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坷的中日和约历史2022-07-03 01:07 1945年8月28日,美军陆续在日本横滨登陆。两天后,麦克阿瑟作为盟军最高司令乘飞机抵达东京。成王败寇,此时的麦克阿瑟可以谈笑间决定日本人的生死,宛如神明一般。日本士兵对他的礼节跟天京城里老百姓面对洪秀全时一样——专车所到之处必须背对行礼。裕仁天皇亲赴盟军司令部会见麦克阿瑟,留下这张著名的照片麦克阿瑟如此威风是有底气的。除了名义上的《波茨坦公告》《伏降文书》等文件外,这一时期美军向日本派驻了三十多万装备精良的占领部队,包括日后朝鲜战场上大家熟悉的第八集团军、第一骑兵师等诸多劲旅。美国大兵旌旗猎猎,所到之处拈花惹草,好不威风。这一时期日美之间的地位极其悬殊,据说日本外相重光葵去见麦克阿瑟时,曾针对麦帅所提的要求回复了声“yes”。怎料麦克阿瑟傲慢的说道:你回答我的话要说“yes sir”,而不是“yes”。日本的盟国占领时期持续了七年(1945~1952),经历麦克阿瑟与李奇微两任司令官。1951年9月,日本与美国等国家签署《旧金山和约》,1952年4月28日生效。之后美国结束了针对日本的军事占领,恢复其主权独立地位。曾任美国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的日裔美国人哈里斯。哈里斯1956年出生于日本横滨,父亲是美国海军,母亲是日本人。介绍完大背景,下面将视角切换到中国与日本缔结和约的问题上。具体来说,是台湾、大陆分别与日本缔结和约的问题。先聊美国-台湾这一脉。五十年代初,美台一脉主要诞生了两份重要文件:一份是《旧金山和约》,另一份是《旧金山和约》框架下的《台北和约》(台方称《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台北和约》就不必谈了——一个省有什么资格去签和约呢?至于前者,这里放一段2021年5月12日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的官方表述:中方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绝不承认《旧金山和约》,所谓的和约只是非法无效的历史废纸。台湾已经于1945年光复、重回祖国怀抱,包括《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内的一系列文件都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下面我们将朱凤莲女士的这段话慢慢展开。话说1949年1月初蒋介石准备败退台湾那会儿,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曾派人拜访了副总统李宗仁,对国民党撤退一事提出异议。为什么呢?原来华盛顿认为台湾是美军从日本手中解放出来的,虽然开罗会议时有归还中国的协定,但在对日和约尚未正式签订之前其主权归属仍无凭据,理论上应由盟军司令部托管。而这种情况下蒋介石便要将台湾作为后撤大本营,似有僭越之嫌。于是乎,美国驻华军事代表巴大维将军想请司徒雷登大使向国民政府提出口头抗议,以示态度。1月19日,路透社驻南京分社曾这样报导:“对于南京政府一部迁往台湾,美国已向国民党警告;在对日和约签订之前,根据开罗协定盟总对台仍负有任务,故南京政府可迁往广州,但不能迁往台湾。”不过相对盟军总部(麦克阿瑟)和美国军方,司徒雷登显然更了解国民党当时日薄西山的局面,他深知台湾已经是蒋最后的退路,否则就得去菲律宾建流亡政府了。因此司徒大使并没有太激烈地向国民政府抗议,只是派人与李宗仁简单沟通了此事。也就在司徒雷登派人询问李宗仁意见的同一天,蒋介石紧急任命亲信陈诚为台湾省主席。蒋介石对美国觊觎台湾管辖权的情况非常了解,他在1949年1月5日函电陈诚时说:“如何不速就职,若再延滞则夜长梦多,全盘计划完全破败也。”1月12日,蒋针对陈诚的一些发言再度告诫道:“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在对日和会未成以前,不过为我国一托管地之性质……”从中大家不难发现,蒋虽然明面上要求陈诚强力控制住台湾,但对于台湾的性质问题并没有跳脱出美国方面给设置好的框架,或者说不敢直接忤逆美国人给定的调子。这一点与新中国完全否定掉美国主导的整套对日和约流程的做法,是截然不同的。肯尼迪在白宫会见陈诚,1961年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基于对抗苏联、中国的大背景,美国迅速调整了对日政策,开始单方面主导对日议和并放弃对日索赔。这份排除苏中两个主要对日作战国、纠结部分西方国家擅自与日本缔结的和约,即《旧金山和约》。文件主起草人是大家熟悉的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拒绝和周恩来握手的那位。杜勒斯在《旧金山和约》最重要的领土放弃条款(第二条)中,采用了大量模糊化处理的做法。比如提到“日本政府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对朝鲜包括济州岛、巨文岛与郁陵岛等岛屿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但没有涉及当下日韩争议的竹岛。再比如对于台湾,文件中称“日本政府放弃对台湾、澎湖等岛屿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但没提交还给中国。正因如此,新中国政府严肃发表声明,表示该和约是非法无效与绝对不能承认的。蒋介石对《台北和约》的批准签名众所周知,1971年之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一直被蒋介石窃取,那么蒋在缔结对日和约的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角色呢?十分尴尬。用蒋的原话说,叫做“以德报怨”。因为国民政府在丢掉大陆后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代表中国的合法性,故在对日和约的问题上反而得求着日本,借此来表示台北仍是合法政府。日本自然知晓蒋的软弱性,于是在《台北和约》(《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的谈判过程中咄咄逼人。台湾不得不以牺牲战争赔款、承认《旧金山和约》条款表述等现实利益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台北政府合法性的承认。而这两份由美国和台湾分别主导的对日和约文件,也成为今天绿营拿出来叫嚣的所谓“重要法理依据”——台独势力将其中的模糊性条款反复渲染,兴风作浪。毛泽东主席会见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时间来到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了中国与日本面前——如何处理二十年前日本与台湾的和约。熟悉新中国外交立场的朋友都知道,与台湾断交、废约是开启与大陆建交谈判的必要前提条件。不过考虑到一些现实情况,1972年周恩来总理与日本外交大臣大平正芳发表《中日联合声明》时,采用了一种相对折中的做法。中日在《联合声明》里明确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日本政治中,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其表述如下:“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考虑到《开罗宣言》中已表述将台湾归还给中国,故当时的中国外交谈判团队同意不将废约条款放到联合声明中,而是由日本外相大平正芳于联合声明签署后的记者会上代表日本政府宣布:“最后要确认的是,尽管在联合声明中没有触及,但日本政府认为,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台北和约》已失去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邓小平与福田赳夫,1978年10月与1972~1979年间中美关系前进的坎坷历程类似,同期的中日关系也经历了一番波折。原本我方希望在1975年前后完成新中国版的中日和约缔结,可日本迫于苏联强大的军事压力,立场一度有所后撤。出于充分理解日本国内难处的考量,时任中央副主席兼第一副总理的小平同志提议:反对霸权主义是中日缔约谈判的关键,如果日本国内感到为难,可以适当推迟缔约,但不应该从《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后退。因此,直到大环境发生变化的1978年8月,中国外交部长黄华才与日本外务大臣园田直签署了姗姗来迟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即新中国版的“中日和约”。之后两个月间,中日立法机构分别批准了该条约,于10月23日小平同志访日期间正式交换文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文本上十分简单,条约规定:缔约双方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友好关系,确定彼此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太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一续,由于至今中日两国都没有宣布终止该条约,故法理上仍处于有效期内。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