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以德报怨VS孔子:以直报怨,你站谁?
大家好,我是安斌。
“以德报怨”这个话题,是中国文化里的一桩公案。
因为中国文化的泰山北斗老子和孔子,在这个问题的态度可谓泾渭分明。
老子的哲学主张守柔谦下,认为争强好胜容易不得好死:
强梁者不得其死。——《道德经·四十二章》
所以,老子赞同以德报怨:
报怨以德。——《道德经·六十三章》
相反,虽然相传孔子曾跟老子请教,但孔子选择当仁不让于师,当弟子问他,“要不要以德报怨”,孔子当即表示反对,并说:
“假如以德报怨的话,那拿什么来报别人的德?”
接着就提出了他著名的“以直报怨”。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
“以德报怨”、“以直报怨”,该如何选择呢?
也许你注意到了,大多数时候,在日常语言里,“以德报怨”是一个好词。
电视剧里常常有这样的情节,对伤害过自己的人,主人公心胸宽广、不计前嫌,甚至在后者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以德服人,路越走越宽。
▲ 电视剧《大宅门》剧照
电视机前的大爷大妈们也不禁啧啧称叹:会做人呐!
民间社会还有一种“吃亏是福”的文化。
比方说,甲骗了乙的钱,乙找了一个大师想办法,大师掐指一算说:“你前世是个猫,甲是个老鼠,你把人家活活吃掉了,难怪这一世他要来找你还债。债还了,你的恶业也就消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的道德准则,其实都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文化习俗。
文化习俗作为道德准则的来源可靠不可靠呢?
我的判断是:不可靠。
比如,根据我的经验,很多信奉“吃亏是福”的人,表面上似乎是很虔诚的信徒,内心真实的状态其实是怯懦和胆小怕事。
这类人的口头禅多是“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一想就靠不住,恶人干嘛那么想不开,组团欺负你们不香吗?
既然文化习俗不可靠,就不能不加反思地接受,而反思的方式有两种:
良知和情感、事实和逻辑。
-01-
良知和情感
认为道德准则的来源是良知,就是认为在所有人身上,存在一种叫做良知的东西,它有天然的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
这种观点,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因为儒家的孟子就属于这一派。
孟子说:人们突然见到小孩子将要掉入井中,都会有惊惧同情之心。这样做并非是为了和孩子的父母拉关系,并非是为了在邻里朋友间沽名钓誉,也并非是因为厌恶孩子的哭叫声。由此看来,没有同情之心的不能算是人。
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接着说:
恻隐之心,就是“仁”的发端啊!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在恻隐之心之外,孟子又加了三个心: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辞让之心,礼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加起来就是所谓的“四善端”,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四种德性的发端。
在孟子看来,一个人的道德来自于他内心的“善端”。
一直到明代王阳明心学的“心即理”、“致良知”,都是孟子的这种思想的延续。
从良知和情感的角度,应该如何反思“以德报怨”的问题?
为了测试一下“良知”的判断力,我特意采访了几个朋友,让他们不假思考,凭直觉给我答案。
他们给我的答案各不相同。
有的认为应该,有的认为不应该,有的认为在某些时候应该,某些时候不应该。
这个结果让我产生了很大的疑惑。
无论孟子还是王阳明,都认为“良知”超越具体的情境,在所有人身上都是一样的,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良知发挥作用,就像照镜子一样,事情发生了,用良知一照,就知道怎么办了,而且所有人的良知给出的答案都应该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的朋友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呢?
当然,王阳明可以说,他们的良知还处在遮蔽的状态,所以要“致良知”。
但是,我发现这种超越的“良知”越来越难说服我了。
首先,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很难把“良知”和特定社会的习俗和观念区分开来。
比如,王阳明讲良知,仍然不离儒家的“忠君”、“孝亲”。
孔子反对“以德报怨”的理由“何以报德”,也更多的是从儒家的“爱有差等”的角度出发,即不应该对“怨”和“德”一视同仁。
而儒家的“爱有差等”又是来自宗族社会的习俗和观念。
不仅如此,当习俗和观念被“良知”赋予超越性的力量,就会变得更加不容置疑,从而阻碍社会的进步。
“良知”既然是天理,自然应该是亘古不变的。
其次,当我们考察良知最重要的来源——共情,我们会发现影响共情的因素非常复杂。
比如,人对非常具体可感的个人产生的强烈的共情,会远超事故中庞大的伤亡数字引起的情感。
正因为如此,人的同情心很容易被操纵。
纳粹通过对犹太人的“非人化”的宣传,削弱了德国民众对犹太人的共情能力,降低了施行骇人听闻的大屠杀的阻力。
在米尔格拉姆的权威服从实验中,当被试被要求对另一个人实施电击时,被试和受害者的物理距离会影响他对受害者的同情心的大小。
▲ 米尔格拉姆服从实验
而且,现在我们知道,在人群当中有一类反社会人格者(psychopath),这类人因为基因缺陷,可能天生就缺乏共情能力。
▲ 探讨反社会人格的韩剧《窥探》
以上这些事实都表明,“良知”并非一种先验的道德直觉,而是一种受到各种复杂因素影响的情感。
看来,仅仅诉诸良知和情感来反思我们的道德准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事实和逻辑的力量。
-02-
事实和逻辑
事实和逻辑,其中事实往往比逻辑更重要。
从逻辑上来说,如果人人都以德报怨,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就像儒家眼里的尧舜之世,《镜花缘》里的君子国一样。
人们都羞于争夺,出门都让人先走,卖东西的都不想挣钱只想贴钱,种地都把肥沃的土地让给别人种,对簿公堂这样的事根本不可想象。
想得是很好,问题是有些过好了。
人性不可能毫无瑕疵,世上不可能都是好人。
先不说这样的社会有没有存在过,即便存在它也很脆弱。
这样的完美社会,一旦混入了一小撮损人利己的人,会发生什么呢?
可以想见,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这就好比凶猛的美洲雀鳝鱼进入没有天敌的中国淡水河流,结果就是其他鱼类会绝迹。
会让好人灭绝的道德,估计不是什么好道德。
《吕氏春秋》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
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这则故事的寓意很明确:
道德要顺应人性,而不是对抗人性。
当然这则故事几乎肯定是杜撰的,因为它说出的恰恰是儒家的问题所在。
孔子说:君子看重的是道义,小人看重的是利益。
子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孟子》一开篇就是: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儒家的圣人们把“义”和“利”对立起来,道德标杆树立得太高了,造成了以后的很多问题。
后世儒家是嘴上喜欢这么说,真正这么实行的其实是墨家,所以墨家最终销声匿迹了。
《庄子·天下篇》评论墨子说:
墨子批着羊皮粗布的衣裳,穿着木屐草鞋,日夜不息,以利益天下。
他说:“做不到这样,就不是大禹的道,不足称为墨者。”
墨子的学说太苛刻了,实行起来太困难,墨子虽然独自能担当,又有多少人能忍受呢?
看起来,“以德报怨”的调子起得太高,似乎“以直报怨”更适合作为道德准则。
那么,“以直报怨”的“直”又该如何理解呢?
我想到了一个著名的博弈论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研究最初的目的并不是寻找道德准则,而是寻找重复博弈中的最佳策略。
20世纪70年代,行为分析与博弈论专家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向世界各地的研究者征求了策略,输入电脑程序中,然后让这些策略程序在一个重复的博弈中彼此竞争。
研究的结果颇为出人意料。
在研究开始之前,很多人以为,友好的合作策略程序将比不上那些不诚实、不合作的策略程序。
然而,恰恰相反,研究进行了多次,获胜的都是同一个名叫“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TfT)的程序。
TfT的策略非常简单:
TfT在与其他某个程序第一次互动时都会合作,在之后的互动中,TfT都会按照对方程序在上一次互动中的策略来行事。
可以看到,TfT是一个“好人”程序,只要对方程序合作,它就会进行合作。
但TfT也会被“激怒”,如果对方程序不与其合作,它就会报复。
但TfT并不记仇,如果对方又开始合作,它可以“原谅”对方,重新开始合作。
阿克塞尔罗德的研究,大概就是孔子的“以直报怨”的最新注解吧。
EASTWEST
“以德报怨”的话题,讨论到现在,似乎已经大结局了:
以德报怨不如以直报怨,“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的策略,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最有利的。
然而,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
毕竟在人类社会,谁先开始不合作,并不像在电脑模拟里那么一目了然。
好比两伙人打起来,谁都觉得是对方先动的手,而自己有权利打回去。
两个群体结了仇,谁都觉得是对方先对不起自己,而自己有权利报复。
结果自然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这时候,我们或许就能真正理解老子的智慧,抛下过去的恩怨,做那个首先扔出橄榄枝的人。
“以德报怨”还是“以直报怨”,也许并没有唯一的答案。
重要的是不被社会的习俗和观念所裹挟,拥有反思的能力。
反思既离不开良知和情感,也离不开事实和逻辑,前者给道德以动力,后者给道德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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