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得了病,家属是应该善意隐瞒,还是如实相告?
北京安贞医院 麻醉中心 王建愉
今天讲个偏重伦理学的问题,患者得了病,尤其是相对重一点的病,作为家属,是应该善意隐瞒还是如实相告?
相信这个问题,作为家属,每个人都会有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也都会有自己认为十分可取的解决方法。的确,既然是伦理学问题,就很难用“对与错”,这种相对简单粗暴的一元论来解释,而且似乎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本身就只有“合理”没有“对错”。
作为笔者本人,诚实地讲,从自己的学生时代开始就面对这种选择,到后来实习、参加工作,每年发生在自己身边这样的“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抉择性问题,举不胜举,当然也包括自己亲友面临这种情况。
那究竟该怎么做呢?一家之言,笔者的选择是——如实相告。或者自己更推崇这种直截了当的“直白”方式。因为笔者觉得,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重病情况,尤其是那种预后不太好的重大疾病,比如: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肿瘤等,不如老老实实的告诉病人,让病人对自己现在的状况有个充分的认识,对自己未来的情况提前做好心理建设和可行性规划。
相信很多读者看到这里,会觉得笔者做事情太理性,太不懂得人情,要求也近乎苛刻。那我们举几个例子吧。
案例一,几年前,笔者经历的一位患者因为乳腺肿物就诊,外院的穿刺结果提示乳腺癌,当时征求患者家属意见的时候,家属统一思想是“隐瞒”,本着“能瞒一天是一天”的基本方针,每天在患者面前强装笑脸。
直到手术前三天,家属再次咨询我应该如何跟病人交待的时候,我提出了反对意见,建议告诉患者真实结果和需要进行的手术内容。
理由有几个:
1、患者出院后复印病历,可以清晰地读到外科医生所写的肿瘤诊断,以及患者相关病理报告,患者自己事后知道了,因为术前没有做好心理建设,也就是过去所说的思想准备,打击可能比术前还大。
2、乳腺癌改良根治手术,不同于胸、腹腔内的脏器肿瘤根治手术,非保乳的乳腺癌手术是需要术中直接切下整个乳房半球还需要清理相关淋巴结组织的,术后胸部皮肤切缘直接缝合。患者术毕麻醉苏醒后,就算是拿手摸也能体会到胸部两侧的不对称,自然也就瞒不住结果了。
家属听从了我的建议,跟患者如实地交待了目前的疾病问题,患者也很快度过了心理学上的“否认期”和“愤怒期”,直接进入“接受期”。手术和术后配合得很积极,目前随诊情况也不错。
案例二,患者老K五十岁就得了冠心病。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我,就诊于我们医院心内科。
术前的检查结果,提示老K的冠心病还是挺重的,心内科同事跟家属谈话的时候,也比较清晰地交待了如果冠心病介入手术(俗称的支架手术)无法满足病情治疗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转往心外科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也就是通常说的搭桥手术)。
家属本着“人定胜天”的伟大思想自动忽略了内科同事交待的外科手术可能,着急签了字。手术前家属自然也没有跟老K沟通这个问题。造影结果提示:老K冠脉情况不适合做介入支架手术,积极治疗的话只能选搭桥手术。
当心内科医生告诉家属的时候,家属当时立马瘫软在地、痛哭成一团,因为确实无论是主观上的不希望还是客观上的自动屏蔽这条谈话内容,他们都没有做好这个结果出现的思想准备。老K最终无法接受自己所患疾病的治疗手段,选择了签字出院。
案例三:也是一个熟人的案例,年轻男性体检中发现“甲状腺结节”,本来随诊就可以了。但是家属对患者偏爱有加,隐瞒了这个“随诊”的内容,带着患者遍走京津冀地区,希望能遇到一个大夫帮助他们解决能不随诊就治愈的方法。结果寻访了一年,甲状腺结节依旧长在那里不来不去,但患者却因为精神压力过大,导致情绪抑郁了,后来去精神心理科完成下一步诊治了。
所以,在笔者看来,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患病属于人类生长的一部分,既然是成年人了,就该有自己独立面对困难的基本素质,具备战胜疾病的勇气和信心。善意的隐瞒,虽然作为家属是本着所谓的“孝顺”、“爱护”之类的冠名词表达的,但是真的可能最终结果事与愿违,终究患者是需要自己面对手术和治疗的,家属是无法替代的,所以,不要隐瞒,如实相告,思想建设越早做越好。
愿所有的读者和家人都幸福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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