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推翻!大学招生时种族因素不能作为参考依据,亚裔终迎来曙光!
前不久,common application宣布,申请美本时,种族选项不再是必填项,也就意味着,招生官在选择学生时,无法看到申请学生的种族类型,也就不能将种族作为录取学生的参考依据。
而就在昨天,美国时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的票数决定,高校录取学生时不能将种族作为考量依据之一。
平权运动由来已久,歧视从未停止
这还要从哈佛和北卡罗莱纳教堂山分校的歧视亚裔案说起。
相信很多人都对哈佛大学歧视亚裔案有所耳闻,哈佛大学招生办公室此前被指涉嫌歧视亚裔美国籍的入学申请人,但是美国联邦法院在长时间审议之后裁定这所名校没有涉及歧视。
此前的指控称,这所精英高校在分数相当时,更倾向于接收白人、黑人以及西班牙裔而不是亚裔的申请者。
这场诉讼由一个名为大学生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的组织发起。
该组织由保守派活动人士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负责。他反对先发制人地将那些历史上因歧视而被边缘化的少数族群包容进来的所谓平权运动。
SFFA称,哈佛大学在评估申请人时,不公平地将种族因素考虑进来,迫使亚裔美国人在争取被哈佛录取时不得不面对更高的门槛。
该组织指,哈佛大学使用一个配额系统,或者说一个“种族平衡”的系统来限制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以此来为其他族裔保留一定的名额。这样的操作违反联邦法律。
原告人指,假如不考虑种族,假如录取时是只考虑学习成绩的话,亚裔学生的录取人数应该比现在多一倍,因为亚裔学生的学术表现相当好。
由此,哈佛大学就亚裔歧视案与原告方纠缠了数十年。而北卡罗莱纳教堂山分校的歧视案则是与哈佛案稍有不同。哈佛案更侧重亚裔学生利益受损,北卡教堂山诉讼更像过去的“平权政策”诉讼,指责学校偏袒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超过其他人。
SFFA在诉状中指出,机构内2.2万名会员中,至少1名白人学生申请UNC被拒,背后的原因就是因为校方以种族因素为主要衡量标准,故此希望法庭颁令,校方必须调整招生政策。
法案被推翻,亚裔终见曙光
在昨天的报道中,这项平权运动终于迎来曙光,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美国各地的学院以及大学都不得将种族类型作为录取学生的标准。因此,全美各地的高校都将寻找新的方法,在不考虑种族的情况下招收多元化的学生,例如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新生家庭的经济背景以及他们成长经历等方面。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撰写判决意见时就表示:大学招生的关键在于学生个人的特质、学术技能以及成长经验,并非他们的肤色,我们的宪法历史容不得这种选择。
而在法庭做出裁决后,美国总统拜登也发表了自己看法。
还表示“我们不能让这一决定仅仅成为一个决策但不实施”,他还补充说:“歧视在美国仍然存在。我们需要一个适合所有人的高等教育体系。”
在遵守这项裁决的情况下,拜登呼吁今后大学更多地考虑申请人背景的其他方面,包括学生或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学生成长以及高中教育背景,当然也包括学生可能面临的困难或歧视,包括种族歧视的个人经历。
总结
法案被推翻之后,也就意味着将来校园里会出现更多的亚裔以及白人学生,外界也对此有了反对派和支持派。
反对派认为“平权行动不是考虑种族问题,而是反对歧视...意思是,你不应该因为某人的种族和性别而拒绝给予他们工作、教育等机会。最高法院正在让我们倒退几十年。”
而支持派则认为“这个决定很好,根据能力而非肤色来评判。准则已经存在,所以如果你想要更多,就要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
对于以后校园如何多元化这都是校方需要考虑的问题了,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做到让自己不需要因为自己的肤色或是别的方面而被特别优待或是被歧视,靠实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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