止流浪狗伤人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对自己诚实,这些都是道德难题,无论你做哪一种选择,都会承担隐形或显性的道德代价。比如,还是以“人狗矛盾”为例,如果你主张严格执法,允许甚至鼓励对伤人的恶犬进行扑杀,仿照发达国家对流浪猫狗进行收容-安乐死制度,那么确实会造成很多流浪动物的死亡,这会让很多爱猫爱狗人士于心不忍。可是,如果我们不做这个选择呢?如果我们畏惧于这种道德代价,让现状继续,那么就意味着我们要让这个社会的所有人、尤其是老弱妇孺,继续生活在这种风险当中,这种道德成本不像对流浪猫狗采取处理措施那么显而易见,它却是隐性的,却是必然的。当然,到时候,我依然可以继续说一些貌似很“中立”的话,比如“伤人的那一条狗确实可恶,但大部分狗狗都是无辜的”,比如“有错的是狗主人,狗狗不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比如“(治理)会导致大量狗狗丧命、甚至被虐杀,那些也是生命啊!还是找点别的办法吧!”……我知道这种能讨好很多人,但我不愿这样说。因为它们像程心一样非道德。这些话对么,当然对!它们在提示我们作出某些选择时必须谨小慎微、严格甄别、不搞运动式治理,否则我们会付出更高昂的道德代价。但如果只听这些话,有用吗?没用!因为,若只有这种主张,社会依然会故我,人们争吵半天什么也没有改变,最后在和稀泥中继续等待下一个悲剧的发生。只要我们作出决定,道德代价就只能尽可能的减轻,但是一定是要付出的。比如有人问,能不能即保全流浪狗的性命,又保障人的安全?这个想法很好,但遍览全世界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流浪动物处理方式,我们发现,若想保证人类生存的安全,我们就必须要做某些“残忍”的事情。在英国,无主的动物会被当地政府收留七天,并试图帮助它们找到主人。找不到主人的动物会开放领养,而七天过后,既没有主人也没被收容的流浪动物会被统一执行安乐死。在美国,大多数城市都有专业的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抓住流浪动物后先做身体检查,没绝育的绝育,患病的治疗,然后放在收容所,等待是否有家庭愿意收养。而过期未被收养的动物,也都会被安乐死。在日本,政府虽然已经多次承诺“尽量减少杀害(流浪)猫狗”,但在具体执行当中,对流浪甚至走失的猫狗,日本的城市管理部门执行是同样严格的,与大多数欧美国家也一样,也是先收容、限期未有人认养,就安乐死。……所有这些发达国家,其国内都有很具规模的动物保护组织,有些常年对政府的这种处理方式进行抗议,但抗议始终无效。为什么?因为任何人类组成的政府,都要优先保证人类的绝对安全,哪怕流浪动物袭人事件是万分之一,那也意味着一万个人当中会有一个人会因为这种风险而丧命,而这个人可能是你、我或者他的孩子、父母,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我们怎么承担这个道德成本?所以流浪动物必须收容。而政府自己并不生产价值,所有被政府收容的流浪动物本质上都是纳税人掏钱在养,当一个社会没有走向彻底的大同,让所有人填饱肚子都很勉强的时候,你让政府无限期的养着那些猫猫狗狗,你不觉得这是一种矫情和莫大的讽刺么?所以限期收容之后,一定将这些动物安乐死。以上是发达国家的成例,而我们还要考虑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社会福利和社会管理资源去做对人的保障和兜底有时尚且不足,能够仿照发达国家建立这样一套“收容-安乐死”已经很奢侈了。像很多人主张的那样“就不能放放流浪动物一条生路”……想法很美好,但你考虑过可行性吗?《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2年度,中国城镇犬只数量已经达到了5119万只。根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4000万。这是什么意思?平均下来,每天约有十多万人被猫狗所抓伤,你在读到我写这几个字的这一秒钟内,就已经有1-2个人被狗所咬伤了,你在看完我这篇文章的几分钟里,就有数百人要为了突发的抓咬伤而急着去打狂犬疫苗,并在接下来几周内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而忧心忡忡,影响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你体会过这些人的心情么?请问,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措施,不做选择,每当出现这样引发社会关注的事件时,只是干喊几声“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养犬”“人的性命很重要,狗的性命也很重要”之类的口号和和稀泥,然后一切如故。那么下一次,再有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在恶犬扑来时挣扎哭喊时,再有一位母亲不得不与撕咬的恶犬争夺她的孩子时,再有一个家庭因为这种无妄之灾而破碎时,我们每个人,怎么样再去承担这个道德成本?请问你到时真能够问心无愧吗?所以我们必须作出选择,中国对文明养犬的规范、对流浪动物的收容、处理制度,必须尽快规范化,常态化。而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先把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缕清,人在面对袭击或可能袭击他的动物的时候是有无限防卫权的,这一点必须明确。至少我自己是不想再看到野狗咬伤了孩子,孩子父亲把伤人犬只打死,然后一堆网友出来网暴这位父亲,逼着警方对其“批评教育”的新闻了。“贵人贱畜,理当如此。”这是连朱熹都懂的道理,怎么现代人反倒不如这位宋儒么?当然,有朋友强调,要反对运动式打狗,要反对对流浪动物的过度滥杀、甚至虐杀。这我是坚决同意的。中国对家养宠物的管理、对流浪动物的治理,需要的是在理顺法理逻辑后的常态化、规范化,如此才能尽最大可能的降低类似事件的发生。而不是又一场运动。但我仍想提醒,这种呼吁,不应成为我们继续留在原地的理由。再回应一个读者的问题。有读者说:“小西你不养狗,你无法理解我们这些铲屎官对“毛孩子”们的感情。”我回答说,我是不养狗,我也确实不太喜欢狗,但我喜欢猫,我还写过文章详述过这种偏好(《一只特立独行的猫》)。前些年在北京读书时,还长期“资助”过宿舍楼下一整年的某只流浪猫。但我始终没敢养它的原因,就在于我没有信心对这个生灵负责到底。我也没办法回答那样一个道德悖论——在我心目中,到底是我养的这只猫重要,还是另一个人,哪怕是个陌生人重要?我知道,我万一养了,我一定会为此苦恼——我的感情一定会让我重视那只猫,但理智和逻辑会告诉我,这是不对的,这不符合人道。对我而言,你,哪怕是个陌生人,也永远应该比跟我熟悉的一只猫更重要。我不能因为爱一只猫,而让你处于危险当中。这是我生而为人,必须坚守的原则。所以我能理解那些养宠物的朋友在这个问题上的痛苦,我并不强迫你们赞同我,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基于人类的道德,理智和逻辑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选择。这就是道德,真正的道德不是媚俗的乡愿,更多时候它很难让你安宁,它只会让你煎熬。但你若有道德,就必须让它在选择中呈现。不做选择,无原则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只是在等待和纵容新的悲剧。那么,就让我们去选择,并坦然付出选择的代价——为的是规避那个其实更残忍、隐性代价更大的选项。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全文完本文5000字,这个话题聊起来挺掉粉的,可能很多人没心情看完此文就会怒斥我。所以无论您能否被我说服,我感谢所有把文章看完的人,写了三篇文章,该说的话感觉已经讲清,这个话题,在我这里,暂时到此为止了。如果您仍不同意我的观点,那感谢交流,就让我们彼此保留各自的意见。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加关注,多谢,祝周末愉快。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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